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的效力认定方面法律,并没有对应的法律规定。一般建造在合法拥有使用权的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合法有效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一、一个人只能有一个宅基地吗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租赁续租宅基地使用权是否有效
在不违反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宅基地使用权用途的情况下,可以认定农民出租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有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出租人无住房而要求解除租赁关系的,应当准许。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目前农村房屋所有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的缺陷
390人看过
-
农村房屋可以买卖吗?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怎么认定
69人看过
-
房屋退房方面,民法典有哪些规定?
106人看过
-
有关工伤认定程序的法律法规:规定了哪些方面
100人看过
-
个人财产的遗嘱法律效力从哪些方面认定
494人看过
-
可以从哪些方面认定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
366人看过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只要使用土地符合规划就是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 更多>
-
农村房屋买卖什么情况下有效?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效力是怎么规定的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01一、农村房屋买卖什么情况下有效?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者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卖房者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且如果房屋共有人员要共同处分房屋,才可以使房屋买卖有效。3、购房者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
房屋认购书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111、房屋认购书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为:如具备购房合同的必要条款,可认定为购房合同。违反认购书的约定,则应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情形下,房屋认购书为要约合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6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一方若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并不能使房屋买卖有效;3、购房者应当符合
-
农村农用房屋使用权的法律效力怎么确定?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23农村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农村应的法律规定。在合法拥有使用权的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一般合法有效。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人均土地较少,不能保证宅基地,县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确保农村村民居住。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
-
房屋买卖法律法规,房屋的效力怎样认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5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