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的范围与具体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3 01:40:20 458 人看过

这段文字描述了工伤待遇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医疗费用,并负责工伤人员的工资治疗期间。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由用人单位支付,护理费用也由用人单位支付。根据伤残等级,工伤人员将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工伤人员还需要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

工伤待遇如下:1、用人单位承担医疗费用;2、用人单位负责工伤人员的工资,治疗期间的工资为本人受伤前的原工资;3、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标准为用人单位出差人员标准的70%(或当地标准);4、若需护理,护理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当地标准支付;5、根据伤残等级,工伤人员将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还需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各省规定的标准不一样。

工 伤 人 员 能 获 得 哪 些 赔 偿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工伤人员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1. 医疗费用:工伤人员在治疗工伤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或者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残疾赔偿金:如果工伤人员因工伤导致残疾,则可以享受残疾赔偿金。

3. 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用: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其家人可以享受护理费用。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于一些严重伤害的工伤人员,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 一至四级伤残等级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对于一些工伤人员,由于其伤残程度不同,可以获得不同的就业补助金。

6.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对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已经享受的医疗费用,应当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给工伤人员。

工伤人员能够获得的赔偿主要涉及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方面。

工伤人员需要注意工伤待遇的相关规定,包括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方面。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支付工资、护理费用等。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工伤人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健康和生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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