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疑不起诉,酌定不起诉的适用情形有哪些,具体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07:10:21 350 人看过

存疑不起诉酌定不起诉的适用情形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酌定不起诉的,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0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提起公诉。这是检察机关对存疑不起诉案件保留公诉权的行为规范。

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具体情形

根据《解释》的规定,适用上述惩罚性赔偿原则的具体情形有五种: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三)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四)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五)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刑事诉讼法》第178条,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刑事诉讼法》第179条,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11: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的情形分别是怎样的?
    一、法定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5)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二、酌定不起诉的情形有几种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裁量不起诉。是检察官根据起诉便宜主义对自己拥有的诉权的舍弃而决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的,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3、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终止或自动有效防止
    2024-01-24
    460人看过
  • 酌定不起诉免除刑罚的情形主要有
    (一)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二)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犯罪的;(三)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者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四)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五)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六)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七)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八)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者在自首后有立功表现的。在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时,人民检察院不是必须做出不起诉决定,而是可以斟酌具体案情和犯罪嫌疑人悔罪表现来确定,或者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或者不起诉,终结诉讼。一、裁定不予上诉的情形在法律规定可以上诉的裁定以外就是不可以上诉的裁定,列举如下:不予受理的裁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
    2023-04-03
    177人看过
  • 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区别在哪
    一、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区别在哪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区别在:1.法定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2.酌定不起诉是检察官根据起诉便宜主义对自己拥有的诉权的舍弃而决定不起诉;3.存疑不起诉,是指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
    2023-11-23
    108人看过
  • 帮信罪存疑不起诉的情形是什么?
    一、帮信罪存疑不起诉的情形是什么?帮信罪不起诉条件有证据不足或者是情节非常的轻微,不被认为是犯罪。1、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3、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帮信罪立案标准是什么?1、情节严重根据《刑法》规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需达到“情节严重”。2、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情节严重”认定(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2)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以上的;(3)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
    2024-01-30
    62人看过
  • 不能适用酌定不起诉的几种情况
    1、犯罪嫌疑人虽然具有免除刑罚的情节,但所实施的犯罪是重罪的这是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分析,“犯罪情节轻微”与“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是酌定不起诉的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缺一不可。其中,“犯罪情节轻微”又是“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前提条件。因此,即使犯罪嫌疑人具有免除刑罚的情节,如果所实施的犯罪是重罪的,也不能适用酌定不起诉。例如,绑架罪的最低刑是十年有期徒刑,即使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绑架罪后具有犯罪中止,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行为,但对其也仍然不能适用酌定不起诉。2、犯罪嫌疑人不具有法定的免除处罚情节我国刑法规定的量刑情节有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两种。其中,法定情节有从重、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四种;酌定情节只有从重、从轻和减轻处罚三种,如前所述,
    2023-02-26
    308人看过
  • 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存疑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1、据以定案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3、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而无法排除的。一、打架没有伤亡,可以要求监控死亡吗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没有直接证据死不承认,警察是可以全部采用间接证据定罪的,但必须符合以下规则:1、证据已经查证属实;2、证据之间互相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或无法解释的疑问;3、全案证据已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4、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5、运用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二、扒窃没有直接证据法院会判刑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五条没有直接证据,但间接证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一)证据已经查证属实;(二)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三)全案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明
    2023-03-13
    168人看过
  • 存疑不起诉条件具体有哪些
    适用存疑不起诉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案件必须经过补充侦查。这是程序条件,这里涉及到的问题有两个:1.由谁负责补充侦查。法律规定可退回侦查机关补查,也可以由检察机关自行补查。现在多数人赞同由公安机关补查,笔者赞同这种观点。因为,第一,公安机关查过该案,熟悉侦查的过程和症结所在,加上其侦查装备水平优于检察机关,这样就可以避免重复劳动且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第二,这一做法也是宪法确定的三机关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原则的具体体现。当然,若原侦查人员有徇私舞弊嫌疑的可由检察机关补查。2.补查的次数是否必须有两次。一般还是应以两次为宜。因为既然是证据不足,那就意味着此案有诸多疑点,应至少补查两次。现行刑诉法对此规定就是为了解决1979年刑诉法造成的无限期滥用退侦手段导致的种种弊端。(二)案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这是实体条件。值得一提的是,这里证据不足是指基本犯罪事实的不足,对那些多个罪名多
    2023-04-03
    461人看过
  • 嫌疑人盗窃7次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5)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一、最新盗窃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
    2023-04-02
    333人看过
  • 伪证罪作酌定不起诉的情形是什么
    一、伪证罪作酌定不起诉的情形是什么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犯罪嫌疑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3)犯罪嫌疑人因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过当而犯罪的;(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7)被胁迫参加犯罪的;(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有重大立功表现。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检察院在确认犯罪嫌疑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时,还必须在其犯罪情节轻微的前提条件下才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犯罪动机和目的、手段、危害后果等情节以及一贯表现进行综合考虑,在确实认为作出
    2024-01-13
    149人看过
  • 酒驾案件存疑不起诉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1)据以定案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3)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而无法排除的。一、醉驾的刑事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因此,只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
    2023-02-19
    70人看过
  • 哪些条件适用酌定不起诉?
    一、酌定不起诉的,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3、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终止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6、犯罪轻微又自首的或犯罪较重而有立功表现的。7、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刑事案件酌定不起诉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
    2023-08-04
    299人看过
  • 与法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酌定不起诉有什么区别呢
    1.法定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2.酌定不起诉是检察官根据起诉便宜主义对自己拥有的诉权的舍弃而决定不起诉。主要有以下几点: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3、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终止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等等。3.存疑不起诉,是指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
    2024-05-08
    109人看过
  • 存疑不起诉申诉办理有哪些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一、此规定中包括两个条件:(1)案件已经经过了补充侦查。这是对案件已经经过补充侦查,仍作不起诉决定的时机控制,也是作该决定的程序条件。一般而言,未进一步收集证据就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2)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这是指证据不足以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罪行,以至于即使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也很可能会宣告被告人无
    2023-03-29
    382人看过
  • 法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法定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适宜提起公诉所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区别于酌定不起诉是拥有诉权而予以舍弃,法定不起诉是起诉机关对案件没有诉权或者丧失诉权,因此而不提起公诉。凡符合绝对不起诉条件的案件,检察机关都应作出不起诉决定,而无自由裁量的余地。我国法律规定与其他国家关于法定不起诉的条件较为一致。包括:1、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刑事处罚的。二、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这种不起诉的适用前提是案件必须经
    2023-03-22
    23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犯罪中止酌定不起诉的吗,什么情形适用酌定不起诉?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9
      酌定不起诉不起诉的条件: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9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委员会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 法定情况下,存疑不起诉的情形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8-11
      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4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三款规定的精神,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因此,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对于
    • 酌定不诉讼情形
      青海在线咨询 2024-09-21
      酌定不起诉的,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终止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 酌定不起诉的情形被修改了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4-09-30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明确规范,附条件不起诉在性质上并非酌定不起诉的范畴之内。酌定不起诉乃是检察机关在行使司法权过程中所运用的一种自由裁量手段,与之相反,附条件不起诉则明确设定了一些前提条件,无疑属于一类限制其适用范围的特殊规则。具体来说, (1)这两种方式所适用的案件类型有所区别。附条件不起诉程序仅仅适用于那些涉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行、侵犯财产罪行以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行等多种罪名,且可能
    • 反诉情形有哪些不适用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07
      1、没有被告称谓的诉讼案件不适用反诉。 2、法律规定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适用反诉。 3、某些基于婚姻家庭关系的人身权的案件不适用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