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协议的含义是指男女双方对婚前、婚后所得财产所有权的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约定的,以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前财产协议公证的程序是什么?
婚前财产协议公证的程序如下:
1、准备好相关材料;
2、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填写公证申请表;
3、接待公证员受理公证申请后,公证员应当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询问当事人的合同是否被欺骗或者误导;
4、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应当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知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
5、当事人配合公证完成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财产协议的作用及其优点
110人看过
-
婚前财产协议的特点是什么
123人看过
-
婚前财产协议有什么特点
498人看过
-
婚前财产公证的优点与缺点是什么
223人看过
-
婚前财产公证的优点与缺点是什么
358人看过
-
婚前财产协议有什么特点
158人看过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为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中一人所有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 更多>
-
婚前财产协议的特点是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05婚前财产协议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协议的生效以签署协议的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前提; (2)协议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
-
协议离婚的优点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5协议离婚一般在原婚姻登记机关,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所在地起诉。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协议离婚的优点是省时、经济。一般来说,如果材料齐全,半个小时左右即可办完协议离婚手续。但是,协议离婚的要求较为严格,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对离婚的意思、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 诉讼离婚比较复杂,除了协议离婚所需材
-
-
婚前财产协议的注意点?云南在线咨询 2021-01-161、婚前财产的范围,一般包括男女双方婚前的存款,房产,车子,其他贵重物品等。 2、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需明确哪些财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哪些财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哪些财产可以夫妻双方共同使用等。
-
协议离婚的优缺点是什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011、时间短。只要手续齐全(证、身份证、户口薄、各两张两寸的照片),一般当场就可以拿到离婚证书,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快刀斩立决的速度。 2、花钱少。民政部门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时候,不会考虑双方约定的财产数额的大小,只收取手续费,市离婚登记仅收取9元钱的离婚证工本费。 在诉讼离婚中,根据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的案子,财产总额不超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