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启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8:51:13 53 人看过

(一)依职权启动: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可以依职权适用简易程序

(二)当事人提出: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的上述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经法院同意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但应该在开庭前提出,并且不违反禁止性规定。

注意:当事人只能将本应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约定适用简易程序,不得将简易程序约定适用普通程序,只能是法院依职权裁定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者法院依职权办理时,民事案件是可以适用民事诉讼一审简易流程的,该程序的适用可以大大减少案件的审判时限,使纠纷尽可能迅速得到解决,具体情况也是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的。

民事诉讼中的立案时间

1、民事诉讼立案时间一般为七日内。

2、《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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