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先予执行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9:41:29 152 人看过

指人民法院对某些案件在作出判决以前,为了满足原告在生活上、生产上的急需,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被告先给付原告一定数目的金钱、财物或要求被告停止实施某种行为的制度。适用于3类案件:

(1)原告要求追回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的;

(2)原告要求追回劳动报酬的;

(3)因事情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先予执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即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履行义务,被告必须接收这个要求;(2)如果不先予执行,原告的生活或生产将受到严重影响;(3)被告有能力满足原告的要求。人民法院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原告应在起诉的同时或起诉以后、法院判决以前,提出书面申请,由法院决定是否先予执行;法院认呜要时,可以要求提出申请的原告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法院可以不先予执行。原告如果最终败诉,应当赔偿被告因先予执行所遭受的财产损失;原告或被告对先予执行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法院复议一次,在复议期间,不停止先予执行。先予执行是临时措施,不是案件的最后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03: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先予执行相关文章
  • 起诉必须符合哪些条件才能被法院受理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审查包括对起诉状的形式审查和对起诉要件的实质审查。对起诉状的形式审查,主要是看起诉状记明的事项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起诉状不符合格式要求,法院可以要求原告补齐相应的事项信息。对起诉要件的实质审查,主要是看起诉是否符合上述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不符合起诉实质要件的,法院不予受理。法院对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起诉必须受理。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法院立案后才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立案后发现本院没有管辖权
    2023-06-14
    376人看过
  • 住院费二次报销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一、住院费二次报销必须符合哪些条件第二次报销的条件是两个,一是缴纳了基本医疗保险;二是个人自付费用达到大病报销的起付标准。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费用,农村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费用(简称“起付金额”),纳入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二、住院费报销有时间限制吗医疗保险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要住院满一定的天数后才能进行报销,只要是被保险人在保障期间因为保险合同约定意外或者疾病发生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那么就是可以进行报销的。但是如果是医疗津贴给付的话,那么有的医疗保险是约定了免赔额天数的,比如某医疗保险的医疗津贴给付免赔天数为三天,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必须住院满三天
    2023-12-26
    220人看过
  • 必须符合哪些条件才算违约行为
    一、必须符合哪些条件才算违约行为1.迟延履行迟延履行,又称债务人迟延,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它作为合同解除的条件,因合同的性质不同而有不同的限定。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上不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也不至于使合同目的落空。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债权人立即解除合同,而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他规定一个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上特别重要,债务人不于此期内履行,就达不到合同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未在履行期限内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不经催告而径直解除合同。2.拒绝履行拒绝履行,又称毁约,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却不法地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3.不完全履行,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以适当履行的意思进行了履行,但不符合法律
    2023-07-22
    377人看过
  • 先予执行必须在开庭后吗
    先予执行必须在开庭后申请吗先予执行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做出前采取。《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106、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前采取。先予执行应当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活、生产经营的急需为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2023-06-13
    244人看过
  • 劳动仲裁必须先予执行吗?
    可以,但是有条件。法律规定,仲裁庭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裁定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会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不得提供担保。集体合同纠纷必须先劳动仲裁吗发生劳动合同纠纷并不是先仲裁而是先和解,提起劳动纠纷诉讼是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行使诉权的一种表现。劳动纠纷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纠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按照司法程序处理纠纷,维护自已的正当权益。劳动纠纷当事人提起诉讼,必需具备法定的起诉讼前提。需在法律划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超过时限的,一般不予受理。假如因为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逾期的,则应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予以说明。
    2023-08-18
    169人看过
  • 不予追究参与间谍行动的情况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1、行为人的行为必须发生在境外。若行为人的行为发生在境内,则不适用该条的规定。2、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非出于自愿,即由于受胁迫或受诱骗而疚炕的。所谓受胁迫,是指行为因受威胁强迫而参加间谍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其特征是,行为人本不愿参加间谍组织,只是因为迫于他人的暴力强制或者精神威胁下被迫作出犯罪的选择,参加了间谍组织。所谓受诱骗是指行为人因受引诱欺骗而参加间谍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其特征是:行为人本无参加间谍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的意图,只是因为头脑简单,对实际情况不够了解,轻信了谎言,上当受骗而参加了间谍组织。在认定“受诱骗”时,要将其同由于资产阶级思想的腐蚀,受他人的金钱、物质或色情的诱惑,而自觉参加间谍组织的人区别开来。后者虽受他人的金钱、物质或色情的引诱,但都是出于一定的动机和目的而自愿参加的,因而不属受诱骗。3、行为人在境外或入境
    2023-03-31
    246人看过
  • 法院受理执行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5)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律师补充:申请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2023-05-06
    387人看过
  • 治安案件进行调查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一)是否有违反治安管理的事实发生。这是公安机关调查治安案件的前提。(二)违法行为是否需要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是行为人对其实施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则不能处罚。(三)是否属于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的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不同的行政机关依法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即便在公安机关内部,包括地区与地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不同级别的公安机关之间也存在分工与管辖问题。只有对依法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且属于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的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受案的公安机关才有权调查处理。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公安机关应当移送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对于虽属于公安机关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案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应当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一、举报人有
    2023-03-21
    358人看过
  • 先予执行的执行法院
    先予执行的执行法院是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一般情况下,民事官司的执行以生效的判决为依据,需要等到判决生效后进行,但对于某些原告来说,等到判决生效后才执行,他们的生活将难以维持,他们的生产或经营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为此,法律设立了先予执行制度。所谓先予执行,就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生产或生活上的迫切需要,根据其申请,在作出判决前,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财物,或者立即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的措施。可见,先予执行措施的采取可以救原告的燃眉之急,并有利于法院及时而切实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意义十分重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当事人提出申请。先予执行是因为当事人一方生产、生活急需而采取的措施,而是否急需,只有当事人体会最深。所以只有在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能裁定先予执行。第二,当事人之间
    2023-06-14
    72人看过
  • 国家规定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必须要符合什么条件
    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一)患有属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一年计算;(三)生活不能自理的,适用于暂予监外执行,不危害社会。公务员要办理提前退休必须符合的条件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这是指公务员在国家机关工作的第一年到提出退休的那一年止,公务员一共在机关至少工作了三十年整。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按照有关规定,男性公务员一般在五十五岁以上,并且在机关至少工作二十年整的可以提前退休;女性公务员一般在五十岁以上,并且在机关工作至少二十年整的可以提前退休。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这种情况一般是指特殊岗位的公务员,由于其岗位特殊的工作条件,为保护其健康,国家允许其提前退休。例如,从事核试验、野外作业以及工作过程中会涉及到有毒有害物质的公务员,可以按照规定。提前退休。这有利
    2023-08-16
    336人看过
  • 除名合伙人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一、除名合伙人必须符合哪些条件除名合伙人必须符合的条件如下: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未履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区别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区别:1.概念不同。合伙企业一般是指,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2.组织性质不同。有限公司是
    2023-09-25
    235人看过
  • 工伤鉴定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一、工伤鉴定必须符合哪些条件工伤鉴定应满足以下条件:1.存在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事实;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3.要有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工伤鉴定如何选择鉴定机构1.择有合法资质的工伤鉴定机构。此处所讲的“合法资质”是不但是指工伤鉴定机构必须是合法成立的,同时也包括其接受鉴定的内容必须是在工伤鉴定
    2023-09-27
    340人看过
  • 反诉首先必须符合民诉法起诉的条件
    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反诉的其他条件(一)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二)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三)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四)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五)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六)提起的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二、反诉实质要件:(一)反诉与本诉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二)反诉与本诉基于同一法律事实。民诉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被告有要权提起反诉,但对反诉的时间、条件、形式、范围,以及哪些案件可以反诉,哪
    2023-04-03
    251人看过
  • 先予执行必须有生效判决吗
    先予执行不需要有生效判决。第一,当事人提出申请。先予执行是因为当事人一方生产、生活急需而采取的措施,而是否急需,只有当事人体会最深。所以只有在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能裁定先予执行。第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裁定先予执行,实际上是在判决确定前,实现未来判决确认的部分实体权利。因此,裁定先予执行必须以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前提。“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谁是享有权利的一方,谁是负担义务的一方,以及各自享有什么样的权利、负担什么样的义务都是明确的。所谓“严重影响”,是指申请人难以甚至无法维持基本的生产、生活需要,如果对申请人没有产生这种影响,不能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第三,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如果被申请人没有履行义务的可能,比如被申请人要破产了,或者被申请人身无分文,又无任何有价值的财物,不能裁定先予执行。另外
    2023-06-12
    209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审判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 先予执行应当符合的条件是,第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第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更多>

    #先予执行
    相关咨询
    • 法院对于什么案件可以先予执行申请先予执行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02
      先予执行是指在人民法院终局判决之前,为了解决权利人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急需,根据权利人的申请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适用先予执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追索赡养费、费、抚育费、、医疗费用等案件; (2)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情况紧急包括:①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②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③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④需要立即返还社会保险
    • 办理强制执行优先受偿权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29
      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应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度支付工程价款; 第二,承包人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仍未支付; 第三,须在从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算的六个月的除斥期间内行使。
    • 要哪些条件必须符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8
      赔偿条件的法律规定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的;(三)实施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
    • 准予执行后必须具备的法律条件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20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对其被告人进行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以下法定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 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先予执行,裁定先予执行应符合什么条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09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