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判决书是在生效后才执行的,在执行过程中才能执行和解,而判决书是在过了上诉期才生效的,所以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后不能再提起上诉,但可以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上诉权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三十条执行和解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上诉理由有哪些
上诉理由主要有:事实不清,判决裁定的根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违反诉讼程序等。上诉理由正确,就可成为撤销或变更原审裁判的根据。
正当的上诉理由一般有:
1、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适用法律不当,定罪量刑有错误
3、违反诉讼程序并因而影响裁判的正确性
上诉的理由,一般是出于当事人的认为,并不一定符合裁判实际,但是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要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则不论理由是否正当和充分,二审军事法院均应受理。经过审查,对于上诉理由不正确或根本不存在的,可以裁定驳回。
执行和解协议是否是合同
执行和解协议从产生过程来看,都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产物,因此具有合同的部分性质,但是执行和解协议并不是真正的合同。因为执行和解协议不具有可诉性,如果一方当事人不遵守和解协议履行的,另一方无权以此为根据进行起诉,法院只能根据原生效判决进行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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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协议签订后还可以起诉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4-03-29和解协议签订后是否可以起诉,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如果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不是法院制作的,那就可以去法院起诉;2、如果双方在法院签订的调解协议,那就不能去起诉,已经改协议已经生效,同一个案件已经处理完成的不能重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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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强制执行和解协议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311、就执行和解协议的性质来说,其不具有强制执行依据的效力。因为法院据以执行的法律依据为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虽然执行和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执行中自行达成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国家有关禁止性规定,是有效合同。但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已经不完全是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能否履行、如何履行从严格意义上讲是双方当事人自己的事情。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只能在合理的期限内向法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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