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者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者不得出售房地产。买卖双方必须有充分的能力。未成年人和被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不得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房地产买卖。房地产买卖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这就意味着买卖双方在买卖合同中所表达的意思必须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一致。
一、二手房过户要什么资料
1、市房地产证买卖登记申请表;
2、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3、房屋买卖征询意见通知(房屋属共同共有或出租或房改房的);
4、房地产证(如两人以上共有,提交共有证);
5、测绘分户图(按申请户数);
6、买卖双方身份证明;
7、解困房买卖合同(属解困房);
8、地价评估答复书(未办土地有偿出让手续的房地产)。
出售或购房一方属单位者,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4、有关部门同意出售或购买的证明。
二、买卖房子字据怎么写才有法律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一般主体要求。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特殊主体要求。为维护房屋交易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要求。在商品房现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批文、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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