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男性视角看生育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1:11:10 156 人看过

《妇女权益保障法》没有否认男性生育权从立法背景来看,《妇女权益保障法》并没有否认男子的生育或不生育的权利,正如一些专家所指出的那样,在现有的联合国文件和我国法律中只谈到妇女的生育权,与历史上的男女不平等有关。

在漫长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中,由于当时的科技发展水平的制约,人们无法弄清生育的生理机制,不懂避孕,常常是性生活的不可避免性导致生育的不可避免性,客观上使妇女成为生育工具。同时,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制度也将妇女当作多产人口的工具。旧社会的妇女在政权、神权、夫权、族权统治下,社会地位很低,难以享受生育方面的自主权利。生育更多地被视为一种义务,一种传宗接代的义务。即使在资本主义时期,资产阶级尽管宣扬平等、自由等基本人权,但在很长时间内妇女并未真正取得与男子一样的权利和社会地位,妇女的生育权在法律上也未得到确认。

此外,在生育的全过程中,妇女承担着特殊的职能,起着难以取代的作用。从卵子受精、十月怀胎到一朝分娩,女性不仅有一系列的生理变化,增加生理负担,而且还要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甚至还会有生命危险。不仅如此,妇女的生育过程还直接影响着胎儿的健康发育与安全。因此,对妇女予以特殊保护,确认和保障妇女的生育权理所当然。

中国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先后经历了几千年,而社会主义制度才实行六十多年,对妇女权益包括生育权的重视与保护就具有更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由于历史的、社会等原因,从总体上讲,妇女仍然处于弱势,在制定法律时如果不作任何性别分析,不对妇女作出特别保护,而只是一味强调所谓男女平等,就难免在实际上助长事实上的男女不平等的加剧。

从立法背景分析可以看出为了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联合国的人权文件和我国的法律才特别强调的生育权。可见生育权赋予妇女的精神是与有关国际条约(中国已签约)相一致的,故特别规定妇女享有该权利,使妇女这一弱势群体在法律上与男性强势群体平等起来。

可见,无论是从立法背景还是立法目的来看,《妇女权益保障法》都没有否认男性生育权。

在夫妻关系中男性的生育权受到侵犯时怎么办

如果妻子不愿意生育孩子,丈夫却想要孩子,夫妻双方在这个问题上无法通过沟通达成一致,那么丈夫可以以此作为请求离婚的理由与妻子离婚,法院会把这个理由作为判决其离婚的依据,通过这种方式丈夫可以实现自己的生育权。但是如果妻子想要孩子,而丈夫不想要孩子,妻子生下孩子后,丈夫不能以生育权为理由,拒绝履行父亲对孩子抚养教育的义务。

简单地说,夫妻双方均有生育权,夫妻一方拒绝生育或者妻子擅自中止妊娠虽对另一方的生育权有所侵害,但也是正常行使自己生育权的行为,因此,以此要求损害赔偿没有法律基础。在当今的婚姻中,夫妻双方为是否生育子女而常有分歧。常见的情况是,夫妻双方在生育方面意见相左,不可调和。如果双方因此发生重大分歧导致感情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法院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认定这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并因此判决离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21: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生育权相关文章
  • 从内外不同的视角看财务分析
    以至于会出现在某种情况下非常有用的分析和模板,到了另外一种情况下变得没有多大参考意义,甚至知名讲师的分析课程也因视角的不对应对学员不起作用。鉴于所对应的分析使用者不同,我们把分析划分为两大视角:外部投资视角和内部管理视角。这样,在阅读资料、思考问题的时候便于做个基础的判断。第一:外部视角的财务分析,或称为财务分析师的分析外部视角的分析主要是为外部信息使用者作分析的,比如为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他们的特点是投资为主要目的,而不是以改善管理为主要目的,是在公司既定的战略和运营及组织安排的基础上做出的。对管理者的影响是通过资本市场的压力或激励起作用,但不能直接应用于内部管理中。这种分析因其宏观、行业、战略、价值的成分占比高,主要是为外部人所使用,所以可以称为外部分析师的分析法。比如,在这种前提下,其分析的出发点是分析公司的交换价值,思路是探索公司在发展和决策历程上这种价值的变化。在手法上,以各种估
    2023-06-12
    86人看过
  • 生育权:男性的观点
    在婚姻家庭中,男人是否有生育的权利是有规定的。生殖权利不仅是妇女享有的。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公民不分性别都有生育的权利,男性生育的权利首次被法律明确规定。因此,丈夫也有生育的权利。男人虽然有生育的权利,但不能随意行使。当夫妻生育权发生冲突时,即双方对是否生育不一致的处理方法,由于分娩的主要过程是由妇女进行的,因此首先应尊重妻子的意见。而且,如果以丈夫的意见为标准,强迫妻子生育与否,很容易对妻子造成身心伤害。因此,丈夫无权强迫妻子。堕胎侵犯了男方的生育权吗没有,第一,当夫妻双方的生育权发生冲突的时候,女性的生育决定权优先于男性的生育决定权;第二,生育权的实现有赖于双方的合意与配合,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配合自己实现生育权,不得干涉对方的“拒绝生育权”,需要实现生育权的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另与其他女性结婚实现生育权。生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
    2023-07-02
    270人看过
  • 从罪犯权利保护视角看假释制度的完善
    罪犯权利保护介入了对罪犯主观改造评判的因素,因而其完善对于罪犯改造及其重新回归社会保障措施之建构有重大意义。罪犯权利保护呼唤犯罪控制与罪犯防治的社会工程化,实现罪犯由监禁状态向社会的良性回归并最终保卫社会。引言:罪犯权利保护是法治社会的本质要求,保护罪犯权利是实现保卫社会的必要条件,假释制度的完善应以罪犯权利保护为基点。假释性质存在假释权利说和假释奖励说两种学说。假释奖励说认为,刑罚是对罪犯恶行的报应,刑罚的轻重是法院根据罪犯主观方面罪责的轻重和客观方面犯罪事实的大小决定的,不能随意加以变更。假释虽然是附加条件地提前释放,但己经变更了原判决所判处的刑罚,这就背离了事实责任论和罪刑等价的原则。假释是对保持善行者的恩惠措施,是一种例外。假释权利说认为,刑罚的性质是矫正罪犯人身危险状态的特殊教育方法,不是用以惩罚犯罪方法。适用刑罚的依据是犯罪人的人身危险状态的大小,适用刑罚目的是矫正罪犯的人身危
    2023-06-11
    451人看过
  • 从税法角度看反倾销税的性质
    [关键词]关税;反倾销税;救济是指作为反倾销措施的反倾销税,指进口国反倾销调查机构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在进口国销售的外国产品,对进口国生产类似产品的行业造成法律损害,除正常关税和收费外,征收关税或附加费。从传统竞争法的角度来看,反倾销税的性质相对简单。它通常被确定为维护外贸秩序和公平竞争的手段或措施。但是,如果从税法的角度来研究反倾销税,其性质是比较复杂的。全面了解反倾销税,不仅有利于完善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而且对我国的反倾销工作也大有裨益。反倾销税性质分析(一)传统的反倾销税性质观点,在我国理论界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反倾销税是一种“非关税壁垒”,属于非关税保护主义措施之一。另一种观点认为,反倾销税是“进口国在正常关税和费用之外征收的特殊关税或附加费”。其原因主要有四点:一是反倾销税针对的是进口产品;第二,反倾销税是特殊附加费;第三,反倾销税的征收机关是海关;第四,反倾销税的发
    2023-05-07
    298人看过
  • 从法律视角看韩峰局长的“日记门”
    广西烟草局局长韩峰的私人日记曝光,其中猛料不少,日记中不但记录了自己的工作。而且还记录了收受贿赂的过程和金额,最吸引人们眼球和吊起公众胃口的是,日记中详细地记载了主人公与多位女性发生性爱的详尽过程。网民们在猎奇的过程中,也发出了各种质疑,这位韩局长的工作内容到底是什么呢?喝酒,收钱,玩女人?!在一片质疑和穷追猛打中,这位局长大人也被停职接受调查。当然也有人说已经被双规,但是,我刚才看到的消息是尚未双规。此时,就立即有网友反击,为什么还不双规呢?甚至有人咬牙铁齿地说,这样的腐败干部应该立即枪毙才对。当然,除非是贪官的同党或者利益关联者,没有人不痛恨贪官的,我也一样。但是,在一个法治的社会,即使对于敌人,也应该依法与之斗争,依法打击。否则,其强大的后座力将伤及我们这个社会。现在,公众和网民有一个先入为主的意念,这个公开的日记内容是真实的,所以这个局长是贪污的,腐败的。日记是否真实,我虽不敢贸然
    2023-06-11
    250人看过
  • 男性生育权与女性生育权冲突是如何解决
    男性生育权与女性生育权冲突是如何解决夫妻双方的生育意愿不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要实现生育,不得强迫不愿意生育的对方生育或者与他人通奸私生,只能求助于法律解除婚姻关系,另外寻求生育伙伴或生育方式。第一,男女生育权实现的条件不同。对于女性来说,生育权的实现在于自身的人身权,而对于男性来说,合法生育权的实现首先依赖于合法配偶权的实现,男性只能在配偶权的实现基础上获得生育权的保护。任何违背女性意志的男性强权都是违反妇女人权的违法行为。比如在男方坚持要孩子而女方不愿生育的情况下,如果由男方做主,就意味着丈夫享有对妻子身体和意志的强制权,这将以女性人身自由的丧失和身心被摧残为代价。而将生育决定权赋予女方,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委屈了男方,但其最坏的结果是双方离婚,男方可以重新选择其他愿意生育子女的异性再婚。毫无疑问,前者可能导致的恶果远比后者严重。第二,生育不是婚姻的必然结果,女性也并非生育工具,公民既然有
    2023-06-16
    110人看过
  • 从法律和人性角度透视“安乐死”
    生存还是死亡——从法律和人性角度透视安乐死生存还是死亡是哈姆雷特问题;是否允许安乐死是中国法律界无法回避的问题。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神经外科专家王忠诚等代表在本届人代会上提出,不应拒绝安乐死的议案。虽然王忠诚等代表的提案还没有获得通过,并引起了一些反对。在利益多元化的社会,没有一项改革方案是可以得到所有人的支持,也没有一项提案会很容易得到落实。但我坚信,承认安乐死合法化是社会发展必然趋势。安乐死这种符合人道主义的放弃生命方式,已经成为荷兰法律。荷兰是世界上第一个承认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但绝对不会是唯一的一个。我们有足够理由相信,会有更多国家承认安乐死合法化,中国会是其中一个。有部分人士片面认为,个人无权利选择死亡。他们认为人是自然与社会联系在一起的,在享受社会权利的同时,要履行义务和责任,在放弃自己生命的同时也放弃了自己的义务,也放弃了对社会的义务,会对社会价值体系造成影响。因此,个人无权
    2023-06-08
    54人看过
  • 新视角下看虚假广告侵权
    作为一种典型的商业欺诈行为,虚假广告的存在是以牺牲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为代价的。可以说,侵权是虚假广告固有的特征,现实生活中因虚假广告侵权的案件屡见不鲜,虚假广告侵权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然而,学界关于虚假广告侵权方面的研究还只限于论文层面。时间总是会改变历史:最近出版的于林洋的专著《虚假广告侵权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10月版)对虚假广告侵权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研究。该书最大的亮点在于作者基于社会化责任视角对虚假广告侵权问题进行了研究。作者指出,虚假广告侵权容易造成社会性权益侵害现象。从社会层面上看,虚假广告侵权不仅是对个别消费者私人利益的侵犯,也是对全体消费者共同利益的侵犯。对虚假广告侵权理论的构建过程,实际上就是在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利益博弈的过程。由于虚假广告容易导致社会性侵权,这就使得其侵权救济不再仅仅是个别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的私人性损害赔偿,社会化责任原
    2023-04-24
    437人看过
  • 从哪个角度来看盗窃行为的性质
    一、从哪个角度来看盗窃行为的性质盗窃罪属于刑法中侵犯财产类别的犯罪。盗窃行为既可以构成刑事案件,也可以构成行政治安案件。一个盗窃行为出现后,如果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就是刑事案件。如果达不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就是行政治安案件。二、盗窃构成盗窃罪可以判缓刑吗盗窃罪满足缓刑条件的可以判缓刑,主要条件有: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累犯不适用于缓刑,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大,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也不大,实行缓刑对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三、盗窃罪辩护的律师费用怎么算1.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仅限于代理申诉、诉讼前):(1)不涉及财产关
    2023-09-15
    347人看过
  • 从审判的视角看对行贿犯罪的惩治
    一、从司法实践看当前行贿犯罪的特点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根据刑事立法和从司法实践看,当前行贿犯罪行为具有如下特点:1、隐蔽与公开交叉。行贿犯罪在贿赂犯罪中一般居于主动地位,是诱发受贿犯罪发生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司法实践中查处的行贿犯罪却只占极少一部分,这不仅在客观上放纵了一批犯罪分子,而且给行贿者造成了这样的错觉:即司法机关查处的一般是受贿者,行贿是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的。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行贿犯罪不仅具有一般贿赂犯罪隐蔽的一面,如行贿人往往以送礼、捐赠、赞助、付回扣、请客吃饭等看起来合法、正当的名义行贿赂之实,他们与受贿人搞所谓“一对一”、“无声交换”、“送礼带发票”等战术,以对抗侦查,逃避惩罚。而且,行贿犯罪也具有公开的一面。一些人以能够进
    2023-06-03
    329人看过
  • 关于男性的生育权问题
    由于女性在生育方面所具有的天然优势,因此理论上存在一种只有女性才享有生育权的误解,忽略了男性的生育权。对于男性是否生育权的主体,目前理论界存在较大分歧。笔者认为,男性不仅是生育权的主体,而且与女性具有平等的生育权,这种平等不仅是形式上的平等,也是实质上的平等。具体理由如下:1、生育权的基本人权、人格权属性,决定了男性当然享有生育权如上所述,生育权是所有自然人与生俱有的一项天赋人权,它体现了人之为人本性的基本要求,作为一项基本人权,生育权平等地赋予了每个自然人;同时,生育权是一种人格权,是人之尊严的重要体现,是自然人所固有、不可转让、不可剥夺的权利,只要是自然人,即当然享有生育权,作为人类两性之一的男性也当然享有。生育的权利并不是法律所赐予的,法律只是对这种自然权利的认同,并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对其适当规范、引导和限制,使之与社会的发展更好地协调。相反,若某个国家法律悖逆自然规则,强行剥夺人们
    2023-04-22
    426人看过
  • 男性的生育权如何保障
    法律综合知识
    一、男性的生育权如何保障生育须男女互助实现,而婚姻并不赋予夫妻相互的人身支配权以及必然生育的保障,故男性、女性生育权在实现环节中应相互平等、协商实现。我国法律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二、生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吗生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权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结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多年来,有一种观点主张,生育是完全自由的,生不生、生多少、跟谁生,都
    2023-11-17
    151人看过
  • 从租赁公司角度看
    1、建立无追索权保理银行设立有追索权保理是为规避承租人信用风险的一种保障措施,但对于出租人来说,当承租人不还租时,就面临须回购银行已付但尚未收回的融资款问题。租赁公司可选择银行认可的承租人、设立其他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尝试与银行建立无追索权保理。比如选择保理银行统一授信管理下的承租人,银行对承租人比较了解,认可其有较好的财务状况,相对而言就可能愿意承担承租人信用风险。租赁合同一般都有承租人或第三方向租赁公司提供保证或物权担保。依照民法典,担保权利作为从权利与应收租赁债权一并转让给银行,担保人要在原担保范围内向银行继续承担担保责任。租赁公司可为银行设定其认可的担保,与银行协商设立无追索权保理。2、保留租赁物权从法理看,租赁公司转让的是应收租金债权,租赁物权与债权相独立,债权转让后,租赁公司仍应享有租赁物所有权。租赁公司应避免保理合同约定租赁物处分权转让等条款。租赁公司可以与租赁物供应商协商,
    2023-06-24
    466人看过
  • 从审判视角看侦查证据的意义是什么?
    证据是指证明待证实事是否客观存在的材料。证据在民事诉讼中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它既是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也是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基础。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以一下几种: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比如合同、书信、文件、票据等。书证是民事诉讼中普遍并大量应用的一种证据。2.物证。是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物品。比如,质量不合格的家具、被汽车撞坏的自行车等。3.视听资料。是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事实的材料。比如,用录音机录制的当事人的谈话,用摄像机拍摄的人物形象及其活动,用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和资料等。视听资料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进入证据领域的。4.证人证言。是指证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对案件事实的陈述。证人所作的陈述,既可以是亲自听到、看到的,也可以是从其他人、其他地方间接得知的。由于民事纠
    2023-04-01
    480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生育权
    词条

    生育权是人权下面的一个具体权利,属人之为人而自然享有的权利。生育权一般指生殖权利。公民的生殖权利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殖权利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 更多>

    #生育权
    相关咨询
    • 如何从法律角度看待同性恋?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法不禁止则自由,但目前中国并没从立当法上对此有所规定。
    • 从审判视角来看证据的意义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9-30
      证据是指证明待证实事是否客观存在的材料。证据在民事诉讼中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它既是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也是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基础。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以一下几种: 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比如合同、书信、文件、票据等。书证是民事诉讼中普遍并大量应用的一种证据。 2.物证。是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物品。比如,质量不
    • 怎么从尊重生命的角度看懂法律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6
      这个问题好有哲理。r如果珍爱生命,一般也会尊重规则和规律,那么自然而然的对法律这一社会运转最强有力的规则也会予以尊重的。是发自内心的。r比如当想犯罪时,会想到犯罪给其它人带来痛苦,如果能体谅到他人的痛苦,那么自然会放弃犯罪的念头,这时更是自然而然的遵守法律了。
    • 男性权与女性生育权的冲突及解决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1
      夫妻双方因生育权冲突时,男方不得违背女方意愿主张其权利,理应更多地保护女性的人身权益。对于女性来说,生育权的实现在于自身的人身权,对于男性来说,合法生育权的实现首先依赖于合法配偶权的实现。任何违背女性意志的男性强权都是违背妇女人权的违法行为。比如在男方坚持要孩子而女方不愿生育的情况下,如果由男方做主,就意味着丈夫享有对妻子身体和意志的强制权,这将以女性人身自由的丧失和身心被摧残为代价。公民既然享有
    • 男生生育保险如何查看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03
      男职工本人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可享受生育津贴及医疗费用待遇。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时间标准如下:输卵管结扎的30天;输精管结扎的15天;输卵管复通术的30天;输精管复通术的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