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转劳动关系分哪些部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6:50:14 92 人看过

一、关于劳动人事关系转移

1、解除劳动合同,以解除证明调档。

2、新单位出调档函或者接收函,写明在此工作,需转移人事档案或户口,确定转移地址。如果单位没有人事代理权,需要去单位依托的人事局盖章,需要携带单位接收函和合同,有的还需要介绍信。

3、单位有人事代理权,带调档函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去原单位提档。

4、回来存档。

二、关于社会养老保险转移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规定: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提出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针对情况作出处理。

3、原社保经办机构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4、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三、关于医疗保险的转移

1、随新就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

①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

②15个工作日内对不同情况处理;

③社保经办机构接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生成《参保凭证》,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④社保经办机构将《参保凭证》第一、三联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邮寄至新就业地。

2、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无接收单位的:

①申请办《参保凭证》;

②经办机构人员审核后处理;

③携《参保凭证》办理参保手续。受理申请后,对符合规定的,生成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④15个工作日内,发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参保凭证》第一联和《信息表》邮寄至新就业地参保机构,收到后办理接续手续。

如果劳动关系的转移的时间长,中间出现断档的,必须补缴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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