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律师答:
<1。工程概况:济德路第七合同段位于济南市西北部,北接黄河二桥,西接济泰路,东接环城路至济青路。本合同段共有互通立交1处,独立式立体交叉1处,中桥3座,小桥3座,箱形路1条,涵洞19道,工程于1997年1月18日开工,1999年7月6日竣工。济南绕城高速公路a合同设计有互通式立交1座,小桥1座,分离式立交6座,箱涵2座,圆管涵2座。工程于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八日动工,一九九九年九月三十日竣工。7合同a标段全长10.78公里,路基填筑164.7万立方米,沥青路面139.38万平方米,砌石防护78838立方米,总造价22.98万元。两合同段路基均为高填方路段,大部分穿越鱼塘和水田。地形条件复杂。在设计中,采用砂桩、粉喷桩和抛石夯实处理地基,但有些地段仍不能满足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我公司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积极向上级提出合理化建议,大部分被采纳,工程质量得到保证,工程进度明显加快,这必然导致工程造价的增加。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保护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利益,我部向业主和保险公司提出了各种索赔。通过大量的索赔工作,我们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方法。工程索赔原则: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包括索赔桩号(构筑物名称)、索赔理由和依据、事件开始日期和估计损失,无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监理工程师就可以通过意向书对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和索赔方向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2.2索赔意向书提交监理工程师后,由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监理工程师和主管监理工程师应一同到现场检查。
2.3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应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应确凿,理由充分;所有工程造价和工期索赔均应附经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有关证明材料。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
3.1索赔事件发生时,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集德路、环路规定的期限为2L天)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按合同要求抄送有关单位。
3.1.1索赔项目类型及起止日期的计算方法:
A.图纸延期发放引起的索赔:施工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有权取得全部图纸,业主或其委托设计单位免费提供的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28天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提交的图纸及有关资料的,由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28天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交付的图纸和有关资料的,建设单位应按合同规定提出索赔。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第29天为索赔开始日,收到图纸及有关资料之日为索赔结束日。
由于施工前的准备阶段,此类工程只索赔工期,相应的施工机械进场。当因缺少详细图纸而无法施工时,应提出机械停滞费的索赔[机械移位停滞费=(机械折旧费+定期维护费)X50%]。B.恶劣天气引起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和工期索赔,业主一般为在建工程投保,因此恶劣天气引起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如果在建工程未投保,根据合同条款及时索赔;索赔的计算方法:不利天气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索赔开始日期,不利天气条件结束日期为索赔结束日期。5月13日至18,1997日,济南市遭遇了一场大暴雨,影响了公路和承台的承台、基坑、一些涵洞和砂垫层的基坑。我们部门立即向保险公司申请损失费用。C.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分为工程建设项目已施工变更、工程建设项目增加或局部规模、数量变更等。;计算方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签发的变更图纸之日为开工日期,变更工程完工之日为索赔结束日期。由于承包商的不可预见性造成的索赔:由于工程招投标中的图纸不全,有些工程承包商无法正确地计算,如地质条件、软基处理等,这些项目一般要求增加工程数量或需要重新投资新技术,新设备等计算方法:不可预见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索赔开始日期,终止日期为索赔结束日期。
E.外部环境引起的索赔:该索赔是业主因外部环境(如征地拆迁、建设条件、土地使用权等)的影响引起的。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影响的第一天为开工日期。索赔事件的结束日期是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消失的日期。这类工程一般进行工期和施工机械停滞费的索赔。
F.监理工程师指令引起的索赔: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的开始日期,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的结束日期。
g.施工单位因其他原因提出索赔的起止日期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2同期记录:
A.提交索赔意向书后,应认真记录从索赔事件发生之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之日止的同期,每日记录,并由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如因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做好现场照片、视频资料的完整性,粘贴、打印说明书后由监理工程师签字。否则,很难成为理赔时的有利证据。同期记录的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的实际情况,现场闲置人员、设备清单;工期延误情况;工程损坏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人员、机械、材料数量等,有效账单等
3.3详细报告:在索赔事件过程中(每隔一周或更长时间,或视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承包商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报告,说明损失金额的影响程度和费用索赔依据。同时将详细报告抄送有关单位。
3.4最终索赔报告:
3.4.1当索赔事件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同时抄送有关单位。
3.4.2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施工单位的正式文件。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和工期的增加、机械和人员的停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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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和表达。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协议,内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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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工程索赔?工程索赔的意思是什么?工程索赔的依据和处理原则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5工程索赔是指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或承包人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或者由于对方的行为以及无法防止的外因使权利人受到损失时而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的权利。工程索赔是双向的,包括施工索赔和业主索赔两个方面,一般习惯上将承包商向业主的施工索赔简称“索赔”,将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称为“反索赔”。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也是一种合法的维护权益的行为,是应该争取得到的合理偿付,也是应该得到社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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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需要遵循什么原则?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241.应以合同为依据,处理索赔时必须做到有理有据;必须注意资料的收集、对资料的真实性、可信度,必须认定后及时地处理索赔;在具体处理索赔的过程中,一定要仔细分析,什么时候应该给工期索赔,什么时候应该给费用索赔。 2.在处理索赔事件时应进行时效检查。 3.应分清责任,严格审核费用。 4.应在工作中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