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施末位淘汰制违法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08:54:36 430 人看过

末位淘汰制不属于法定的解除理由,从而被普遍认定为违法解除行为。末位淘汰制其实是一种绩效考核的制度,是指根据本企业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结合各岗位的实际情况,设定一定的考核指标体系,以此指标体系为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得分靠后的员工进行淘汰的绩效管理制度。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前后,大家就对末位淘汰制的合法性进行了广泛的讨论。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正式实施,我国的劳动合同解除采用法定解除模式。《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一条分别规定了法定解除的理由,由于末位淘汰制不属于法定的解除理由,从而被普遍认定为违法解除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企业能否依据排名结果,直接解雇排末位的员工

企业不能根据绩效考核的排名结果,直接解除排末位员工的劳动关系。企业定期对员工的绩效进行排名,法律虽不提倡,但并不禁止。但是企业如果根据绩效考核的排名结果,直接解除排末位员工的劳动合同则属于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在《劳动合同法》的法定解除理由中与末位淘汰制最接近的无疑是四十条第(二)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排名末位是否等于不胜任工作?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原劳动部《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中对“不能胜任工作”表述为:“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因此,员工是否胜任工作应当是一种纵向比较而非横向比较。假设一个团队的所有员工工作业绩都非常出色,但难免会有一个排名末位的员工,能够将这位员工认定为不胜任工作吗?其次,即使员工被认定为不胜任工作,企业还需要对其进行调岗或培训,如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如对此有争议,需要搜集哪些证据以扭转局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此,如果企业利用末位淘汰制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应由企业方对解除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举证。当然,作为员工也可以提供有关证据证明自己并非不胜任工作,例如:岗位职责及完成情况、历年绩效考核数据、绩效工资发放情况、同事及客户的评价等等。

绩效考核对于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具有积极作用。但是,如果企业一味将绩效考核作为解雇员工的工具,显然是违背了设立绩效考核的初衷。我们不反对企业对员工的业绩进行排名,但是能否尝试将末位淘汰制变为末位鼓励制?通过团队的力量来帮助落后的同伴迎头赶上,远比简单粗暴地解雇员工来得合法、合情、合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17: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单位是否可以实行末位淘汰制度?
    一种说法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使用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违反了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依据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另一种说法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一种说法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使用“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违反了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依据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另一种说法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依据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
    2023-09-19
    100人看过
  • 末位淘汰制避免策略
    单方解除合同
    一、区分“不胜任工作”解除合同与末位淘汰的区别。任何团队中都有“末位”员工,用人单位绩效考核中排名末位的员工并不一定是不胜任工作的,即使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为其提供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如果员工仍不胜任工作,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支付补偿金。二、慎用末位淘汰制。建议用人单位慎用末位淘汰制,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选用“首位”竞争制,这样既可以提高员工积极性、增强竞争意识,又不违法,合情合理。单位设置末位淘汰制度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吗考核末位也并不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企业不能仅以“末位淘汰”为由单方解除合同,还需要进行举证。用人单位除须举证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还需要举证在劳动者能力不足时用人单位作出的培调或调整了工作岗位,不能仅仅因为劳动者的考核不合格面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
    2023-07-12
    390人看过
  • 末位淘汰制的合法性问题
    如果用人单位仅仅以末位淘汰制作为依据或理由辞退员工,是不合法的。但是如果在末位淘汰制下,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员工存在过失性或者无过失性辞退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是合法的。也就是说,末位淘汰制不是法律规定的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必须要满足法定情形的,在末位淘汰制下辞退员工才是合法的。“末位淘汰制”规则是否适用于劳动法所谓“末位淘汰制”,就是经过测评或者业绩考核,对处于末位的员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从《劳动合同法》第4章中我们可以发现,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并无“末位淘汰”一说,也没有相关类似的条款。所以,用人单位以“末位淘汰制”直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于法无据,是违法的。现在,部分用人单位在解除与“末位”员工的劳动合同时,将理由定为“不能胜任工作”,以为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了。其实,这也是错误的。考核处于末位与不能胜任工作完全是两码事,因为可能所有的员工都完成
    2023-06-30
    172人看过
  • 公司管理制度,末位淘汰制合法吗
    1、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规定双方劳动合同的解除只能法定,也就是说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才可以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而双方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约定是无效的。2、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约定的末位淘汰与《劳动合同法》冲突,所以说是末位淘汰的规定是违法的。故用人单位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是违法解除。3、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要求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1年要求支付2个月工资(2N)。劳动者在工作中,即使无法胜任工作,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2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对该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调换岗位,培训或调换岗位后仍然无法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1个月通知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作,如果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的,还应该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外贸公司管理制度公司管理制度大纲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
    2023-08-04
    160人看过
  • 以“末位淘汰制”调岗降薪,合法吗
    用人单位依据“末位淘汰制”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在一定条件下应予支持。目前主流观点对“末位淘汰制”虽持否定态度,但仅针对用人单位适用“末位淘汰制”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情形,在非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下,用人单位依据末位淘汰制对员工实行奖优惩劣,对排名靠后的员工采取调岗调薪等措施,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重要内容,只要该调岗调薪行为是基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合理需要,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劳动者主张该调岗调薪行为违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律师补充:淘汰制度并非仅指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可以泛指降级、降职、免职、调整工作岗位、待岗培训、解除劳动合同等多种形式。末位淘汰制的单位不能仅凭绩效考核情况直接对排名末位的劳动者实施调岗行为,而需对劳动者进行能否胜任工作的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得出能否调岗的结论。用人单位实行的竞争上岗引发的劳动争议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区分对待,对于程序规范、结果公正的
    2023-05-06
    384人看过
  • “末位淘汰”制度的劳动法思考
    [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是残酷的。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为此,不少企业想方设法采用各种管理手段,迫使员工处于不进则退的竞争环境中,从而增强单位的竞争力,力争使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处于不败之地.[英文摘要]:[关键字]:[论文正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是残酷的。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为此,不少企业想方设法采用各种管理手段,迫使员工处于不进则退的竞争环境中,从而增强单位的竞争力,力争使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处于不败之地。末位淘汰制度就是近期从国外引进的所谓先进管理手段之一。企业要生存,先要员工为自己的生存而拼命奔跑,落伍者,则将惨遭淘汰。处末位就要被淘汰吗?那双方的劳动合同还算不算数?末位淘汰制度符合不符合劳动法?希望下面的案例,对读者有所启发。本案原告Z君是被告A企业的油漆工,现年40岁。2001年底,Z君经人介绍到被告处工作。2002年元月19日,Z君(乙方)
    2023-04-22
    399人看过
  • 什么是末位淘汰
    申请劳动仲裁
    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引进了末位淘汰这种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每月底、季度末,用人单位就会按照一定的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排名,排名末位的员工就会被以不胜任工作的理由淘汰。什么是末位淘汰据了解,末位淘汰制这种绩效考核管理方式,最早由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前ceo杰克·韦尔奇提出,于上个世纪90年代传入中国,目前深受国内一些企业追捧。这种管理模式在促使员工增强危机意识、竞争意识,最大限度地挖掘员工潜力,达到个人绩效的最大化方面有其积极的作用。末位淘汰并不是《劳动合同法》上的一个概念,而是一种从国外引入的企业管理方式。通常所谓的末位淘汰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其企业战略和具体目标,结合各个职位的实际情况,设定一定的考核指标体系,以此指标体系为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得分靠后的员工进行淘汰的绩效管理制度。实际上,末位淘汰就是用人单位自己制定一个考核标准,然后对员工进行考核,经过考核将排名相对靠后的员
    2023-06-02
    334人看过
  • 末位淘汰的法律透视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但家规应该服从国法。企业如同一个家,要想正常运转,确应制定一些家规以达到奖勤罚懒、安全生产、保证质量之目的。末位淘汰是诸多企业制定家规的一种,它是否合法或违反了我国的何种法律规定呢?末位淘汰的现状上世纪90年代,末位淘汰这种企业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但家规应该服从国法。企业如同一个家,要想正常运转,确应制定一些家规以达到奖勤罚懒、安全生产、保证质量之目的。末位淘汰是诸多企业制定家规的一种,它是否合法或违反了我国的何种法律规定呢?末位淘汰的现状上世纪90年代,末位淘汰这种企业管理模式开始进入中国,作为一种绩效考评方法被越来越多的行业和企业采用。比如,国内某电脑集团曾宣布每半年将末位淘汰其5%的员工;一位企业总裁曾在一次演讲中认为,实行末位淘汰走掉一些落后的员工有利于保护优秀的员工,其目的是要激活整个组织。末位淘汰只是裁掉落后的人、裁掉那些不努力工作的员工或不胜任工作的员工。
    2023-06-09
    258人看过
  • 劳动法角度解析“末位淘汰”制度
    [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是残酷的。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为此,不少企业想方设法采用各种管理手段,迫使员工处于不进则退的竞争环境中,从而增强单位的竞争力,力争使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处于不败之[英文摘要]:[关键字]:[论文正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是残酷的。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为此,不少企业想方设法采用各种管理手段,迫使员工处于不进则退的竞争环境中,从而增强单位的竞争力,力争使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处于不败之地。末位淘汰制度就是近期从国外引进的所谓先进管理手段之一。企业要生存,先要员工为自己的生存而拼命奔跑,落伍者,则将惨遭淘汰。处末位就要被淘汰吗?那双方的劳动合同还算不算数?末位淘汰制度符合不符合劳动法?希望下面的案例,对读者有所启发。本案原告Z君是被告A企业的油漆工,现年40岁。2001年底,Z君经人介绍到被告处工作。2002年元月19日,Z君(乙方)与A
    2023-04-22
    430人看过
  • "末位淘汰"违背劳动法或被叫停
    持续了10多年的末位淘汰和竞争上岗很可能被叫停。媒体昨天获悉,相关部门正在拟定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该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表示,用人单位不得以末位淘汰或者竞争上岗等理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据了解,该条款已经得到很多劳动法专家和业内人士的肯定和支持,获得通过的可能性很大。曾在浦东某企业打工的小王说:刚进去时,人事主管就跟我说,单位实行末位淘汰制度,你要有心理准备。起初的两年,小王幸运逃过,第三年就因为排在末位而被淘汰。人事主管称,企业实行末位淘汰已经七八年,实行该制度,就是为了通过竞争,优胜劣汰,留下更优秀的人才,淘汰不利于企业发展的人。从事劳动法研究20多年的专家谈某某解释,所谓的末位淘汰,指的是员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通过制定相关打分标准,在每月、每季度、每半年,或一年内进行考核,排名末位或末几位者将被淘汰,即解除劳动合同。竞争上岗指的是单位以优胜劣汰为名,通过制定竞争上岗的相关
    2023-06-09
    145人看过
  • 用人单位采取“末位淘汰制”的考核制度是否违法
    作为打工一族,听到“考核”二字你是不是很紧张呢,遇到末位淘汰的考核制度就更是犹如世界末日,然而,什么是末位淘汰?末位淘汰制的存在是否合法?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引进了末位淘汰这种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每月底、季度末,用人单位就会按照一定的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排名,排名末位的员工就会被以不胜任工作的理由淘汰。什么是末位淘汰?末位淘汰制这种绩效考核管理方式,最早由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前ceo杰克·韦尔奇提出,于上个世纪90年代传入中国,目前深受国内一些企业追捧。这种管理模式在促使员工增强危机意识、竞争意识,最大限度地挖掘员工潜力,达到个人绩效的最大化方面有其积极的作用。末位淘汰并不是《劳动合同法》上的一个概念,而是一种从国外引入的企业管理方式。通常所谓的末位淘汰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其企业战略和具体目标,结合各个职位的实际情况,设定一定的考核指标体系,以此指标体系为标准对员工进
    2023-06-02
    239人看过
  • 末位淘汰制,好制度为何结恶果
    干活越多的人,出错的概率越大;越坚持原则的人,得罪的人越多;结果这两类人因年终评分低而被“末位淘汰”了——好的制度为什么结出这样的“恶”果?案例——某大型企业的老总邱金良(化名)最近被一个难题困扰。邱金良的这家企业以前是省纺织工业厅直属的一家大型纺织厂,5年前改制之初,企业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干部能上不能下,员工能进不能出,成本居高不下,市场占有率日益萎缩。3年前,邱金良眼看着企业走下坡路,下定决心改变现行的人事管理制度,在参考了众多知名企业的做法之后,“末位淘汰制”被当作一件法宝引入了企业的人事制度中。其目的是通过“末位淘汰制”这样一种强势管理,给员工一定的压力,激发他们的积极性,改变企业精神面貌。该制度规定,每年年底对所有员工进行360度评价,各部门得分名列最后10%的员工将被淘汰。制度第一年实行,邱金良感觉效果很明显。一大批平日表现不好的员工得到处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了很大的提高,
    2023-06-05
    451人看过
  • 末尾淘汰制的法律风险
    在因末位淘汰制引发的劳动争议中,公司内部绩效管理制度往往成为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的依据。早在2006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出台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司法解释。其中对于劳动合同效力的解释非常明确:劳动合同的效力优先于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比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劳动者确因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l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被末位淘汰的员工并不完全属于这种情况。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本是双方的法律行为,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随便决定。尽管企业管理规定属于内部规范,劳动者在与企业签署劳动合同时按照意思自治原则达成了默认内部规范的约定,但是企业内部规范效力绝不能高过国家法律法规。在其与劳动合同发生冲突时,劳动合同应优先适用。一、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单位辞退员工赔偿几个月工资医疗期满不能胜
    2023-06-24
    154人看过
  • "实行“末位淘汰”制度,或可依法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除须举证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还需要举证在劳动者能力不足时用人单位作出的培调或调整了工作岗位,不能仅仅因为劳动者的考核不合格面解除合同。考核末位也并不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企业不能仅以“末位淘汰”为由单方解除合同,还需要进行举证。所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依法赔偿。末位淘汰有赔偿吗?用人单位采取末位淘汰制,将劳动者辞退,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情况有好几种。其中,按照本法第四十条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的情形包括: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所以,如果末位淘汰制构成对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工作的考核,则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方式予以辞退并
    2023-07-20
    18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企业如何实行“末位淘汰”才能合法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这里通常有两种情况: 一是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单位可以以“末位淘汰”来解聘职工,当出现“末位”情形时,按约解除合同关系,不存在什么问题。 二是双方并没有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这一条,单位单方面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合同关系,就于法不符。 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单位首先要给予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劳动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要给予经济补偿。这一规定其实是给
    • 2022年末位淘汰制是违法的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20
      末位淘汰制是不合法的,位淘汰制是指工作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结合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设定一定的考核指标体系,以此指标体系为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得分靠后的员工进行淘汰的绩效管理制度。
    • 有末位淘汰制的企业能被辞退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08
      “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
    • 以考核末位淘汰制,解除?违法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6
      这是违法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 末位淘汰制合法吗,被企业辞退要怎么办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02
      “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