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意外事故所享有的社会保险是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9 19:32:26 321 人看过

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意外事故所享有的社会保险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因操作不当负伤应认定为工伤吗?

机修厂车工郑同,因赶生产任务,于2003年11月7日9时在操作普通车床时,在未关电源、机器仍处旋转工作的情况下,急于测量工件尺寸,左手被工件卷入,造成左手骨裂,郑同向单位提出工伤申请,单位认为此事是因郑同违反操作规程,负事故主要责任,属蓄意违章,不予认定工伤。郑同又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社会保险处提出享受工伤待遇申请。当地社保处经调查认为,郑同系因违章操作致伤,企业称其蓄意违章没有相应事实,也没有安全监察机构的结论,因此,应当认定为工伤。

问:违章操作负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答:《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下列三种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除了上述三种情形外,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伤害的,不论违章与否,都可以认定为工伤。郑同是在工作时间(上午9时)、工作场所(车间)因为工作原因(操作车床)而遭受左手骨裂伤害,符合认定工伤的要件,应予以认定工伤,当地社保处的处理意见是正确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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