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庭审中提供证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9:13:06 296 人看过

1、如何在庭审中提供证据

公诉庭审既要追求庭审质量,又要追求庭审效率。因此,公诉人的证据应当详细、全面、简洁。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突出证明要点。证明的主要内容包括:(1)证明犯罪构成要件中核心事实的证据,如故意伤害案件中证明伤害程度的证据和盗窃案件中证明盗窃数额的证据。(2)证明被告犯罪实施阶段的证据。犯罪是刑事诉讼的核心阶段,是构成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依据的阶段。(3)证明事实和情况的证据预计将成为控方和辩方关注的焦点。例如证明被告主体身份是否属于贿赂案中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证据

第二,分组作证。对于证据量大的案件,检察官可以分组提供证据。采用群体证据应注意的问题是:(1)分组应合理合理。分组应当体现公诉人对证据的合理归纳和组合,证据组合的逻辑思维应当清晰。特别是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在分组证明前应先说明证明方式。(2)每个小组都应该做一个总结。在法庭上,检察官不仅要履行举证责任,还要履行解释义务。证明阶段是对每组证据的证明进行总结,简要证明所引用的一组证据是客观、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犯罪事实已经达到证据的真实性和充分性的程度,审判阶段排除非法证据过程中的证据策略。笔者认为,审判阶段排除非法证据过程中的证据策略主要包括:

1询问调查人员(调查人员出庭解释情况)。检察官向出庭解释情况的调查人员提出的问题不仅应该具有战略性和针对性,而且应该有细节和具体内容。例如,在询问办案人员被告是否有接受讯问的法律依据以及被告是否得到应有的休息时,应以收集证据的时间和地点为出发点,包括何时前往公安机关,办案区域是否有床铺、沙发等。同时,对于辩护人询问侦查人员过程中的被动情况,公诉人应当申请法院同意,并向侦查人员提出补充质询。在特殊情况下,检察官也可以要求法院通知录音员、音像制作人、翻译人员和监督员到庭解释情况。通过录音录像证明取证的合法性。公安机关和其他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不需要记录讯问过程。因此,需要向法院申请播放录音录像的,检察机关应当事先向侦查机关取得。看守所的监护记录和健康检查记录证明。检察官可以到被告人被羁押的看守所,对同一牢房的在押人员、管教人员、监狱医生和在押人员进行调查询问,以确认被告人进出牢房讯问前后的身体状况。上述人员的证词对确定被告是否遭受酷刑伤害具有直接证明力。同时,刑讯部门将对羁押期间的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讯问,通过书证、物证和个人证据的对比,核实案件是否为敲诈勒索。p>在刑事公诉案件中,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律是:证明责任由公诉人承担,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责任。审判中,公诉机关应当向法院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并符合法定标准。被告没有义务向法庭证明自己有罪或无罪。也就是说,被告人不能向法院提供任何证据,只能质疑公诉人提出的证据,这是为了完成辩护任务。被告甚至不能进行任何辩护,法院也不能对被告作出判决

除了无罪推定原则的要求外,举证责任的分配还有操作上的原因。举证责任由检察官承担。一方面,由于公诉人是诉讼的发起人和要求法院作出判决的人,公诉人应当向法院提供证据,以支持法院的要求和主张。“谁主张,谁提供证据”是确定诉讼活动中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规则;另一方面,由于公诉人为起诉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因此,公诉人自然能够方便地提供证据,因此承担举证责任是合乎逻辑的。被告人不承担举证责任的原因有两个:一是被告人在诉讼中处于被动防御地位,不便于举证;第二,通常很难证明被告人的主张是否确定了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但否认了某一事实的存在。

的确,被告人可以在审判中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无罪或轻微犯罪。但是,这属于法律赋予被告的辩护权。这是一种权利,而不是义务或责任。被告人可以依法行使或不行使辩护权,不能因为不行使辩护权而得到不利的事实或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9: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开庭后提供的证据如何认定
    一、开庭后提供的证据如何认定提供证据是当事人的权利,开庭后,当事人提供新证据的,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由当事人进行质证,确定证据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举证期限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庭审权利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二、民事诉讼证据类型(1)书证。凡是用文字、符号、图
    2023-05-06
    73人看过
  • 谁在民事审判中提供真实性证据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民事诉讼的证明原则是“谁主张,谁提供证据”。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有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的责任,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取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本案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应当及时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证据当事人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的审理情况,提供诉讼时效。当事人在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不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拒绝说明理由或者理由站不住脚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况拒绝接受证据,或者接受证据,但告诫并处以罚款
    2023-05-03
    374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供述在庭审中的证据价值
    《刑事诉讼法》将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被告人供述规定为同一种类证据,但司法实践中未能在不同诉讼阶段所具有的不同证据价值这一层面上对两者作出严格区分,导致庭审中公诉人往往将被告人原在侦查机关的有罪供述直接作为被告人供述向法庭示证。对犯罪嫌疑人供述在庭审中证据价值,另一种观点认为完全不能作为证据为法庭采用,甚至公诉人不能在举证中举示,这一观点完全否定了犯罪嫌疑人供述在庭审中的证据价值。犯罪嫌疑人供述在庭审中具有有限采用的证据价值。在司法实践中,公诉人在庭审中往往宣读被告人原在侦查机关的供述,作为被告人供述向法庭示证,辩护人对此往往未能对该证据证据价值予以有力抗辩,法院也往往对该证据予以采信,并在判决书中言称有被告人供述在卷予以证实。这种似乎已习以为常的司法运作一直未能被提出质疑,在日益倡导司法诉讼程序公正与保障被告人权益的今天是令人遗憾的。《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了证据的七大种类,其中第四种是犯
    2023-04-22
    268人看过
  • 刑事辩护中律师如何提供证据
    律师在刑事诉讼中可以直接或者经同意后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以及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检察院、法院收集或者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一、谎报军情案件中辩护人的权利有哪些?1、独立辩护权。2、阅卷权和会见通信权。3、调查取证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其他辩护人没有这项权利。4、提出意见权。《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人的意见。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就有权为委托人辩护,对此,人民检察院应当听取。5、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护权。6、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
    2023-03-10
    115人看过
  • 劳动纠纷中如何在庭审中质证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质证,即法庭审理阶段的证据调查,是指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官以及当事人就法庭上出示的各种证据,通过询问、辨认、质疑、辩驳等形式,揭示证据的证明力大小并据以认定事实的诉讼活动。在法律意义上,法院据以定案的证据必须是经过法庭调査质证的程序,否则,即使具有事实上的证明价值,也不得作为法院认定事实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2023-04-15
    399人看过
  • 如果重审没有提供证据呢
    1、不提供证据材料的再审如何处理当事人申请再审时未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的,法院申请再审时,可以驳回再审申请,也可以要求当事人补充材料,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再审申请,并按照原审被申请人和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2)再审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3)原判决书,裁决书和调解书(四)反映本案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和其他材料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材料可以是与原件相同的副本。什么是再审的新证据(一)再审的“新证据”:包括三种情况:原审结束后的新发现/原审结束前的发现,但无法收集/原始鉴定或研究人员推翻原审结论。庭审结束前新发现的证据,是指新发现的证据【新发现的旧证据】(1)即使新证据出现在原审结束后,当事人因客观事实不能在
    2023-05-07
    26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如何在二审诉讼中提供有利的证据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04
      1、收集好你在一审中已经向法院提供的且经过质证认定的各方证据;2、对一审中未认可的且已向法院提供的对自己有利的各方证据;3、因自身原因无法收集到的证据,且一审法院又经过申请后未依法履行职责去收集的证据,且该证据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再次向二审法院请求依法收集。4、同时在二审法院的开庭审理中充分展示对自己有利的各种证据,以求得采纳。
    • 如何取得有效的录音证据,如何在法庭中提供录音证据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9-30
      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在书面证据缺乏的情况下,录音证据在很多案件中就成了关键。录音或录像证据是法律允许的证据形式之一。在《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了八种形式的证据,其中第四项是“视听资料”也就是录音录像证据。很多录音证据是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偷录取得的。偷录所得录音证据,是否还是合法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
    • 被告提供证据在法院手中时,如何申请提供证据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9
      1、如果提供证据证明证据在被告手中,而这一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可以向法院申请,由法院责令被告向法院提交。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对方当事人无正
    • 如何在合同诉讼中提供证据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1
      合同诉讼中的证据应当在法院要求的期限内提供,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
    • 在行政诉讼中如何提供证据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3
      在行政诉讼中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来提供证据:原告需要提交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起诉被告不作为的事实材料、行政赔偿中损害事实的证据材料;而被告要在答辩期限内提供证据,而答辩的期限是收到起诉书副本的15天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