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汽油、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8:57:03 135 人看过

发布部门: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青国税税政[1998]11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汽油、柴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8]19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局研究解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汽油、柴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通知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五日国税发[1998]192号)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修订后的《汽油、柴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总局1993年12月28日印发的《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国税发[1993]153号)中有关汽油、柴油的注释同时废止。汽油、柴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

一、汽油

汽油是轻质石油产品的一大类。由天然或人造原油经蒸馏所得的直馏汽油组分,二次加工汽油组分及其他高辛烷值组分按一定的比例调合而成。按生产装置可分为直馏汽油和裂化汽油等类。经调合后制成的各种汽油,主要用作汽油发动机燃料。汽油的质量标准为辛烷值不小于66。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辛烷不小于66的各种汽油。用其他原料、工艺生产的汽油,也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以汽油组分为主,辛烷值大于50,经调合可以用作汽油发动机燃料的非标油品,也属于汽油的征收范围。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统一生产和供应计划的石脑油,以及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生产计划的溶剂油不属于汽油的征收范围。

二、柴油

柴油是轻质石油产品的一大类。由天然或人造原油经常减压蒸馏在一定温度下切割的馏分,或于二次加工柴油组分按一定比例调合而成。主要用作转速不低于960r/min的压燃式高速成柴油发动机燃料。柴油的质量标准为倾点__50号至30号。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倾点在__50号至30号的各种柴油。以柴油组分成为主、经调合精制可以用作柴油发动机的非标油品,也属于柴油的征收范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2: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集团公司相关文章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汽油、柴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国税发[1998]1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现将修改后的《汽油、柴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总局1993年12月28日印发的《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国税发〔1993〕153号)中有关汽油、柴油的注释同时废止。汽油、柴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一、汽油汽油是轻质石油产品的一大类。由天然或人造原油经蒸馏所得的直馏汽油组分,二次加工汽油组分及其他高辛烷值组分按一定的比例调合而成。按生产装置可分为直馏汽油和裂化汽油等类。经调合后制成的各种汽油,主要用作汽油发动机燃料。汽油的质量标准为辛烷值不小于66。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辛烷值不小于66的各种汽油。用其他原料、工艺生产的汽油,也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以汽油组分为主,辛烷值大于50,经调合可以用作汽油发动机燃料的非标油品,也属于汽油的征收范围。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
    2023-06-07
    234人看过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石脑油消费税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8-05-27生效日期:2008-05-27发布部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沪国税流[2008]41号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8]4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根据《通知》要求,对石脑油生产企业销售给乙烯、方烃类产品生产企业作为生产乙烯、方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实行《石脑油使用管理证明单》。《石脑油使用管理证明单》由市局统一印制,请各相关分局到市局票据管理中心领取。《石脑油使用管理证明单》的号码总位数为10位,第1、2位为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行政区划码,本市统一填“31”,第3、4位本市统一填各区、县行政划码,后6位为自然码。在试行《石脑油消费税免税管理办法》过程中,购货方税务机关与销货方税务机关要加强联系,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局联系。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2023-05-05
    382人看过
  •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
    发布部门: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青财税?[2002]?5号各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二00二年一月二十日财税?200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经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对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本通知所述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通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继承
    2023-06-07
    64人看过
  •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发布部门: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青国税发[2003]144号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市稽查局: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落实“三抓、三带、三提高”的要求,本着“面向基层、面向纳税人”的思路,坚持“依法治税和纳税服务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市局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青岛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一、各基层局接本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组织有关科室的税务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搞好培训、狠抓贯彻落实;同时要向广大纳税人进行深入宣传,要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二、各基层局要根据《管理规定》制定本局的具体贯彻意见,要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进行量化和细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向市局及时反映。三、自文到之日起,《发票使用证》暂停使用。新办企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培训由各基层局自行组
    2023-05-03
    119人看过
  •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一般
    发布部门: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青国税税政[1999]40号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为加强增值税的管理,解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异常申报问题,建立良好的税收环境,加强征管,堵塞漏洞,保证国家税收收入,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异常申报管理的意见》(**税发[1998]67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异常申报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异常申报管理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基层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科学运用计算机征管软件零负申报查询功能(市局信息中心已下发各单位),组织安排好此项工作。各基层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异常申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解决异常申报问题提高到改善国税部门执法环境,深化征管改革,保证收入任务完成的高度来抓,要切实贯彻“法制、公平、文明、效率”新时期治税思想
    2023-05-03
    469人看过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
    发布部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沪国税征[2006]47号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二OO六年十一月十七日附: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适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需要,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各级税务机关应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对税务人员和纳税人的培训,确保新规定贯彻执行到位。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流转税管理司)。附件:1.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2.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3.开
    2023-05-03
    171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团公司一般指大型的集团公司,是由若干个在法律上相互独立的企业单位组成的具有共同投融资渠道、经营方向、管理模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合体。 集团公司成立的条件有: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 更多>

    #集团公司
    相关咨询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的作用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07
      1.为地方政府筹集财政资金开征车船税,能够将分散在车船人手中的部分资金集中起来,增加地方财源,增加地方财政政府的财政收入。 2.有利于车船的管理与合理配置随着经济发展,社会拥有车船的数量急剧增加,开征车船税后,购置、使用车船越多,应缴纳的车船税越多,促使纳税人加强对自己拥有的车船管理和核算,改善资源配置,合理使用车船。 3.有利于调节财富差异在国外,车船税属于对不动产的征税范围,这类税收除了筹集地
    • 国家税务总局如何规定契税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0
      1.关于契税交税比例,《契税条例》是这样规定的:“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契税计算方式: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 国家税务总局偷税漏税了怎么办?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2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户个人所得税怎么算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①工资、薪金所得;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③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④劳务报酬所得;⑤稿酬所得;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⑧财产租赁所得;⑨财产转让所得;⑩偶然所得;⑩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 国家税务总局行政复议机关是哪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1
      对税收行政处罚不服,只能向做出处罚的稽查局、税务所所在的地税局提起复议。 比如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处罚了你,你不服,你只能向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提起行政复议。 这点不同于一般的行政复议,是有专门规定的。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九条对下列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 (二)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