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抽逃出资的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17:36:50 498 人看过

一、新公司法抽逃出资的规定

新公司法抽逃出资的规定:《公司法》第三十六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二、抽逃出资的行为表现

1.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3.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4.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5.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三、抽逃注册资本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民事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一旦履行了出资义务,股东出资的财产即转为公司财产,股东抽逃资金实质上是不法侵占公司财产。最高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确定,股东应当在抽逃出资额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依据《公司法》第二百零一条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构成抽逃出资的股东,将被要求将所抽逃的出资款项全额返还公司,并将被施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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