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功线索要不要交代来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2 17:25:41 482 人看过

立功线索需要交代来源。核实立功线索申请书中立功表现的来源有:同监人员主动向被告人提供犯罪线索或被告人采取强迫、购买手段从同监人员处获得犯罪线索后检举揭发。

被告人亲属或辩护律师将自己知晓或者贿买的犯罪线索通过监管人员、律师会见等途径传递给在押被告人,然后由被告人检举揭发。

关于立功线索的查证程序和具体认定

被告人在一、二审审理期间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线索内容具体、指向明确的,应及时移交有关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侦查机关出具材料,表明在三个月内还不能查证并抓获被检举揭发的人,或者不能查实的,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可不再等待查证结果。

被告人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不属实,又重复提供同一线索,且没有提出新的证据材料的,可以不再查证。

根据被告人检举揭发破获的他人犯罪案件,如果已有审判结果,应当依据判决确认的事实认定是否查证属实;如果被检举揭发的他人犯罪案件尚未进入审判程序,可以依据侦查机关提供的书面查证情况认定是否查证属实。检举揭发的线索经查确有犯罪发生,或者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可能构成重大立功,只是未能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的,对可能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一般要留有余地,对其他被告人原则上应酌情从轻处罚。

被告人检举揭发或者协助抓获的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但因法定事由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终止审理的,不影响对被告人立功表现的认定;被告人检举揭发或者协助抓获的人的行为应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因具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宣告刑为有期徒刑或者更轻刑罚的,不影响对被告人重大立功表现的认定。

哪些毒品犯罪会判处死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判处被告人死刑:

1、具有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武装掩护毒品犯罪、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

2、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毒品再犯、累犯,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

3、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向多人贩毒,在毒品犯罪中诱使、容留多人吸毒,在戒毒监管场所贩毒,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毒品犯罪,或者职业犯、惯犯、主犯等情节的;

4、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从重处罚情节的;

5、毒品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且没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

《刑法》

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7: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立功相关文章
  • 非法获得举报线索不算立功
    非法获得举报线索不算立功;犯罪分子通过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或者被羁押后与律师、亲友会见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获取他人犯罪线索并“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犯罪分子将本人以往查办犯罪职务活动中掌握的,或者从负有查办犯罪、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处获取他人犯罪线索予以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犯罪分子亲友为使犯罪分子“立功”,向司法机关提供他人犯罪线索、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的,不能认定为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知识延伸——立功条件规定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嫌疑人的情形;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是立功。因此,构成立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时间立功的时间是指立功表现发生的时间。立功发生在刑事诉讼
    2023-05-01
    382人看过
  • 提供的线索不属于立功的情形
    提供的线索不属于立功的情形有:1、依职责获得的线索;2、非本人提供的线索;3、非法获得的线索。如果犯罪分子是通过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或者被羁押后与律师、亲友会见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获取他人犯罪线索并检举揭发的。一、取保候审有立功表现,可以判缓刑吗就目前法律而言立功的条件比较严格,可以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成立立功。取保候审立功不可以减刑,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取保候审阶段犯罪嫌疑人如果有立功的想法,可以将自己对于案件的了解或是相关的线索告知警方,积极配合警方破案就是立功了。有关法律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判刑前的立功表现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犯罪人之间往往互相了解各自的犯罪行为,犯罪人在归案以后,不仅交代自己的罪行,而且揭发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因
    2023-04-11
    229人看过
  • 提供的线索不属于立功的情形
    提供的线索不属于立功的情形有:1、依职责获得的线索;2、非本人提供的线索;3、非法获得的线索。如果犯罪分子是通过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或者被羁押后与律师、亲友会见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获取他人犯罪线索并检举揭发的。家人提供的犯罪线索算立功吗家人提供的犯罪线索不算立功。通常来说以下三种情形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立功:1、犯罪分子通过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或者被羁押后与律师、亲友会见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获取他人犯罪线索并“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2、犯罪分子将本人以往查办犯罪职务活动中掌握的,或者从负有查办犯罪、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处获取的他人犯罪线索予以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3、犯罪分子亲友为使犯罪分子“立功”,向司法机关提供他人犯罪线索、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的,不能认定为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
    2023-07-26
    439人看过
  • 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案件线索来源有哪些?
    案件线索的来源是指检察机关获取有关职务犯罪事实及犯罪嫌疑人有关材料的渠道或途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和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主要有以下四种最基本的立案侦查线索来源:1.人民检察院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是查处犯罪的重要机关,在工作过程中常常会发现一些新的犯罪事实或者新的犯罪线索,这些犯罪线索、犯罪事实都是重要的受案材料来源。2.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或者举报。报案一般是指被害人、有关单位或个人,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司法机关报告的行为。举报一般是指被害人以外的个人或单位,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出于公民的义务或者责任心,而主动向司法机关反映犯罪情况的行为。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
    2023-06-11
    208人看过
  • 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案件线索来源在哪里
    2.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或者举报。报案一般是指被害人、有关单位或个人,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司法机关报告的行为。举报一般是指被害人以外的个人或单位,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出于公民的义务或者责任心,而主动向司法机关反映犯罪情况的行为。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3.被害人的报案或控告。控告是指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主动向司法机关告发犯罪嫌疑人,并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行为。被害人是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他们往往是最早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的人,有的同犯罪嫌疑人还有过直接接触,对犯罪情况了解得比较具体。因此,被害人的报案或者控告,都是立案侦查的材料来源。4.犯罪分子自首。自首是指犯罪分子作案后,自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的行为。犯罪分子自首,
    2023-06-01
    404人看过
  • 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案件线索来源有哪些
    案件线索的来源是指检察机关获取有关职务犯罪事实及犯罪嫌疑人有关材料的渠道或途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和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主要有以下四种最基本的立案侦查线索来源:1.人民检察院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是查处犯罪的重要机关,在工作过程中常常会发现一些新的犯罪事实或者新的犯罪线索,这些犯罪线索、犯罪事实都是重要的受案材料来源。2.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或者举报。报案一般是指被害人、有关单位或个人,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司法机关报告的行为。举报一般是指被害人以外的个人或单位,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出于公民的义务或者责任心,而主动向司法机关反映犯罪情况的行为。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
    2023-06-11
    10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立功
    词条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情形的行为。... 更多>

    #立功
    相关咨询
    • 立功线索需要交代来源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1
      立功线索需要交代来源。 核实立功线索申请书中立功表现的来源有:1、同监人员主动向被告人提供犯罪线索或被告人采取强迫、购买手段从同监人员处获得犯罪线索后检举揭发; 被告人亲属或辩护律师将自己知晓或者贿买的犯罪线索通过监管人员、律师会见等途径传递给在押被告人,然后由被告人检举揭发。
    • 立功线索需要交代来源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6
      立功线索需要交代来源。立功的认定机关需要通过核实立功线索来源来决定是否成立立功。如果是通过非法手段或者非法途径获取的、他人违反监管规定向犯罪分子提供的或被告人亲属或辩护律师将自己知晓或者贿买的犯罪线索通过监管人员、律师会见等途径传递给在押被告人,然后由被告人检举揭发的均不能认定为立功。
    • 2023成功线索应该交代来源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13
      立功线索要交代来源。立功指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人通过揭发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而减轻处罚的行为。如果立功线索是被告人采取强迫、购买手段从同监人员处获得的或是他人违反监管规定向犯罪分子提供的都不能认定为立功。因此,立功线索来源是认定立功的关键。
    • 法院立功线索的来源如何规定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9
      针对这一情况,会议要求严格规范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的认定,从严控制职务犯罪缓免刑适用,切实解决职务犯罪缓刑和免除处罚适用率过高问题。认定立功不仅要审查据以检举他人犯罪事实是否成立,还要重点审查立功线索、材料取得方式是否合法。来源不合法的,一律不得认定。 会议同时要求,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
    • 核实立功线索申请书中立功表现的来源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20
      核实立功线索申请书中立功表现的来源有: 1.同监人员主动向被告人提供犯罪线索或被告人采取强迫、购买手段从同监人员处获得犯罪线索后检举揭发; 2.被告人亲属或辩护律师将自己知晓或者贿买的犯罪线索通过监管人员、律师会见等途径传递给在押被告人,然后由被告人检举揭发。 根据《刑法》第68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