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中的债权让与协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9 06:40:37 498 人看过

债权的转让程序如下:

一、确定该合同债权是否符合转让的条件。

二、通知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对债务人生效。

三、通知到达债务后人,债权转让合同生效,受让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

关于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中的问题:

(一)两个以上普通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1、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

2、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其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

3、系同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且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

(二)不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两个以上普通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适用《执行规定》第88条第1款的规定,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1、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可供执行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其可供执行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虽不足清偿全部债务,但尚在经营。

(三)被执行人为公民、其他组织或者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歇业的企业法人,其多项财产分别被不同法院查封,部分法院查封的财产足以清偿其执行中的债务,但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全部财产相加不足清偿已为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务,此种情况下仍属于《执行规定》第90条和第96条规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应适用参与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三百零七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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