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的形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19 01:37:43 243 人看过

一、房屋转让的形式有哪些

1.房屋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这种行为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必须注意,城市房地产买卖中的地产只能转移使用权,所有权仍属于国家。

2.房屋赠与:城市公有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进行赠与;土地使用权的赠与也不涉及土地所有权问题。

3.其他合法方式:

(1)以房产作价人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屋产权属发生变更的;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

(2)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产,而使房地产权届发生变更的;

(3)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4)以房产抵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房屋转让所需手续包含哪些步骤

1.签订合同

房地产买卖、交换、赠送或抵债的,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2.过户申请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或合资、合作、兼并、合并合同等法律文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3.价格申报

双方在房屋买卖、交换、赠与或抵债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

4.过户审核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手续的,作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转让当事人。

5.缴纳税费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变更登记

凡符合转让条件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申请过户的文件移交房地产管理机构,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7.领取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地产登记机构在15日完成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制作房地产权证。

三、房产转让过户的费用有哪些

1.房产转让过户的费用如下: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买方承担房屋转让费用;

(2)土地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卖方承担;

(3)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卖方承担房屋转让费用;

(4)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双方承担房屋转让费用;

(5)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买方承担房屋转让费用;

(6)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买方承担房屋转让费用;

2.非普通住宅交易时契税按房价5%缴纳,无论取得产权满不满五年,都要按规定缴纳土地税、所得税、万分之十的印花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价1.9%交纳,其它不变。二手房计税基数是房屋评估价,首套房是根据卖家是否首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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