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企业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矿山企业行政方面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矿山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一、对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既遂的判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恶劣,主要是指下列几种情况:
(一)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如致多人死亡,或者致人重伤的人数特别多,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
(二)明知没有安全保证,甚至已发现事故苗头,仍然不听劝阻、一意孤行,拒不采纳工人和技术人员的意见,用恶劣手段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等;
(三)事故发生后,行为人表现特别恶劣,如事故发生后,不积极采取抢救措施抢救伤残人员或防止危害后果扩大;
只顾个人逃命或抢救个人财物,使危害后果蔓延扩大,或者事故发生后,为逃避罪责,破坏、伪造现场,隐瞒事实真相,嫁祸于人。
二、强令违章作业罪怎么认定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认定: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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