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生育津贴申领办事指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09:01:41 478 人看过

一、天水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企业在职职工

二、天水生育津贴申领材料

居民身份证

用人单位介绍信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信用社银行卡

产假期间工资表

三、天水生育津贴申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生育津贴申报材料,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津贴支付。

2、受理: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3、审查: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按统筹地区规定进行待遇审核,录入信息系统,打印费用审核单;通过信息系统、书面单据,对审核结果进行复核确认。

4、决定:业务办结及反馈。根据复核结果结算、支付生育津贴,告知办理结果。

5、送达:告知办理结果。

四、天水生育津贴申领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5日 17: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费相关文章
  • 合肥领取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相关指南
    2007年12月起,合肥市生育保险待遇将实行“社会化发放”,不再由参保单位发给职工,而是通过银行直接发放。新规定明确,参保职工在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规定假期后一个月内,应填报《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由参保人或委托人携带多项证件或材料,到合肥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领取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需提供申报人结婚证、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出院小结,剖腹产的需提供医院“术前小结”复印件或“产程记录”复印件、费用发票。领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需提供:①流产:结婚证、门诊病历、出院小结、一孩前流产的单位证明、费用发票。②上环、取环:门诊病历、费用发票;取环需提供单位或计生部门证明。③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术,输卵管、输精管复通术: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费用发票;输卵管、输精管复通术需提供单位或计生部门证明。领取男职工生育补贴需提供结婚证、生殖保健服务证或
    2023-05-30
    240人看过
  • 南宁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引产的津贴申领指南
    (一)须提供的资料:1、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节育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无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节育证明或独生子女证的,须出示医院开具的不适合采取节育措施的证明;4、病历本。(二)须领填的表格:《南宁市生育保险待遇给付申报表(一式4份)。(三)业务办理流程:1、用人单位应当在女职工手术之日起,90日(职工本人6个月)内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将须提供资料和填写表格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城区管理部审核,并办理费用结算;2、基金结算科根据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科提供的拨款表,定期将生育保险待遇拨付到用人单位账户。
    2023-05-29
    384人看过
  • 天津生育津贴申报流程,生育津贴申请时间限制
    一、天津生育津贴申报流程,生育津贴申请时间限制1,申请条件:职工在分娩前连续缴满9个月的生育保险费,若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话,生育津贴则由用人单位支付;若分娩后职工连续缴满12个月的生育保险费,那么生育保险基金将补发职工的生育津贴。2、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若月缴费平均工资不得低于上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的60%且不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公司300%)。3、产假天数:顺产98天;晚育加30天;难产加15天;多胞胎生产,每多一胎增加15天。例如:王小姐所在单位上年度月缴费平均工资为5000元,可享受98天的产假,那么王小姐可领取到的生育津贴为6000/30*98=19600元。4,申请生育津贴所需的材料:婴儿出生证明扫描件或照片、清晰的医院诊断证明扫描件或照片、xx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表(一式两份)、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
    2023-05-21
    139人看过
  • 深圳企业申领生育津贴的操作指南是怎样的
    深圳企业申领生育津贴指引【承办机构】:深圳社保局或分局【办理事项】:用人单位申领生育津贴【办理对象】:用人单位【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日【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咨询电话】:12333申领条件:1、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或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险费满12个月;2、用人单位已向其垫付生育津贴;3、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申领所需资料:1、参保人本人社会保障卡;2、深圳市生育保险津贴申请表;3、深圳市职工生育津贴申请审核表;4、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5、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死亡证明(分娩需提供);6、计划生育证明,例如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等。【备注】:职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用人单位申请生育津贴时,申请表需经职工本人签字压指模,还需提供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收费收据和加盖医院公章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2023-05-31
    427人看过
  • 南通生育津贴领取怎么做
    首先,请确保您已携带齐全所有所需文书资料以便于回家乡的机动车管理机构进行汽车牌照的申请程序。所需要满足的条件有:1)车辆的出厂合格证明原件;2)相关的车辆一致性证书;3)全套发票原件,包含有注册登记联及报税联和抵扣联等多个单据;4)机动车辆保险的副本来历文件;5)拍摄的车辆相片以及车架编号的抄写文件;6)身份证原件。在第二阶段,您将返回家乡的机动车管理机构进行牌照的安装程序。此流程可以被分解为以下三个要点:1)在办理申请前,必须按照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费;2)接着,将车辆驶入机动车管理机构并完成车体照片的拍摄;3)最后,在机动车管理机构的服务大厅中完成整个流程。如果您对此过程不是非常了解或者存在操作困难,请随时向工作人员寻求帮助。在完成牌照安装后,通常情况下将会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的方式交付至您提供的收件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
    2024-07-27
    112人看过
  • 天津市《生育服务证》办理指南
    1、哪些人可以在我市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1)夫妇双方都具有我市户籍;(2)夫妇中一方具有我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市户籍,并居住在我市的。(3)夫妇中女方为本市户籍,嫁到外省市并居住在外省市的。(4)外省流动人口中夫妇双方在我市现居住地共同居住1年以上,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且具有常住倾向的。(5)涉外婚姻夫妇中其中一方具有我市户籍的。2、我市居民如何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夫妇双方均为本市居民且在我市居住的,到女方现居住地乡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时需出具5项基本证明:(1)妊娠诊断证明、(2)结婚证、(3)户口本、(4)身份证、(5)夫妻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3、我市居民长期居住在外省市的,如何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夫妇双方均为本市居民且在外省市居住的,可以在女方户籍地的乡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时需出具5项基本证明:(1
    2023-05-30
    361人看过
  • 怎样申领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
    超出生育保险规定以外的医疗费用由谁负担?医疗机构是否可以任意收取?答:超出生育保险规定以外的医疗费用由职工负担。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职工提供生育保险规定项目以外的医疗服务时,必须事先征得职工或其家属签字同意,不可以任意收取。职工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和在外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能否纳入生育保险?答:职工因紧急抢救,或者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转诊转院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符合规定在外地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医疗终结后30日内,由用人单位汇总填报《武汉市生育保险现金结算申报审核表》,并携带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明细、处方、原始收据及相关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如何申领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答:用人单位应在职工生育(流、引产)或者男职工配偶生育后20日内,携带职工的《武汉市计划生育服务证》、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或者流、引产医学诊断证明等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和
    2023-05-31
    411人看过
  • 南昌市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一、南昌市生育津贴领取流程南昌生育津贴领取流程:(1)确定产检及生育医院,办理就医登记;(2)员工怀孕后,携带本人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先关材料前往社保局核对生育期间相关费用。(3)员工出院后,前往社保局进去生育津贴即可。二、南昌生育需要准备的材料1、结婚证;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女职工个养老保险编号;4、《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5、《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南昌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1)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计划生育条件;(2)在生育之前交满1年的生育险,并且在怀孕期间仍在参保状态;
    2019-11-29
    469人看过
  • 办理生育津贴后又领取生育津贴违法吗
    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不能同时获得的。劳动者参加社保的,在生产期间会享受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一、产假期间不发绩效工资合法么?不合法,产假期间有生育保险基金按照所在单位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发给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包括了全体职工的计时工资、即将自、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费、各种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二、产假的规定是怎样的产假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生
    2023-02-22
    188人看过
  • 生育津贴怎么领取生育津贴领取的手续
    单位经办人持相关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一、离职生育津贴怎么领取劳动者能正常领取离职生育津贴,只要符合生育保险相关的报销条件,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报销,与劳动者是否离职没有直接关系。《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二、生育津贴基数怎么计算的生育津贴的
    2023-03-21
    331人看过
  • 生育津贴能个人申领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生育津贴能个人申领吗生育津贴能个人申请,根据法律规定,生育保险由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经办机构进行申领。申领生育津贴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2.代别人进行申领的,需要提交申领人的身份证和合法有效的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件;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再生育服务证》等。二、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区别在哪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是一回事,其主要区别体现在发放机构、享受条件等方面,具体如下:1.两者概念不同。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由国家给予的生活费用。而产假工资是用人单位发放给休产假职工的工资。2.两者发放主体不同。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再有用人单位支付给生育职员。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直接发放给职员。3.两项享受条件不同。享受生育津贴前提条件就是单位必须参加生育保险。且部分城市规定必须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一定年限
    2023-07-19
    341人看过
  • 广州申领生育津贴条件
    一、广州申领生育津贴条件(一)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二)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三)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12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二、生育津贴领取的条件有几种(一)生育津贴领取的条件有几种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只适用于达到法定婚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并且还必须符合和服从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从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2、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
    2023-06-04
    365人看过
  • 天津如何申报生育费用及生育津贴?
    [导读]:天津可一次申报的生育费用及津贴包括生育费用,怀孕期间的检查费,产假津贴;申报材料包括就医发票、医院等级证明、门诊病历、检查结果、报告、用药明细等;申报时进行登记、开具回执;哺乳期补助的申报材料要多加一份哺乳期补助的申请表。一、生育费用及津贴申报(一)可一次申报的内容:生育费用,怀孕期间的检查费,产假津贴。(二)申报材料:1、本市医疗机构门(急)就医的全市医疗机构统一发票,异地就医申报须提供就医当地省级统一有效票据及医院等级证明;2、就诊记录(门诊病历)、处方、检验结果,检查结果,报告等(怀孕期间的检查费)。住院期间的治疗、用药明细;3、申报单位应填写《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育及子女医疗保险女职工生育费汇总表》(表六)、《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院医疗单据申报表》(表七),加盖申报单位公章;4、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计划内生育的有效证明——计划内二胎)、父母的身份证的原
    2023-06-07
    175人看过
  • 北京生育津贴申领期限
    生育(晚育)津贴申报须知一、申报时间:每月5-25日二、申报生育津贴、晚育奖励津贴所需材料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一份);2、《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5、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军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材料7、因婴幼儿死亡再次生育需申领生育津贴时需提供死亡证明或《医学诊断证明书》因引、流产申领生育津贴的只需提供1、2、3、4四项材料,且诊断证明内容必须写明孕周数。三、注意事项:1、申请的生育津贴、晚育奖励津贴于申报的次月中旬,支付到单位办理新参保手续时提供的帐户上,《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的“申领人开户姓名、申领人开户帐号、申领人开户银行名称、行号”不需要填写。2、符合享受晚育奖励津贴条件的,根据
    2023-02-24
    43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费
    词条

    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保险费
    相关咨询
    • 生育津贴怎么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18
      生育津贴申领的条件: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账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 济南职工生育津贴申领时间是多久,如何申领和领取生育津贴申领材料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申领时间:女职工产假休完后三个月之内,单位按季度申报,每年1、4、7、10月1号至10号工作日(法定假日顺延),领取上一季度职工生育津贴(特殊情况请事先申报)。3、提供资料:企业职工生育津贴申报表(单位签章)、婴儿出生证及复印件、准生证及复印件、女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定点医院出院小结、费用结算清单及发票原件。男职工配偶无经济收入者,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男女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居住地居委会出具
    •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指南,具体什么流程?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7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指南包含以下几点: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2.《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和复印件); 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5.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7.《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8.《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
    • 杭州生育津贴128天如何领取生育津贴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30
      若是您的单位已按规定为您办理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且已经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那么您可以申请包括生育津贴、计划生育手术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在内的生育保险待遇。 杭州市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杭州市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杭州生育津贴128天并提供以下资料: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
    • 2018年天津生育津贴怎么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0
      上了保险的话应该由社保发放生育津贴,没有上保险应由单位按照产假前原来工资发放。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津人社局发〔2012〕56号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女职工生育产假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健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