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货物运输合同,可按不同标准划分为不同类型:
(一)按所运货物不同,可分为普通货物运输合同,危险货物运输合同与鲜活货物运输合同;
(二)按运输过程中运输部门是否有协作关系可分为一般货物运输合同与联运货物运输合同;
(三)按运输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航空货物运输合同与管道货物运输合同。这是最常见的划分货物运输合同的标准,下面简单介绍铁路运输合同与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1、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铁路货物运输的托运入与经营铁路运输国营企业签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货物运输的协议。承远方由从事铁路运输的国营企业担任。
2、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在水路货运中,承运人与托运人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承运人应使用自己的船舶,通过国家确定的航线把托运入的货物运到一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而托运人应支付承运人规定的运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一、运输合同没有支付费用怎么办
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三条规定,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二、运输合同承运人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一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
汽车货物运输合同(汽车货物托运计划表,样式二)
192人看过
-
内河货物货物运输分类
250人看过
-
陆海联运汽车货物运输
496人看过
-
运输合同的分类、运输合同具有的特征、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标的是什么
134人看过
-
汽车货物运输中货物交接的手续
364人看过
-
汽车运输货票
131人看过
托运是物流的一种形式,指托运人委托具有托运资质的公司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交给指定收货人的服务。根据托运方式不同,可分为海运托运、陆路托运、空运托运。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当妥善包装,并向承运人保证,货物装船时所提供的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 更多>
-
汽车运输货物合同范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7下面这个汽车货物运输合同范文,仅供参考: 设备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设备接收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1)因甲方设备多余,现转让台给乙方,工作小时,出厂编号为,经乙方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现场看机试机后,甲乙双方达成协商价为人民币¥,大写()。乙方本着互相信任的情况下预付现金人民币元¥。于年月日将货提走。如在订金预付时间范围内甲方把货物处理他人或其他原因不卖
-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的分类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1【运输合同知识】航空运输货物保险的分类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保险公司承保通过航空运输的货物,保险责任是以飞机作为主体来加以规定的。航空运输货物保险也为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两种。航空运输一切险除包括上述航空运输的丽任个,对被呆险货物在运输中由于外来原因造成的包括被偷窃、短少等全部中分损失也负赔偿之
-
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价值约定与运输价款不一致的,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191、B更透露D欠下C運費未清,說明若D向C繳清欠款,B便願意更改。這樣做法有否違法? 答:僅僅只是透露這種說法,沒有證據證實,您想以此來論理缺乏依據,何況現在貨實際已經發出,討論此沒有意義。 2、因貨櫃滯留港口的費用,B向A說的價錢為真正收費的十倍,B濫收碼頭費用是否合法? 答:雖然沒有見到您的資料,但我初步判斷滯留港口的費用不會高達正常收費的十倍,因此,B的此種說法沒有依據,貴司可以要求B提供
-
载货汽车运输合同范本有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04货物汽车运输合同,属于指定运输工具的货物运输合同。在订立货物汽车运输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1、托运方、承运方的具体信息,如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等; 2、运输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及包装要求等; 3、运输的货物承运方式,即汽车运输中的整车运输或零担运输等;起运地点、到达地点;承运日期、到达期限; 4、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5、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
-
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买卖合同的区别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2书面货物运输合同是证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最佳证据,也是解决当事人纠纷的直接依据。但是在现实货物运输中,承运人与托运人为了交易简便,往往不签订书面货物运输合同,而由承运人直接向托运人出具货物运单。这就容易造成严重隐患:一方面,没有书面货物运输合同就没有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最佳证据,在双方发生争议时难以确定各自权利义务。另一方面,虽然实践中货物运单可以作为运输合同,但其效力弱于书面运输合同,而且运单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