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有保护期限限制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5 09:53:43 407 人看过

驰名商标的保护期限根据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和未注册的驰名商标而有所不同。已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期限和普通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相同,都是10年。在该保护期限范围内,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可以实现商品的跨类别保护。如果10年期满又没有续展的,就相当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在保护期限10年内都可以实现跨类保护,如10年期满未续展,则只能按照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得到保护。因此,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没有保护期一说,只要在个案中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其保护程序就相当于普通已注册商标。

著作权中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的有哪些

1、保护期不受限制的情形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的情形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保护期为五十年的情形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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