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对谁不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4 05:05:40 180 人看过

在涉及到房产购买的事宜中,采用他人名义进行银行贷款所带来的法律风险对于实际拥有房产权益的人士来说,其影响程度是尤为显著和深远的。事实上,我国已经实施了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制度,任何形式的房屋所有权的获得或者变更,都必须以相应的房屋产权登记为依据。因此,对于那些名义上是借款人,实质上却是实际购房者的人士而言,他们的购房资格将会被占用,并且有可能引发对自身信用记录的不良后果。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旦发生逾期还款或者其他类似的不良信用事件,必将给个人信用评级带来严重的负面效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12: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借名买房对被借名人有什么影响
    涉及到借名购买房产的行为,对于被借用姓名之人来说所带来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层面:首先是在财务方面,倘若借用人的信誉表现不尽如人意,欠缺及时偿还贷款的能力,那么这将有可能对被借用人的个人信用评分产生负面影响;其次,从法律角度来看,一旦发生因借名购房而引发的争议,被借用人可能会面临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风险;最后,在税务方面,如果借用人未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申报纳税,那么这可能会导致被借用人遭受罚款或者被要求补交税款等不利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
    2024-08-11
    181人看过
  • 借名卖给别人买房房产归谁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框架下,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移以及灭失均须经过依法进行登记后方可生效。这是由于我国已形成了全面且规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地产作为一种特殊的不动产形式,其所有权的归属必须以物权登记为依据。因此,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产的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应归属于实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一方所有。而对于出资方而言,他们所享有的仅仅是一种债权性质的权益。《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024-04-22
    81人看过
  • 借名买房的房子谁承担责任?
    一、借名买房的房子谁承担责任?借名买房的房子谁承担责任是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实际情况而决定。一般就合同签订的当事人而言,一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条件有哪些1.经过了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并且达成了一致的;2.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合同内容没有违背法律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的。只有满足以上三项条件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三、解除终止房屋买卖协议书怎么写解除终止房屋买卖协议书写明买卖双方的基本个人信息,然后写明合同的解除已经达成双方同意的解除条款,双方经过协商后均同意解除该合同,自此合同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4-30
    439人看过
  • 借名买房时购房合同由谁签
    为了成功购入房产,一些人士选择采用借用他人名义购房的策略。然而,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署名的通常是买卖双方,而实际的购买者却未在合同上签名。若在合同上签署的是出借人的姓名,则出借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借名购房,即当事人一方(借名人)在征得另一方(出名人)同意的前提下,以出名人的名义购置房产并进行登记,而实际拥有房产的权益属于借名人。因此,尽管名义人并非实际购买者,但在借名购房后,房屋买卖合同便以出名人的名义签订。然而,“借名买房”存在诸多潜在风险,以下列举其中六项:1.缺乏书面协议,导致一方否认曾经约定借名买房。借名买房的双方多为亲戚、好友关系,出于情感和信任,大多以口头方式约定,书面协议相对较少,这使得登记人可能会因房价上涨等原因否认借名买房的事实。2.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即使签订了书面协议,但由于此举违反了相关政策法规,该协议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无效,从而导致借名人无法如愿取
    2024-05-05
    475人看过
  • 借名买房怎么保护利益
    法律综合知识
    1.尽可能地签署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形式的借名买房协议;2.确保所有证据的原始文件均由实际出资者妥善保存;3.明确记载实际出资者的详尽个人信息;4.在房屋选购、付款支付、房屋接收以及后续的居住过程中,实际出资者必须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详细记录工作;5.要求实际出资者亲自居住于该房产之中;6.一旦出现任何争议或纠纷,实际出资者务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取证,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录音等方式;7.对于购买房产所需的资格条件,实际出资者应予以充分了解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2024-04-24
    157人看过
  • 借父母的名义买房该找谁
    在一般情形下,借父母名义买房,登记在父母名下,按照不动产登记权属,这个房子归父母。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一、不动产的房子可以卖给别人吗?当然可以买卖,只要符合当地房管局和国家法律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二、有居住权的房子产权人可以买卖吗房屋产权人是可以买卖房屋
    2023-03-19
    136人看过
  • 打借名买房的官司谁诉讼
    首先,我们需要收集并整理所有与借名买房协议以及出资证明有关的关键证据材料,随后根据这些证据精心编写相应的起诉状,并携带这些材料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正式的诉讼申请。起诉这一法律行为,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对特定的案件进行公正审理裁决。在刑事案件中,起诉的目的主要是要求法院通过严谨的审判程序,对被告人做出合法的定罪处罚决策;而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处理过程中,起诉的重点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活动,追责被告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024-08-11
    355人看过
  • 借父母名买房是属于谁的
    父亲承租单位的公房,由小女儿单独出资购买,因为只能由承租人购买,故该公房一直登记在父亲名下。后屡次过户受阻,父亲曾立遗嘱表示该房由小女儿继承。但父亲过世后,小女儿办理正式过户时,其他兄弟姐妹却提出异议,到底这房子该归谁呢?案例简介:借父名买房过户起纠纷王先生承租单位的一套100号公房由小女儿王某芳居住。1993年房改时,王先生表示这套公房谁购买就归谁。王某芳的两个哥哥和姐姐都无力购买,最终由王某芳购得。因为当时只能由承租人购买,所以此房本下来后登记在王先生名下。1997年王先生老伴儿去世。1999年王某芳搬到单位分的房子居住,将100号房对外出租。2000年,王某芳大哥的岳父生病住院,由于100号离医院较近,大哥便借住100号一段时间。当时,王先生写下一份说明:100号房实际归王某芳所有,待到能过户时过户给王某芳。2004年,大哥将100号房屋返还。王先生准备将房屋过户给王某芳,但该房屋仍
    2023-06-13
    401人看过
  • 借名买房不当得利纠纷怎么解决
    借名买房不当得利纠纷首先是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如果说协商不成的话,再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借名购买房产可能发生的风险主要包括:房屋产权登记人反悔要求收回房屋;因房屋登记人负债导致房产被查封或执行;登记人去世后,其继承人对借名购房内容不知情或不认可借名;实际所有人要处置房产时,登记产权人不配合或找不到;其他政策法律风险等。房屋属于不动产,按《民法典》规定以登记为准认定所有权归属。这是硬性的法律规定,基于这个原因,在不改变登记产权的情况下,没有什么文件能绝对避免上述可能发生的风险。风险有大小、多少之分,签署一份比较完善的协议可以降低或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或者在发生风险时能起到补救作用,当无法补救时有机会通过其他方式挽回损失,至少能避免房钱两空的情况发生。比如有些借亲友名义购房的,因为面子原因,没有签署书面文件,时隔多年,亲友关系发生变化或被借名的亲友去世,被借名一方不承认借名购房关系
    2023-03-02
    145人看过
  • 法院对借名买房怎么判
    法律综合知识
    在法律中,借名购房通常会判定为房产证上所列明的所有权人所有。然而,若存在任何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房屋实际权属,那么将根据这些证据所揭示的事实作出相应的裁决。由于房屋作为不动产具有特殊性质,物权变动的公示环节必须通过法定程序进行登记,因此,在审理此类案例时,首先考虑并优先予以认定的仍然是产权证上所登记的所有权人。《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第二百二十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2024-05-05
    328人看过
  • 借名买房出名人死亡借名房算不算遗产
    一般算实际出资人的财产,但需要有证据证明才行,这个情况要具体分析。法律规定的是推定不动产权属不动产权证上登记者。因此出现这种情况的,要有十足的证据证明才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2024-05-10
    389人看过
  • 借他人名义买房房子归谁所有
    1、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为登记购房人。2、实际出资人为何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产权呢,一般是出于以下原因:(1)规避法律或者政策:购买房产需要一定的资格,事实购房人没有资格购买,而登记购房人具有资格购买是最常见的情形。比如,有些人不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又想买这样的房屋,就只能借他人名义买房。(2)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务人有权要求债务人以其所有的动产或不动产偿还债务。有些债务人为了隐匿财产,恶意躲债,事先就把房屋登记在他人(一般是亲人)名下,给债务人和法院以自己无财产的假象。(3)贪图便宜享受优惠:比如,只有具有城镇户口的在岗职工,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人没有资格办这种贷款,于是以别人的名义办理公积金贷款。(4)简便手续,减少税费:比如,父母为了逃
    2023-02-28
    387人看过
  • 房产纠纷借名买房的产权归谁
    在我国,不动产实行全面统一登记制度,房地产权利的创设、变动、转移及消亡均需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才产生法律效力。因此,房地产这种以财产权利为基础的不动产物权,其确认及判定标准应依据物权的登记记录为准。至于借用他人名义购房,根据现行法规,产权的所有权将归属实际完成登记手续的产权持有人,而出资人则只能享有所涉债务关系上的相应权力。《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024-08-08
    72人看过
  • 借名买房房子应该属于谁的呢
    一、借名买房房子应该属于谁的呢借名买房房子应该属于实际支付购房款的出资人。借名人和房屋出售人之间形成的是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当前后两个合同都有效的话,出资人可以要求被借名人将其名下房产变更登记至出资人名下。但如果前者的借名合同无效,后者买卖合同有效的话,被借名人返还给出资人的是房款而不是房屋,此时,被借名人可以取得房屋。二、借名买房需要什么证据借名买房需要的证据有当事人的聊天记录、支付记录、借名买房协议、购房发票、房产证书、以及证人证言等证据。但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是依法收集的,并且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三、借名买房但房子被卖了怎么办理最好是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请双方都认
    2023-05-06
    5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借名买房算谁的出借人?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19
      1、借名买房算名义产权人的。借名买房指以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购房,购房款项由购房者支付的行为。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房屋产权应归名义产权人所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
    • 借名买房产权是谁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5
      由于借名买房涉及到2个法律关系,其一是出资人(借名人)与出名人(被借名人)之间的关于借名买房的内部协议(下称“借名协议”);其二是被借名人(房屋买受人)与房屋出卖人之间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关系。因此,针对这两个法律关系,我们逐一分析: 一、借名协议无效,而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如果借名协议无效,意味着出资人支付给被借名人代为转付的购房款,在合同无效后,只能由被借名人予以返还,双方形成的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 房产证写两个人的名字对谁不利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6
      此种情形对你很不利。1、房产证写的是你们两个人的名字,你需要证明该房屋是你一人出资且未共同生活,可以附条件赠与为由,主张撤销赠与行为。首饰等也可以此为由主张。2、有结婚证就受法律保护。3、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借名买房的房子归谁所有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4
      由于目前法律对于借名买房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实践中情形复杂多样,关于责任的承担应以实际的案情为准。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借名买房的房子属于谁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7
      借名买房其房子归属不一定属于出资人,如果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义下,且不动产权证书上面记载的是他人名义,此时房屋依法归他人所有,除非出资人与他人将房屋办理转移登记后,房屋才能归出资人所有。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