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合同为双务合同,买方的主要义务是支付价款,卖方的主要义务是交付货物,如果不履行此主要义务,构成对合同的根本违反。合同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出卖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将货物交付买方,不得再对该物进行违反合同目的的处分。这也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要求。
二、实践中确实存在合同订立后,出卖方不按约定交付货物,而将合同项下的货物再行出售给他人,以谋求更高的价款。民法典明确规定此种行为为违约行为,违约行为同时也是违反民法典的行为。如果第一种观点成立,则会得出违法行为是当事人有权作出的行为,这显然是荒谬的。
三、一个人有权为某一行为,则此行为是合法行为或者说是不违法的行为。通常认为,法律不禁止的行为,公民均可任意为之,且不会承担法律上不利的后果。出卖方擅自处分合同项下的货物,造成不能按合同约定向买方交货,则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即要承担法律上不利的后果。因此,如果我们认为出卖方处分权,则会得出这样的悖论:出卖方基于法律认可的处分权处分其物后,法律又对此行为作出否定评价,并承担违约责任。
书面合同
即以文字的意思表示方式(包括书信、电报、契券等)而订立的合同,或者把口头的协议作成书契、备忘录等。书面形式有利于分清是非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中国法律要求法人之间的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其他国家也有适用书面合同的规定。
经公证或审批的合同
合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合同当事人的申请,对合同的真实性及合法性所作的证明。经公证的合同,具有较强的证据效力,可作为法院判决或强制执行的根据。对于依法或依约定须经公证的合同,不经公证则合同无效。
合同鉴证是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国家经济主管部门,应合同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进行的鉴证。鉴证机关认为合同内容有修改的必要时,有权要求当事人双方予以改正。鉴证机关还有监督合同履行的权利,故鉴证具有行政监督的特点。中国合同鉴证除部门或地方性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一般由当事人自愿决定是否鉴证。
合同的审核批准,指按照国家法律或主管机关的规定,某类合同或一定金额以上的合同,必须经主管机关或上级机关的审核批准时,这类合同非经上述单位审核批准不能生效。例如,对外贸易合同即应依法进行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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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处置物的权利。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事实上的处分是指通过一定的事实行为对物进行处置,如消费、加工、改造、毁损等。 法律上的处分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改变物的权利状态。如转让、租借等。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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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签订买卖合同时一定要对标的物具有所有权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11一般情况下,出卖人于出卖时即为标的物的所有人,但在买卖合同成立时出卖人也可能尚未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例如现实生活中的连环买卖,即一方是前一合同的买受人,又是后一合同的出卖人,该方在订立后一买卖合同时,可能还未成为标的物的所有人。但无论如何,在交付时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出卖人没有相应的权利基础的情况属于另外的问题,涉及无权处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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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如何解除合同分批交付标的物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25连续供货合同也称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合同,它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对该合同的解除做出如下规定: 1、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2、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不交付其中的一批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 3、出卖人分批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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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处分者订立的买卖合同有效吗?出卖人与买受人所订的合同有效?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无权处分者订立的买卖合同有效。这样更有利于维护买受人利益,履行期限截止,出卖人未取得所有权或处分权,导致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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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在签订合同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处分权,导致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方应如何主张权益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4出卖人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的,系无权处分。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但买受人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