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18:16:46 307 人看过

一、柳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第六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或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业务部门根据工亡时间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死亡的,业务部门根据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丧葬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柳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的条件

1.已办理工伤登记;

2.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3.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4.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5.属于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死亡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亲属生活有困难,申请领取5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

6.申报单位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所在单位一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之间调动、企业集团内部调动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6: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相关文章
  • 柳州非学历证书免考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柳州非学历证书免考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5号第二十二条已经取得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或专科生学历的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二、柳州市非学历证书免考申请办理条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区自学考试考生如果在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以及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中取得合格证书,可依规提交自学考试对应的课程免考申请,自治区自考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进行考生免考条件审核确认。三、柳州非学历证书免考申请需要什么材料1.自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书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学校所学课程合格成绩的学籍档案,或由教育部颁发的非学历证书原件四、柳州市非学历证书免考申请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2023-05-18
    183人看过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可不可以兼得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可以兼得。只要领取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意味着停工留薪期限的结束。在领取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之后,即便是因工伤死亡,也因属于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不能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工伤死亡保险怎么理赔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
    2023-04-04
    312人看过
  • 防城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流程有哪些
    一、防城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流程有哪些1、接收参保单位的申报材料并且核对录入2、审核3、结果反馈及时二、防城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的法律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第四十一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
    2023-05-18
    257人看过
  • 最新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详解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在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职工的死亡使其亲属丧失了重要的生活来源,导致其生活水平的下降,这是工伤事故的后果之一,因此应当予以赔偿。目录赔偿金额标准司法解释提高赔偿标准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标准:第39条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因此该项赔偿具体计算方式即为19109*20=382180元。享受主体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司法解释:《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第1款第3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3条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
    2023-05-01
    443人看过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包括哪些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亡赔偿项目包括三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在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计算标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一、亲属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何分配?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在直系亲属间应如何分配,目前缺乏明确法律规定,亲属之间往往发生争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虽然明确了领取的主体,但并未明确分配的主体和比例。实践中一般按照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和亲属关系的远近进行分配。死者的近亲属共同生活的紧密
    2023-03-16
    167人看过
  • 如何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详解
    工伤赔偿标准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计算公式及法律依据(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概念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和伤残就业补助金额。劳动关系的接触使得伤残职工丧失了一个重要的经济来源,这主要是由工伤事故导致的,因而自然应该给予一定程度的赔偿。(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2款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上述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金额的计算没有全国通行的标准,须参照各省、自治区
    2023-07-02
    334人看过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社保发放吗
    这是要根据鉴定结果赔偿的。在我国相关工作的劳动者,在进行劳动时受到伤害的,可以要求相关的用人单位对自身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工伤补偿费等,经济补偿费用来补偿自身的相关损失,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亲属如何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分割?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显然属于上述第(二)项的财产,因此该赔偿款属工亡职工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工亡职工的配偶是无权要求先进行财产分割的。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2023-03-15
    204人看过
  • 柳州政府法律援助者执业核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柳州政府法律援助者执业核准法律依据是什么《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政府法律援助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核准:(一)属于国家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或者法学专科以上学历;(三)具备一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含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的规定第62项“政府法律援助者执业核准”由司法厅委托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实施。二、柳州政府法律援助者执业核准受理条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2010年5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政府法律援助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
    2023-05-18
    133人看过
  • 柳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柳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3号)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
    2023-05-18
    269人看过
  • 柳州国产保健食品备案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柳州国产保健食品备案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但是,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应当报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保健食品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并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开展保健食品注册现场核查等工作。二、柳州国产保健食品备案申请受理条件有哪些(一)使用的原料已经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保健食品;(二)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其营养物质应当是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物质。
    2023-05-18
    401人看过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计算公式及法律依据
    一、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计算公式及法律依据(一)伤残补助金的概念伤残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致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的,按照该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一次性支付的伤残补助费用。工伤职工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即说明其因工伤事故形成相当的劳动功能障碍,这极大地影响了其日后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和机遇,也与工伤事故存在重大的因果关系,自然应当予以赔偿,以弥补受害人的该项损失。(二)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工伤保险条例》对伤残补助金的支付标准作出如下规定: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根据上述规定,伤残补助
    2023-04-22
    146人看过
  • 柳州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柳州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第二条。《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五条:干部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社会保险法》《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全文。《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全文。《关于因失踪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问题的函》全文。《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三十一条待遇领取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服刑的,县社保机构停止为其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第三十二条:……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社保机构。县社保机
    2023-05-19
    70人看过
  • 职工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时限
    1、如果工伤员工一直在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不存在时间限制的。按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尽快申领,个人认为最长不要超过一年的仲裁期限。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拿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2023-03-17
    253人看过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工亡补助金能一起领吗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给付标准依据劳动鉴定机构评定的伤残等级,最多为伤残职工本人27个月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在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职工的死亡使其亲属丧失了重要的生活来源,导致其生活水平的下降,这是工伤事故的后果之一,因此应当予以赔偿。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还能领工亡补助金吗?《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该条还对工伤职工死亡后的待遇区分三种情形:一是职工直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二是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同样享受该条规定的待遇;三是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
    2023-06-05
    131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待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在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职工的死亡使其亲属丧失了重要的生活来源,导致其生活水平的下降,这是工伤事故的后果之一,因此应当予以赔偿。... 更多>

    • 按法律工亡补助金一次性补助90万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5
      如果是工亡: 1、工亡赔偿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丧葬补助金用于工亡职工的丧葬支出,所以丧葬补助金无须在工亡职工亲属之间分配,在分配工亡赔偿金之前应先将丧葬费剔除; 3、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是按月发给工亡职工生前供养的亲属的生活补助金,所以,供养亲属抚恤金本也不存在分配的问题,但由于是工亡职工单位与工亡职工协商赔偿的结果,所以一次性给予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职工亲属以后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死亡赔偿金能一起申请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死亡赔偿金不能同时请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适用于工亡事故,死亡赔偿金适用于侵权事故。《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
    • 职工死亡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怎样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8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如下:(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
    • 2014年工伤,申请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要求什么条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7
      1.只有因工死亡的,才可以申请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亡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4。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死亡赔偿金各是多少,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27
      是否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