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随意变更劳动关系是否有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16:31:18 171 人看过

一、单位随意变更劳动关系是否有效?

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达成修改、补充或者废止协定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但在实践中,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且由于客观情况的不断变化,会出现劳动合同难于履行,或者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衡,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因此《劳动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但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个重要的法定事由。另外,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文本应由双方各执一份。

二、采用什么方式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一规定明确了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当采取的方式为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由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条件的变化和劳动者岗位需求的变化,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况不可避免。在劳动合同制度实行的过程中,有的用人单位就利用劳动合同的变更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些用人单位在变更劳动合同时,仅仅是口头上讲一下,而不在劳动合同文本上进行修改;或是虽然变更了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但不把劳动合同文本交给劳动者自己保管,而是由用人单位集中保管。有的用人单位就借劳动者没有合同文本和没有保管劳动合同文本之机,擅自改动劳动合同的内容和条款。直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才发现用人单位作了手脚,侵害了其权益。这时,即使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也大多是以劳动合同的文本为依据进行仲裁和判决,最终的结果是劳动者权益受侵害却不能得到维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4: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员工因与单位劳动关系变更有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变更有补偿吗?劳动合同变更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但用人单位一般不同意,这时劳动合同不能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更改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不得变更,不能视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使用者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的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本法第
    2023-08-05
    396人看过
  • 单位怎样否定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的本质为无书面合同确认的劳动关系,只要一方证明了双方之间不存在从属关系、直接的劳动关系或仅仅是雇佣关系,就可以推翻事实劳动关系这一推论。具体来说,双方之间签订的劳务合同、提供劳动者的身份、年龄都可以用来证明。1.证明实际存在的是雇佣关系。2.证明实际存在的是劳务派遣关系。3.证明合同订立时,提供劳动的人已经超过了劳动年龄。4.证明截止到纠纷发生时,双方之间只存在特殊的实习关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
    2023-02-19
    218人看过
  • 单位筹备期间是否劳动关系
    发起人是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成立;发起人为自然人的,属于雇佣关系。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看,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而该用人单位应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公司,或具有营业执照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才具有用工权。筹备中的公司因缺少用工权利能力而不能承担劳动关系义务,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但是,《公司法》规定,公司筹备期间的相关责任应由负责其筹备的发起人承担。公司一旦成立,发起人在筹备过程中的行为即被追认为公司行为。由此可见,筹备中的公司不是用人单位,发起人才是真正的用人主体。因此,发起人是用人单位的,劳动者筹备期间工作期间形成劳动关系;发起人是自然人的,筹备期间工作期间不是劳动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一、公司筹备期间劳动关系需要考虑什么?公司设立只是公司成立前的筹备阶段,可能出现设立成功或者设立失败两种情况。因此对于设立中的公司与劳动者的关系
    2023-06-21
    236人看过
  • 单位聘请厨师是否具有劳动关系
    一、单位聘请厨师是否具有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自单位聘请厨师之日起,单位与厨师之间就建立了劳动关系。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八条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
    2023-04-30
    486人看过
  • 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特征
    劳动关系的特征:1、劳动关系的主题一方为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为劳动力的所有者和提供者;2、劳动关系的内容为与劳动过程紧密相连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3、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关系;4、劳动关系从属性的发展和灵活运用。排除适用《劳动法》的人员:1、公务员;2、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成员。3、农业劳动者;4、现役军人;5、家庭保姆劳动者享有的权利:1、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2、去的劳动报酬的权利;3、休息休假的权利;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的其他权利劳动者应当履行的义务:1、完成生产任务;2、提高职业技能;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4、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遵守职业道德等。《劳动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
    2023-04-29
    473人看过
  •  公司能否随意调整劳动关系?
    本文介绍了公司随意变更劳动关系的情况及其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这种行为是无效的。如果公司随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赔偿金。具体的标准是,劳动者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每月可获得两个工资的赔偿。如果公司随意的变更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是无效的。公司随意变更劳动关系的情况包括随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具体的标准是劳动者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每月可获得两个工资的赔偿。 随意变更劳动关系会承担哪些责任?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随意变更劳动关系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的工资水平,合理确定本单位工资总额,不得拖欠或者变相拖欠职工工资。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职工可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其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变更劳动关系。若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劳动关系,劳动
    2023-08-28
    376人看过
  • 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否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建议?
    劳动法专家、陈伟律师:根据《关于建立劳动关系的通知》(劳保发〔2005〕12号),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劳动期限合同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有异议,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支付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劳动者就业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的两倍。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招聘您后,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您与公司不能就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公司可以不提前30天通知您而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需要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如果您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2023-05-31
    304人看过
  • 单位派遣劳动关系是合法劳动关系么
    派遣劳动关系是标准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派遣期限和工作岗位。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保留劳动关系协议的劳动关系是什么劳动关系又称劳使关系、劳资关系,是指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它既包括劳动法律关系,又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劳动法律关系有两种不同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定了书面劳动合同而且劳动行为已经发生(劳动者提供了劳动)才算建立劳动法律
    2023-08-08
    101人看过
  • 单位名称变化,是否需要变更劳动合同?
    胡女士于2012年1月进入一家房地产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2012年5月,公司重新登记,变更了原有公司的名称,并更换了法定代表人。一朝天子一朝臣,新老板刚一上任就要进行人员大换血,把原公司招聘的一大半员工换掉,胡女士就是其中之一。胡女士认为自己做得好好的,前后工作没有任何差别,工作中又没出错,公司无权解雇她。但人力资源经理告诉她,公司名称变了,法人也不一样了,连工商登记都变了,所以原公司已经不存在,因此原公司留下的员工的劳动关系也要统一终止。是不是单位变了个名字和法人,劳动合同就不算数了呢?鲁律师点评:从法律概念上讲,用人单位的名称只是代表一个用人单位的称谓符号,用人单位的名称变更,也只是这一称谓符号发生了变化,而用人单位这一实体组织及其内部机构、人员并没有任何变动,更不会导致原公司消亡,只是以另外一个名称继续存在。既然主体尚在,自然不应改变原劳动合同双方主体的权利义务
    2023-06-10
    82人看过
  • 劳动关系变更是否侵害了劳动者权益?
    劳动合同变更合理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变更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2、变更具有可预测性;3、个人能力和工作表现能胜任所变更的岗位;4、合同变更是企业经营实际必需;5、所变更岗位与原来岗位具有相关性。劳动关系变更什么意思劳动关系变更就是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原劳动合同的派生,是双方已存在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
    2023-08-16
    141人看过
  • 变更劳动关系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者是已经履行完毕则不存在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2、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也是其变更应遵循的原则。劳动合同关系,是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形成的,其变更当然应当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进行。劳动合同允许变更,但不允许单方变更,任何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都是无效的。在实践中,有此用人单位为达到变更劳动合同的目的,采取了许多变通的手段。如某用人单位根据工作的需要,决定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对考试不通过的职工,一律另行安排工作岗位或予以辞退。这种形式是否合法呢?我们认为,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否则不能变更。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似乎
    2023-03-25
    386人看过
  • 单位吊销了劳动关系是否自动解除
    一、单位吊销了劳动关系是否自动解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劳动关系会终止,用人单位应该按要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给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
    2023-04-15
    58人看过
  • 门卫与单位是否成立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2023-06-17
    412人看过
  •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自动终止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二)劳动者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薪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当地劳动者平均月薪三倍的,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标准为三倍三倍于劳动者月平均工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
    2023-05-31
    443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公司随意变更劳动关系算是劳动关系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22
      公司随意改变劳动关系是无效的。公司随意改变劳动关系,即随意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一年一个月的工资。
    • 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变更劳动合同, 任何一方是否可以随意变更工作内容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8
      劳动合同法第29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能随意变更工作岗位的内容,若需要变,应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5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有些单位会在劳动合同中作出这样的条款: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劳动者必须服从,这样的条款等于赋予用
    • 劳动关系变更,是不是由原单位继承?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24
      劳动关系可以由变更的公司继承。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更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使用者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使用者继续履行。
    • 如何解决因单位变更劳动关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3
      1、以内部沟通调解为主,尽可能在公司内部解决。在公司内部确实不能达成一致,即使到了仲裁部门也是本着先调解、后仲裁、最后再裁决的原则,尽量不扩大影响面。 2、强化法制意识,遵纪守法。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国家走向法治、社会不断进步的具体体现,企业首先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行事,同时也要充分的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不断改善劳动关系。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要与时俱进,适时改善劳动关系。
    • 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劳动者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3
      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属于违法情节,《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用人单位单位单方面强行调整的,劳动者有权以“未足额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