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及效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9:31:17 178 人看过

一、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优先购买权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原告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履行依优先购买权形成的合同,要求被告按合同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1.行使的条件。

第一,时间条件,即优先购买权在什么时候能够行使。

第二,内容条件,即优先购买权要以成立什么样内容的买卖关系为前提才能行使。

第三,期限条件,即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

2.行使的限制。优先购买权的行使,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是对所有权人就特定财产的处分实施了一定的限制,从保护所有权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应对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进行必要的限制,以防优先购买权人的权利滥用。

二、优先购买权的效果

行使优先购买权能产生以下两层效果:

1.优先购买权对出卖人的效力

在优先购买权法律关系中,所有人的处分权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出卖人出卖财产时,必须通知优先购买权人,当优先购买权人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时,出卖人必须将财产卖与优先购买权人。

2.优先购买权对权利人的效力

优先购买权法律关系中,权利人是受益者,其基于租赁、共有等基础法律关系而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受让财产的优先权。但权利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亦负有一定的义务,大体说来,权利人须履行优先购买权必须在有效期限内行使,逾期不行使视为放弃等主要义务。

三、哪些人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以下人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1.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在同等条件下,需要将正在出租的房屋卖给承租人。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承租人表示愿意购买该承租屋,出租人与第三人成立的买卖合同无效。

2.房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3.公有旧房原住户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是购买公有旧房,原住户有优先购买权。

4.原产权单位有房屋优先购买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3: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行使有哪些法律效果
    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行使的法律效果,是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制度的核心问题,并在根本上决定着法院在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共有份额纠纷案件中应作出何种司法裁判。要言之,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行使的法律效果主要涉及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在主张优先购买的按份共有人与转让人之间就转让共有财产份额形成何种法律关系;二是按份共有人能否实现其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最终目的,即取得该共有财产份额。一、优先购买权人与转让人之间转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直接法律效果就是在其与转让人之间成立转让合同,合同于该按份共有人作出以符合法律规定的同等条件购买该共有财产份额的意思表示到达转让人时成立并生效。这是因为:从合同成立的角度看,根据一般交易流程,按份共有人转让其共有财产份额,要与他人订立转让合同。转让人在转让过程中可能与第三人经过多轮要约——反要约,形成双方均可接受的转让条件并最终通过合同确定下来。根据民法典的
    2023-02-25
    414人看过
  • 怎么使用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当股东向外转让股权以及股东股权被法院强制执行时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其他股东是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因为没有破坏有限公司的人合性。一、暗股没有协议书怎么撤资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资后一般是不能退股的,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或者请求公司收购股权的方式撤回投资。股东的股份可以转让,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只能转让股份,不能退股。原股东可以优先认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
    2023-04-02
    423人看过
  • 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合同有效吗
    侵犯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买卖合同有效。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向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以此为由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店铺转让合同没到期能转让吗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转租是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他人使用收益的债的关系。也可以认为,它是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他人使用收益的行为。转租是市场经济中的普遍现象,无论是同意转租,还是自行转租,其法律效力问题均值予以明确。房屋转租中的优先购买权有顺位性,在其受到侵害时,应予以赔偿。二、租房时房东把房子卖了如何索赔租房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租户可以继续承租。如果新房东不愿意继续出租给租户,则新房
    2023-03-10
    327人看过
  • 合伙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限制
    在决定转让合伙份额的情况下,转让方或者人民法院应当提前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合伙人,以便其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于此情形,应类推适用公司法第七十三条关于“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规定,认定其他合伙人在收到通知后的20日内未表示购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时,承租人不得行使优先购买权。在合伙人将合伙份额转让给近亲属时,可否类推适用上述规定,不允许其他合伙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笔者持否定意见。原因在于:合伙份额的转让,不单单涉及转让价格问题,更关系到合伙人之间信任关系的维持,甚至决定着合伙企业的存续。为保护其他合伙人的利益,应允许其行使优先购买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2023-02-25
    384人看过
  • 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三项已明确为“十五日内”承租人须明确是否购买。如果出卖人不履行通知义务,就将财产卖给了第三人或者出卖人履行了通知义务,但在先买权人行使权利期间内,在先买权人尚未作出是否购买之意思表示之前就将财产出卖给第三人,先买权人应当享有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出卖人与第三人买卖关系的期间,即所谓的除斥期间。《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一、侵犯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损害赔偿范围1、
    2023-03-15
    171人看过
  • 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限制
    1、出租人售房时,承租人仍在租赁该房屋。准备租房和租过该房的承租人,是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的。2、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相对而言的,只有在与其它竞买者同等的条件下才可以优先购买。这里同等条件是指交易的条件相同、价格相同。3、承租人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可行使其优先购买权,只有在出租人转让其出租产权时,才能实际行使优先购买权。一、出租人私自买房违法吗出租人私自卖房构成侵权,侵犯了承租人的知情权和优先购买权。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二、商铺转让合同买方被骗怎么办商铺转让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单纯的只转让该商铺的使用权,另一种是转让该商铺的所有权。这两种转让形式都需要双方签订合法的商铺转让合同。商铺租赁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就是跟物业管理处的物业管理纠纷、商铺
    2023-03-14
    463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1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4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这一规定承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时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但由
    • 涉及什么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19
      我们都知道《公司法》规定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那么在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时,其他股东对转让的股权能否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呢? 首先,从法律规定看,《公司法》规定了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但并未禁止股东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法无禁止,便可行。 其次,从立法本意看,《公司法》之所以规定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目的就是为保证老股东可以通过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实现对公司的控制权,
    • 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规则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05
      1、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转让股权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此处的“同等条件下”指的是应当考虑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以及期限等因素。 2、通知确定的期间短于二十或者未明确行使期间的,行使期间为二十日。 3、如果其他股东中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股东都愿意受让该转让的股权,应当通过协商确定各自受让的比例,若协商不成的,则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
    • 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方式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18
      1、优先购买权应当在同等条件下才能行使,该同等条件包括总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亲属关系、交房时间等所有各种因素,承租人只要有一个因素不同或者不能优越于购买人,就不得主张享受优先购买权; 2、如果已经通知承租人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但其未及时提出要优先购买的,视为放弃权利; 3、根据我做过的司法实践案例,一般买方善意且产权已经过户,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时,法院均不会支持;
    • 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7
      这就是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的相关内容 1、此时的期间起算点为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之日 实践中,在转让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份额时未通知其他按份共有人的情况下大量存在,而优先购买权行使的前提是其他按份共有人对转让人转让共有份额的条件确切知道,否则,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因此,转让人对转让同等条件未通知的情况下,其他按份共有人无从知道该条件,应以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