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14:52:38 112 人看过

一、法律关于贪污罪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二、法律关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两个罪的具体区分

1、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自然人,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有单位,任何自然人都不能成为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主体。

2、犯罪主观方面不同。贪污罪主观意志的外在形态表现为是自然人的个体(或少数人)犯罪意志,具有将公共财产非法据为己有的目的。

3、犯罪客观方面不同。贪污罪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而私分国有资产罪表现为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4、立案标准和量刑不同。

5、犯罪对象和处罚方法不同。贪污罪的犯罪对象则是包括国有资产在内的一切公共财物,贪污罪的对象范围明显宽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对象范围,此罪追究所有参与犯罪行为人员的刑事责任,而且,贪污罪处罚比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处罚更重;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对象是国有资产,不包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物和其他公共财物,在追究责任时,只追究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而不处罚单位,对分得国有资产的职工或其他人员则一般采取追缴赃款的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9: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贪污罪与非法占有的区别
    一、贪污罪与非法占有的区别(一)非法占有的解释1、非法占有目的的概念从字面上理解,非法占有是指无合法根据取得、控制他人财物。而“目的”乃是动机所趋向的结果。2、从民法意义上说,所谓的“非法占有”,也就是指非依法律依据对他人的财物实施控制和管领的状态。3、非法占有是指没有法律根据的占用如侵占、哄抢、私分、截留、回扣、贪污、受贿、骗取而占有公私财产等。4、非法占有是指没有法律依据又未取得所有人许可而由非所有人占有所有人的财产,即非法地行使占有权能,包括善意的非法占有和恶意的非法占有。5、非法占有是指没有法律根据地占有他人的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可以理解为:以非法取得对他人财物的实际控制为目的。6、非法占有是指行为人获得对他人财物的实际控制,而不能是其他含义。(二)贪污罪构成要件1、主体要件国家工作人员。一是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
    2023-04-12
    210人看过
  • 如何区分私分罚没财物罪与私分国有资产罪
    私分罚没财物罪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要区别在于:1、二者的犯罪对象不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国有资产,范围较宽,而后者的对象仅指应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外延上较前者要小;2、二者的犯罪主体不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体是任何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而私分罚没财物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中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前者主体较后者要宽;3、二者违反国家规定的内容不同,私分国有资产罪违反的国家规定可以是国有资产保护、管理、使用、处分方面的规定,也可以是财经纪律方面的规定,而私分罚没财物罪违反的主要是国家关于罚没财物应当上缴国家的财经法规。两者之间存在相似之处,又有显著区别。我们可以看出,私分罚没财物罪主要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应该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私自进行分割。这是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处罚标准根据私分款物的具体数额来进行决定。所以说我国执法机关在生活
    2023-03-31
    78人看过
  • 占地补偿款私分私分与共同贪污有何区别
    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共同贪污二罪侵犯的客体,都是双重客体,即国家廉政建设制度和国有财产(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其客观方面均表现为集体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国有资产,二者很相似。第一,从主观故意方面看:贪污罪中的共同贪污要求每个成员均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贪污故意,且犯罪动机主要是以权谋私。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观故意是以单位集体的名义实施私分行为。第二,从行为方式看,二者的表现方式不同:共同贪污通常表现为共同实施,一般是秘密进行的:集体共同私分并且在单位内部往往是公开的。村委会无权私分征地补偿款根据《村委会组织法》规定,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偿费用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但是同时规定了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偿费用的使用和分配需要经过村民会议决定,村民委员会无权私自决定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发放问题,否则其行为就涉嫌违法,各位拆迁人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举报或者联系律师维权,防止自身权益被损
    2023-07-22
    283人看过
  • 贪污罪能判缓刑吗,怎么区分贪污罪与非罪
    一、贪污罪能判缓刑吗贪污罪判缓刑的条件:自首、坦白、重大立功,这些都是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条件。二、贪污犯罪缓刑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依法正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一)、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数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情节较轻,能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二)、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一万元以上,除具有投案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等法定减轻情节的之外,一般不适用缓刑。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数额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用刑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减轻处罚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量刑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积极退赃的,且在重大生产、科研项目中起关键性作用,有特殊需要,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适用缓刑,但必须从严掌握。(三)、对下列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1、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
    2023-02-17
    58人看过
  • 侵吞国有资产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区别是什么
    刑法没有侵吞国有资产罪,侵吞国有资产涉嫌构成贪污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私分国有资产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私分国有资产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私分国有资产罪和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1、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自然人,
    2023-06-03
    261人看过
  • 如何辨别贪污罪与贪污贿赂罪
    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干元。其中,贪污金额按累计方法计算。行为人贪污金额达到5000元的,无论情节如何,都构成贪污罪;但贪污金额尚未达到5000元的,一般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2)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其中,腐败主要针对腐败数额不足5000元的腐败行为。贪污金额不足5000元,贪污情节较轻的,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贪污金额不足5000元,但贪污情节严重的,视为贪污罪。其中,贪污情节是否属于较重或较轻范围,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界定:一是看行为人的一贯表现;二是看行为人贪污的动机和目的;三是看行为人贪污的公共(国有)财产或非国有单位财产的性质和用途;四是看行为人贪污的手段;五是看贪污造成的后果;第六,看行为人的悔罪表现。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个人贪污金额不足5000元,但有贪污救灾、应急救援、防洪、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募捐、赃款、
    2023-08-18
    303人看过
  • 职务犯罪与贪污罪的法律定义与区别
    1、两者主体要件不同,职务犯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2、两者的犯罪行为不同,职务犯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3、两者犯罪对象不同,职务犯罪的对象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而贪污罪的对象只能是公共财物。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职务犯罪的要件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但法律没有对贪污罪数额作限制性规定,当然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贪污行为不应认为是犯罪。5、最高法定刑不同。职务犯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贪污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职务犯罪辩护与一般罪名辩护的区别1、专业从事职务犯罪辩护工作与研究。例如: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都是我国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罪罪名之一,因为本章节犯罪中,犯罪
    2023-07-07
    460人看过
  • 贪污罪与非罪怎么进行区分?
    一、贪污罪与非罪区分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贪污罪作为一般贪污行为的特殊形式,除具有一般贪污违法行为的共性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性。构成贪污罪的贪污行为,还具有贪污数额和情节上的要求。因此,认定贪污罪与一般贪污违法行为时,应把握以下方面: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干元。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对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无论其情节如何,均构成贪污罪;而对于贪污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的,一般应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2、要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其中,贪污情节主要针对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的贪污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贪污情节较轻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贪污情节较重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贪污罪。其中,贪污情节是否属于较重或较轻范围,一般应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界定:一看行为人的一贯表现;二看行为人贪污行为的动机和目的;三看行为人所贪
    2023-04-04
    105人看过
  • 贪污罪与滥发补贴的区别
    贪污罪与滥发补贴的区别:贪污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犯罪,而滥发补贴的主体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可构成滥用职权罪。一、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能构成刑事犯罪吗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并不是同一个罪。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滥用职权罪的定义和标准认定滥用职权罪的标准为:1、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3、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三、滥用职权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二)犯
    2023-04-04
    77人看过
  • 怎样打击贪污国有资产犯罪?
    侵占国有资产即私分国有财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法国家规定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数额在十万以上的就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应对直接责任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界限1、前者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前者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3、前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而后者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
    2023-07-16
    372人看过
  • 如何正确区分贪污罪与侵占罪
    贪污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是:1、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2、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3、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一、个体户可以告员工职务侵占罪吗不可以。严格来讲,个体户的员工并不是属于法律中所规定的企业,所以一般情况下,对方不是职务侵占罪的构成主体,也就不会涉及到职务侵占罪了。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
    2023-03-20
    120人看过
  • 贪污罪与内部职工的盗窃罪有何区别
    贪污罪与国家职工盗窃罪的区别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盗窃公共财物(即监守自盗)构成的贪污罪,与内部职工的盗窃罪,有时不易区别。区别这两种罪的关键在于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前述其他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其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例如:出纳员利用其职务上保管现金的便利,盗窃由其保管的公款,是贪污罪;如果出纳员仅是利用对本单位情况熟悉的条件,盗窃由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保管的公共财物,则应是盗窃罪。售货员利用其受国营商店委托经管货物的售货款的便利,盗窃由其经管的货物或售货款,是贪污罪;如果他仅是利用对商店情况熟悉的条件
    2023-06-03
    400人看过
  • 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区别:如何界定?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罪的量刑起点是多少?对受贿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四)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五)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
    2023-07-13
    235人看过
  • 贪污腐败与国有资产流失:如何定性为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罪?
    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罪的犯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跑分什么罪名跑分严重的,涉嫌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
    2023-07-16
    48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贪污罪主体、数额及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区别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02
      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 贪污罪的数额标准如下: 1、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 2、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 3、三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区别如下: 1、犯罪主体不同; 2、犯罪主观方面不同; 3、犯罪客观方面不同;等等。
    • 如何区分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两者有什么区别?是否有明文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1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界限,两罪不同之处在于:(1)犯罪主体不同。私分国有资产罪在性质上属于
    • 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怎么处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4
      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量刑是: 1、私分国有资产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贪污罪: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 截留占地补偿款后私分,私分国有资产与共同贪污有何区别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06
      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共同贪污二罪侵犯的客体,都是双重客体,即国家廉政建设制度和国有财产(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其客观方面均表现为集体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国有资产,二者很相似。 第一,从主观故意方面看:贪污罪中的共同贪污要求每个成员均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贪污故意,且犯罪动机主要是以权谋私。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观故意是以单位集体的名义实施私分行为。 第二,从行为方式看,二者的表现方式不同:共同贪污通常
    • 私分罚没财物罪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要区别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6-23
      1、二者的犯罪对象不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国有资产,范围较宽,而后者的对象仅指应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外延上较前者要小; 2、二者的犯罪主体不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体是任何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而私分罚没财物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中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前者主体较后者要宽; 3、二者违反国家规定的内容不同,私分国有资产罪违反的国家规定可以是国有资产保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