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保护】成都14件涉及商业秘密案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7:23:34 320 人看过

近年来因员工“跳槽”等引发商业秘密纠纷,从而诉诸法庭的案例不少,而原告败诉的原因主要是其不能准确地界定商业秘密。

成都一家技术公司聘任了吴某为副总工程师,负责产品的生产开发等方面的软件工作。一年多以后,吴某离职与他人合作成立了另一家公司,着手准备生产经营同类型电子产品。经报案,警方查封扣押了吴家中的两张软件软盘,后经专家鉴定软件内容是吴某原供职公司产品的原始技术资料。该公司将吴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返还有关技术秘密资料,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

法院受理后委托专家鉴定组进行技术鉴定,最终判决驳回原告诉求。理由是:原告无充分确切证据证明具体技术秘密的内容,即该公司已掌握的未被公知、公用的技术诀窍。法院认为,该公司产品采用的生产技术原理是公知的,其技术高度尚未达到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要求。原告也未与吴签订书面劳动协议、保密协议,吴某不负有保密义务。原告输在举证不力。

从2004年到2009年,市中院受理侵害商业秘密类案件共14件,其中经法院判决3件、原告撤诉8件、调解3件,原告胜诉的仅有3件。调研指出,主要在于原告不能准确地界定自身的商业秘密。依据我国法律,“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同时具备秘密性和经济性这两个要素才属于商业秘密。”

有的企业建立了严格的保密制度并与员工订立了完善的保密合同,但未进行有效管理、监督和落实。部分员工和不诚信的涉密合作伙伴、重要客户、服务提供单位利用法规制度的空档,对企业的商业秘密实施侵害。

另外,单位还要注重诉讼中的保密工作,防止再次泄密。法院要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书,指导企业完善商业秘密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4: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业秘密保护相关文章
  •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与我国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法规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受权利人保护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若干规定(修正案)》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受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约束。本规定所称不为公众所知,是指不能直接从公共渠道获取信息。本规定所称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和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一定的适用性,能够给权利人带来实际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权利人应当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采取保密措施,包括签订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和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商业秘密包括符合特定条件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规定(修正案)》,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造工艺、制造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
    2023-05-07
    161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的侵权法怎么理解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关于商业秘密的性质尚未统一的结论,有人格权说、信息权说、企业权说、知识产权说等。不论是哪一种学说,商业秘密作为一种权利却已经是不容置疑。是权利,就有被侵犯的可能,就有保护之必要。权利只有当它被侵犯时,能及时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救济才具有生命力。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商业秘密侵权案件倍增,商业秘密保护的呼声高涨。基于商业秘密的特殊性及其各种保护理论的不完善性,采取各种手段来对此进行保护是很有必要的。我国对商业秘密的规定主要分散在《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中。从这些法律法规中我们可以看出,有些是利用民法典进行保护的,有些是利用侵权法进行保护的。从基本原理来说,侵权法理论和民法典理论是两个根本不同的理论。但是从现有的资料来看,国内学者在论述我国
    2023-06-24
    122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涉及法律问题分析
    一、商业秘密1、商业秘密概念: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2、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秘密性:商业秘密首要的构成要件就是秘密性。这里的秘密性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同时这里的秘密性也可称为新颖性。但商业秘密中的“新颖性”却不同与专利中的“新颖性”,这里的新颖性主要指某一特定的商业秘密与现已存在的公知信息有实质性区别,并该商业秘密在公开渠道无法获得。采取了保护保密措施:商业秘密第二个构成要件就是权利人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实践中,很多有价值的信息得不到法律保护,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由于权利人没有采取保密措施或者所采取的保密措施不当而造成泄密致使商业秘密变为公知信息而失去商业价值。商业秘密保护中,采取保密措施包括①在主观上,权利人有采取保密措施的意愿;②在客观上,权利实施了物理性的保密措施。采取保密措施是为了维护商业秘密的秘密性要求,而维
    2023-06-13
    314人看过
  • 涉及商业秘密案件中员工的法律责任
    员工侵犯商业秘密具体判刑如下:1、员工侵犯商业秘密的,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权利人商业秘密的;披露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前一商业秘密等。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的,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员工侵犯商业秘密违反竞业禁止应提起什么诉讼签订了劳动合同,在以后发生像讨薪、工伤这种纠纷的时候,当然是按照劳动纠纷解决办法那样处理,就是先找有关劳动部门处理,特别是要先经过劳动仲裁,仲裁不行的才能再去找法院起诉。但是,侵犯商业秘密违反了竞业禁止规定就不属于劳动纠纷了,因为侵犯商业秘密本质上属于侵权,违反竞业禁止本质上属于违约,所以,即使跟劳动合同一起签,那也不是劳动纠纷,所以应该提起违约诉讼或者侵权诉讼。另外,在这里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侵犯商业秘密违反竞业禁
    2023-07-12
    73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我国第一部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出台
    国务院国资委4月30日宣布,经历半年多起草的《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已出台,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部门规章。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规定的出台对于确保企业核心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安全,尤其是有效防范\"商业间谍\"具有重要意义。就在该规定发布前一天,力拓胡士泰案也进行了宣判。该案背后凸显的中国商业机密泄密问题引发业内外广泛深思。近年来中国铁矿石谈判频频遭遇挫折,商业泄密是其中重要的原因。我国商业秘密的立法工作严重滞后,以美国为例,其在保护商业机密方面有内外严格完善的法律保护网。例如,美国为了有效保护商业秘密,在1996年通过了《经济间谍法》。该法律涵盖的范围极其广泛,各种财务、商业、科学、技术、信息、计划、汇编、公司设计、操作步骤、程序等都可以构成商业秘密,并且不论是有形或无形。触犯者可处以15年以下有期徒刑,处50万美元以下的罚款。法人团体违法则可处1000万美元以下罚金。专家
    2023-06-08
    252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概念是什么?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概念是什么?如何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1。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受权利人保护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从范围上看,包括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和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供货情况、产销策略等信息。商业秘密不同于专利权和著作权。它不取决于外部的执法和法律保护,而取决于企业内部的保密程度。只要我们能长期保守秘密,商业秘密就能长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1)劳动法的保护是通过“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的模式来实现的,因为这两种方式各有利弊,企业既需要较少的资金,又需要长期的效力,这是唯一的途径。如果员工违约,企业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以保护其权利。(2)其他行政法保护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可以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行政机关查处。这种方式有时更有利于争端的解决。指公安工商局。(3)民法保护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新的雇主和雇员可能被要
    2023-05-07
    183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商业秘密保密协议应包含的要素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应包含的要素作者:王欢市场经济中,人才的流动虽然带动了知识的合理分布,经济的持续发展,但是也产生了副作用,那就是流出去的人才对原单位的合法利益的侵害,具体表现为商业秘密的流失。如何防止因人员流动而使企业商业秘密流失就成为企业急需解决的迫切问题;依据法律法规与涉密人员签订商业秘密保密协议不失为行之有效的方法,从源头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笔者认为一份保密协议应当包括几下内容:一、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但劳动法的出发点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主,对企业的保护相对较弱;2.《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目前我国最集中最直接的市场行为规范;3.《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5号);4.地方政府颁发的法规,如《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二、保密内容1.交易秘密2.经营秘密3.管理秘密4.技术秘密三、保密范围1.员工进
    2023-06-08
    445人看过
  • 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保密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鉴于乙方受聘甲方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会对甲方造成极大损害。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维护甲方及乙方共同的长远利益,双方自愿约定如下:1.保密内容和范围1.1乙方在合同期内开发设计的技术成果,包括技术研究成果、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1.2甲方现有的开发成果和技术秘密及设计开发方案;1.3甲方所有的工艺技术资料、图纸和所有的财务资料及数据;1.4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数据;1.5甲方销售方案、计划及客户资料;1.6甲方采购计划及供应商资料;1.7甲方生产定额、工
    2023-04-23
    459人看过
  • 何为商业秘密什么是商业秘密
    一、何为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中,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可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二、如何获得获得商业秘密(一)独立开发商业秘密权利人以外的人过经独立的技术开发获得与权利人相同或近似的商业秘密的,不属于侵权商业秘密。(二)反向工程也称逆向工程。商业秘密权利人以外的人,对市售或者其他合法渠道取
    2023-04-27
    341人看过
  •  商业秘密案件判定时长
    该段内容讲述了违反商业秘密法律法规会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对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严重损失。若后果特别严重,则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受权利人保护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违反商业秘密法律法规,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对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严重损失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若后果特别严重,则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受权利人保护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 【 商 业 秘 密 罪 】 最 高 可 判 多 少 年 ?商业秘密罪,是指在商业活动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根据该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违反该法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3-09-04
    56人看过
  • 在商业秘密实施许可中商业秘密的保密
    商业秘密的实用性、价值性等决定了它可以成为许可贸易对象。商业秘密的使用许可同样涉及保密问题。企业首先要慎重地确定许可贸易对象,一般地说,要考虑可能的被许可人的资信状况、经济实力、市场规模,特别是实施商业秘密的能力。当候选的被许可人确定后,下一步就是就商业秘密的使用许可进行谈判。就被许可的企业来说,它当然先要对引进的商业秘密进行评估,作一些了解才能确定是否购买以及相应的价钱。但这样会让被许可方知悉该商业秘密。一旦谈判没有成功,许可人将无法禁止对方实施。为此,作为许可方的企业应当在谈判前就要签订保密协议。该协议应当特别明确在没有获得许可方书面同意前,对方当事人不得将该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当然,企业在谈判中披露给对方商业秘密的范围应尽量缩小,不能和盘托出,特别是其中的关键性商业秘密。正式达成的商业秘密许可证应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许可证性质、对方的保密任务、重要概念界定、技术回授、使用费交付
    2023-04-10
    74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关于“秘密性”的认定
    在审理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件时,常会对其中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是否处于秘密状态产生不同意见,那么应如何掌握秘密性的判断标准呢?不为公众所知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秘密性的原则解释,根据该法的立法宗旨,实践中判断某信息是否具有秘密性应从商业价值和商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虑。也就是说,把握是否为公众所知,应当是综合多种因素的结果。具体而言,除了视其有无在出版物等处公开外,还应主要考虑下列因素:一、公众知悉的主体范围。公众知悉便不具秘密性,那么,公众的范围到底有多大?从商业秘密的保护目的分析,这里的公众主体应有行业及规模的限制。首先,它是指同行业或内行人,否则不会产生商业上的竞争关系,不会从贸易角度损害权利人的经济利益,因而就不属于商业秘密保护范围。第二,它不是指除了商业秘密权利人以外的所有同行或内行人。几个人同时拥有某项商业秘密的情况是存在的,只要各自采取了保密措施,其秘密性的存在应是不受影响的。
    2023-06-09
    104人看过
  • 如何防止员工泄露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一、如何防止员工泄露商业秘密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防止员工泄露商业秘密:1.规范企业规章制度,加强企业重要文件资料的保密度,提高文件资料的价值转换。2.员工入职签订保密协议,并设置违约金。3.开启软件的外发审核,外发的一切文件资料等需要管理员审核否则非法外发即为乱码。4.安装域之盾软件并开启透明加密。对重要文件进行加密。5.通过软件限制陌生盘的试用,设置只读或禁止使用。二、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1.不为公众所知悉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法律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指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指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未进入“公有领域”,非“公知信息”或“公知技术”。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这指的是商业秘密的价值性,是法律保护商业秘密的目的。3.实用性实用性是指商业秘密的客观有用性,即通过运用商业秘密可以
    2023-06-27
    438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浙江省技术秘密保护办法》
    《浙江省技术秘密保护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技术秘密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正当权益的保护,促进科技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技术秘密,是指能为权利人带来利益、权利人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包括设计、程序、配方、工艺、方法、诀窍及其他形式的技术信息,属于商业秘密。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权利人合法拥有的技术秘密保护适用本办法。属于国家秘密的技术秘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四条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共道德的技术秘密,不受本办法保护。第五条省人民政府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技术秘密保护的管理和指导。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按照各自职
    2023-06-08
    66人看过
换一批
#知识产权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商业秘密保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段期限内不得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非依法律的规定或者企业的允诺,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企业商业秘密。... 更多>

    #商业秘密保护
    相关咨询
    • 如何保护商业秘密,保护企业的竞业秘密权利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12
      商业秘密的保护,重在预防及注重细节管理 企业要提高保密意识,建立商业秘密保密机制,强化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可通过与其签订保密协议、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等方式。比如:与核心员工进行的竞业禁止协议的签订,电脑硬盘的管理,离职前的交接,客户信息的集中管理等。竞业禁止协议固然重要,然而企业的消息:保密文化的建设、员工激励、对员工的信任,以及高管自身的职业操守的加强则更为重要。此外,还要注重营造和
    • 不能成为商业秘密的秘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16
      不能成为商业秘密的信息 根据商业秘密的基本理论和国际惯例,不属于商业秘密的信息包括: (1)、公知领域内的信息,主要包括从公开渠道(如公共场所、报刊、书籍、传媒体、展示会等)获得的信息,同行业、同领域一般人员具有的知识和经验,专利失效后的技术信息等; (2)、与人身有紧密依赖关系的经验、知识和技巧,如:同行业一般人员只要长期操作,不需要经过特别的培训可熟悉的技术,还包括因本人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的特
    • 商业秘密的特性和相关商业秘密保密措施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09
      一、商业秘密罪的特征是: 1、非公开性; 2、非排他性; 3、利益相关; 4、期限保护 二、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包括: 1、商业秘密权利人建立保密制度,将有关信息明确列为保密事项。 2、商业秘密权利人没有制定保密制度,但明确要求对某项信息予以保密的。例如在该项信息的载体上明确标明保密字样、对于涉密信息载体采取加锁、采用密码或者代码等。 3、商业秘密权利人建立了保密制度,虽然没有明确该项信息是秘密,但
    • 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以及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05
      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的回答如下:一、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法律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指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指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未进入“公有领域”,非“公知信息”或“公知技术”。秘密性是商业秘密与专利技术、公知技术相区别的最显著特征,也是商业秘密维系其经济价值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一项为公众所知、可以轻易取得的信息,
    • 如何有效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竞业秘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4
      商业秘密的保护,重在预防及注重细节管理 企业要提高保密意识,建立商业秘密保密机制,强化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可通过与其签订保密协议、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等方式。比如:与核心员工进行的竞业禁止协议的签订,电脑硬盘的管理,离职前的交接,客户信息的集中管理等。竞业禁止协议固然重要,然而企业的消息:保密文化的建设、员工激励、对员工的信任,以及高管自身的职业操守的加强则更为重要。此外,还要注重营造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