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江城区开发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查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4 17:33:51 108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国防、公务、非经营性的教学和科研项目、防灾减灾、非经营性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基础测绘、气象观测用岛和国家、省认定的其他公益事业用岛等非经营性用岛及省重点项目用岛,可采取申请审批方式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其他用于经营性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具体方案由省级海洋主管部门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符合广东省海岛保护利用总体规划;

(3)出具市县(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4)提供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和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论证报告;

(5)省级海洋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涉海部门对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论证报告进行评审。

二、办理材料

论证报告由申请用岛单位或个人编制,由省级海洋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基本内容包括:1.项目概述。2.项目所在海岛概况。3.项目用岛与海岛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4.项目用岛协调分析。空间布局合理性分析。5.海岛开发有关问题的处理措施合理性。6.海岛保护措施的有效性。7.保障措施合理性分析。8.结论与建议。9.附图(海岛地形图、海岛及周边海域使用现状图、开发利用具体方案效果图)

要盖公章

要盖公章且申请人需签名

要盖公章

要盖公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阳江分厅(http://www.yjbs.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省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上级业务部门作出审查决定。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现场或邮寄领取《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行政服务中心市海洋与渔业局窗口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阳江市海洋渔业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印发广东省适用〈国家海洋局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审批试行办法〉具体程序的通知》(2012年)

全文条款为加强海岛保护,进一步规范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审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国家海洋局《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审批试行办法》的相关程序,结合本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实际,制定本程序。

一、审批权限

无居民海岛使用实行国家和省分级审批制度。

开发利用下列无居民海岛,由国务院批准:

(一)造成海岛消失的用岛;

(二)实体填海连岛工程建设项目的用岛;

(三)探矿、采矿及开采土石等开采活动的用岛;

(四)涉及领海基点海岛、国防用途和海洋权益的用岛;

(五)涉及国家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的用岛;

(六)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的用岛;

(七)外商外资项目的用岛;

(八)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的用岛。

开发利用前款规定以外的无居民海岛,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二、使用权出让方式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可采取申请审批方式出让,也可通过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方式出让。

参照财政部、国家海洋局《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0〕44号)关于免缴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的有关规定,国防、公务、非经营性的教学和科研项目、防灾减灾、非经营性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基础测绘、气象观测用岛和国家、省认定的其他公益事业用岛等非经营性用岛及省重点项目用岛,可采取申请审批方式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其他用于经营性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具体方案由省级海洋主管部门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市县审查

申请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应当向海岛所在地的县级海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不设海洋主管部门的地区,应向海岛所在地的市级海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书;

(二)无居民海岛使用的坐标图;

(三)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

(四)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论证报告;

(五)相关资信证明材料;

(六)存在利益相关者的,应当提交解决方案或者协议;

(七)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县级、市级海洋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对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县级、市级海洋主管部门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一)申请、受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二)界址、面积是否清楚,有无权属争议;

(三)是否符合海岛保护相关规划、县级或市级《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若涉及填海是否符合省级海洋功能区划;

(四)是否有影响国防安全的因素。

县级、市级海洋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应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四、省级审核

省级海洋主管部门收到市级海洋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材料及各级审查意见进行审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省级海洋主管部门重点审核下列内容:

(一)申请、受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二)界址、面积是否清楚,有无权属争议;

(三)是否符合省级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

(四)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的编制是否符合规定和技术标准;

(五)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论证报告的编制是否符合规定和技术标准,结论是否可行;

(六)是否影响国家海洋权益、国防安全和海上航行安全。

无居民海岛使用涉及国防安全的,应当征求军事机关的意见。

审核工作完成后应进行用岛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没有异议的,出具用岛预审意见。

用岛项目经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后,省级海洋主管部门出具用岛审核意见,按审批权限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拟出让无居民海岛的出让价款由省级海洋主管部门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按照财政部、国家海洋局《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0〕44号)规定的标准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报省人民政府作为批准的参考依据。

五、登记发证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用岛,由省级海洋主管部门下发批准通知书、征收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办理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初始登记和颁发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书。

用岛期限内需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应当到省级海洋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无居民海岛的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实施前,已经获得批准的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凡符合省级海岛保护规划且纳入县级以上政府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的,开发单位须提交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书和具体利用方案,由省级海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补缴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差价后,依法办理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初始登记。不符合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的,不予办理无居民海岛使用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实施前,已依法取得无居民海岛土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等物权证书的,由合法持证人凭有效物权证书向省级海洋主管部门提出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按上款的规定办理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初始登记。登记无居民海岛使用年限为原证件剩余年限。未进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的,不得开展新的开发利用项目。

六、责任追究

无权批准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而批准,超越批准权限批准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或者违反海岛保护规划批准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批准文书无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拒不缴纳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的,由省级海洋主管部门无偿收回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的,按日加收1‰的滞纳金,并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对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具体方案使用无居民海岛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注销无居民海岛使用权。

七、其他事项

无居民海岛,是指不属于居民户籍管理的住址登记地的海岛。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中含有建筑工程的用岛,最高使用期限为五十年;其他类型的用岛可根据使用实际需要的期限确定,但最高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三十年。

在本省审批权限范围内使用无居民海岛的申请审批工作,适用本程序。

本程序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程序由省海洋渔业局负责解释。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的通知》(2016年)

第五条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审批:

(一)涉及利用领海基点所在海岛;

(二)涉及利用国防用途海岛;

(三)涉及利用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内海岛;

(四)填海连岛或造成海岛自然属性消失的;

(五)导致海岛自然地形、地貌严重改变或造成海岛岛体消失的;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用岛。

上述规定以外的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涉及维护领土主权、海洋权益、国防建设等重大利益的用岛,还应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印发的通知》(2011年)

第二条二、使用权出让方式。用于非经营性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可采取申请审批方式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其他用于经营性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具体方案由省级海洋主管部门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2010年)

第三十条从事全国海岛保护规划确定的可利用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活动,应当遵守可利用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避免造成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破坏。

开发利用前款规定的可利用无居民海岛,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项目论证报告、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等申请文件,由海洋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涉及利用特殊用途海岛,或者确需填海连岛以及其他严重改变海岛自然地形、地貌的,由国务院审批。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查批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16: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阳江江城区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核发(城市建/构筑物工程)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阳江市城市规划区内在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构)筑物工程、市政道桥、管线工程及其它建设工程;2、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规划的各建设项目(含绿化工程、配套设施等)已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文件和批建的内容实施完毕;3、规定完工后需予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及相关设施已按要求拆除,施工场地(包括临时借用建筑红线外的部分)已按规定要求清理完毕,需予恢复的工程或设施已按要求进行恢复;4、配套的市政基础设施已按规划要求接入城市基础设施系统;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载明的其他事项已按批建的建设内容实施完毕。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阳江分厅(http://www.yjbs.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
    2023-05-08
    121人看过
  • 茂名电白区开发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查办理在什么地址
    一、办理地点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水东大道中1号二、办理时限20(工作日)三、法律依据《印发广东省适用〈国家海洋局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审批试行办法〉具体程序的通知》()全文条款为加强海岛保护,进一步规范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审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国家海洋局《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审批试行办法》的相关程序,结合本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实际,制定本程序。一、审批权限无居民海岛使用实行国家和省分级审批制度。开发利用下列无居民海岛,由国务院批准:(一)造成海岛消失的用岛;(二)实体填海连岛工程建设项目的用岛;(三)探矿、采矿及开采土石等开采活动的用岛;(四)涉及领海基点海岛、国防用途和海洋权益的用岛;(五)涉及国家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的用岛;(六)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的用岛;(七)外商外资项目的用岛;(八)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的用岛。开发利用前款规
    2019-11-05
    287人看过
  • 阳江阳东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核准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在阳江市规划区内运输散装建筑材料及建筑废弃物的;2、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3、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4、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二、办理材料查核原件,收复印件。查核原件,收复印件。查核原件,收复印件。查核原件,收复印件。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阳江分厅(http://www.yjbs.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
    2023-05-08
    140人看过
  • 江门蓬江区外国人居留证件的签发、延期、换发、补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在我市停居留的外国人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到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留许-可(工作):1、经主管部门批准来本市工作的外国人,可在签证停留期届满7日前或居留证件有效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留许-可(工作)。2、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留许-可(工作)在我市常驻的外国记者,其居留许-可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持证人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10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留许-可(工作);3、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留许-可(工作)在我市常驻的外国记者,其居留许-可遗失、被盗抢或损毁的。二、办理材料真实合法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要求在我市公安派出所登记办理交验申请人所持的外国护照等旅行证件原件,提交复印件。交验申请人所持的中国签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在中国出生的外籍新生儿无需提供。年满18周岁
    2023-05-08
    15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在我国的农村地区,办理土地使用证流程和材料?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6
      a、转、受让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b、转、受让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c、转、受让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e、转让协议;f、转让宗地界址图;g、宗地界址图;h、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i、其它税费缴讫凭证;j:转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k、协办函(国土分局)。
    • 阳江民业用地纠纷案件如何收费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23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2]; (2)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交通违章处理材料流程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2-09
      1、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2、车辆驾驶人驾驶证原件; 3、车辆驾驶人身份证原件; 4、现金和银行卡。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法: 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
    • 阳江江城区的船员证怎么办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第十六条未满足本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的船长和高级船员,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未满足第十五条(一)(二)项规定,或者适任证书过期5年以内的,应当参加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并通过相应的抽查项目的评估 (二)适任证书过期5年及以上10年以下的,应当参加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并通过相应的抽查科目的理论考试和项目的评估 (三)适任证
    • 镇江开发区征用草地怎么样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01
      1、草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