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房屋权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0:44:00 57 人看过

企业房屋性质大致分为三种:(一)租赁办公用房;(二)自有产权办公用房;(三)违章建筑。

租赁办公用房的,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此并无明确规定。而已经被废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由此可见,企业租赁办公用房的,因其不享有对所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所以不能享受房屋价值拆迁的补偿。

关于自有产权营房。房屋拆迁可选择是进行货币补偿还是产权置换,而企业拆迁一般只能选择房屋价值补偿和土地价值补偿。

关于违章建筑。并不是所有的违章建筑都不应予以补偿。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依法应当拆除的,予以拆除并不予补偿;对于拆迁公告前可以补办手续的违章建筑或手续不全的房屋等,则应查明事实,妥善处理,该补偿的就得补偿。

房屋性质有哪几种

在现阶段,我国住宅类房屋按产权可划分为:

(一)国家所有住宅;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宅;

(三)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四)其他经济组织(如中外合资企业等)所有住宅。非住宅类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国家房产)和集体所有制的房产,其他经济组织所有房产只是少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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