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行政措施强制执行有哪些方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17:35:51 329 人看过

一、海关行政措施强制执行有哪些方式

关于海关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方式,《实施条例》第六十条作出相关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海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履行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条例的上述规定,海关自行强制执行其处罚决定可分为“间接强制执行”和“直接强制执行”两种方式。

间接强制措施是指海关不直接采取措施使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而是通过其他间接手段和措施以达到强制执行的目的。

《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所规定的“按日加处罚款数额3%的罚款”就是间接强制措施的一种,本案中,某海关在鼎新公司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时首先采取了这种措施。间接强制措施在法律上也被称为“执行罚”,是指海关为促使被处罚的当事人尽快履行缴纳罚款义务,而采取科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方法。该措施使被处罚人所须缴纳的罚款数额随着其拖延履行义务期限的延长而增加,当事人因惧怕不断增加的金钱给付义务给其带来更大的财产损失,在通常情况下会自觉履行处罚决定。海关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另一种方式是直接强制,是指海关通过间接强制没有达到目的或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使用其他方法时,对被执行人的人身或财产直接施加强制,以促使其履行处罚决定的方法。

根据《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海关直接强制可分为财产强制和人身强制两种情形。其中财产强制是指在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时,海关依法对当事人的特定财物实施强制措施,以替代其执行处罚决定所设定的财产给付义务。如《实施条例》所规定的将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或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变价抵缴,本案中某海关将鼎新公司交纳的保证金抵缴罚款即属于一种财产强制执行措施。除财产强制外,海关也可以通过对当事人(自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采取限制其行动自由的方式,促使其履行处罚决定。

根据《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受海关处罚的当事人应当在出境前缴清罚款或向海关提供相当于罚款数额的担保,未缴清罚款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当事人是自然人的,海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海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出境。

如强制执行无法履行时,海关部门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对这类人员进行强制执行,递交案件的判决资料和相关的执行依据。对这类违法人员进行强制执行。保护我国的海关权益不受这类犯罪者的损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22: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行政机关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当事人有哪些救济措施?
    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会采取强制措施,不少人对于相关行政法规不熟悉,以为只要是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就是合法的。实际上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违法行为,此时当事人可以通过举报、投诉、复议、诉讼等方式来救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采取任何强制措施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但是,现实中仍存在不少违法执法行为。比如本来不应被拘留的情况,执法机关确将当事人拘留。通常来说,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需要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一)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二)违反法定程序的;(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四)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的;(五)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六)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其他情形。那么,作为当事人遭遇行政违法执法时应该如何救济?1、投诉、举报;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执法
    2023-05-01
    73人看过
  • 行政机关可以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吗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才能在诉讼期间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因此,强制执行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期间不能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哪些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权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比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抵缴罚款,国土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等。其实关于行政强制执行这件事情是必须要根据当时的情况分析的,比如说法律上规定的对行政单位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是15天,那么超过15天没有申请行政复议的就必须要执行了,在不执行的情况下,这时候行政单位就可
    2023-08-08
    200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方式有哪几种
    (1)加罚。(2)拍卖扣留、封存的物资、物品,拍卖款抵充罚没款,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
    2023-06-13
    389人看过
  • 海关截流算行政强制措施吗
    一、海关截流算行政强制措施吗海关截流是属于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违法行为嫌疑人的财物所采取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之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五条:(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二、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有哪些1、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对行政违法行为的事后制裁,是一种最终的处理结果,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改变。而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它既不是最终的处理行为,也不是制裁,适用过程中只要达到行政目的,行政强制措施即可解除。2、目的不同。行政处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惩戒行政违法行为,使行为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以教育其遵守法律。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预防或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或继续,以及促使被强制人履行法定义务。3、法律后果不同
    2023-04-20
    231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的规定有哪些,行政强制措施
    一、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的规定有哪些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是内部审批程序:实施前应当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是两人执法程序: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便于相互监督,降低和防止执法侵权情况,同时防止当事人诬告、陷害、贿赂执法人员;三是表明身份程序:执法人员必须向当事人出示其合法的执法证件,表明身份,防止假冒、诈骗,提升行政执法形象;四是保障当事人权利的程序: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采取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五是制作现场笔录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条依照法律规定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二)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
    2024-01-08
    110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是否从旧兼从轻,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一、行政强制措施是否从旧兼从轻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受到从旧兼从轻原则的约束,行政强制措施与刑事处罚都是针对具有违法性的行为而设置的,行政强制措施所针对的违法情形的危险程度较于刑事犯罪更加低,等应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受到从旧兼从轻原则的约束。在确定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性质以及因此给予相应的惩处时,同样应受到从旧兼从轻原则的限制。对此在理论上的理由和该原则在刑法适用上的理由是一致的,即对行为进行评价和惩处的法律修改了,就应当以修改后的法律对行为进行评价或惩处,除非这种评价或惩处增加了行政相对人的责任。二、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行政强制措施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或形态:1、执行性强制措施执行性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针对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义务的相对人,为促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又可以称为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甚至直接称为行政强制执行。2、即时性强制措施即时性
    2024-01-09
    252人看过
  • 财物收缴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一、财物收缴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财物收缴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如下:(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二、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属于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范围内的具体行政行为,其实,并不是对任何行政强制措施不服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具有可诉性,主要取决于该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相对人权益的关系。具体讲,需要区别不同形
    2023-06-17
    168人看过
  • 强制执行行政具体方式有哪些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一、企业行政处罚不执行怎么办企业不执行行政处罚的若是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会被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行政机关还可以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等。二、扣押财物是行政强制措施种类吗扣押财物是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这些:(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三、行政处罚罚款缴纳方式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
    2023-06-24
    494人看过
  • 有效的行政合同可以执行哪些行政强制措施?
    可以强制执行行政合同。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救济,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无自行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行政机关应当在申请前督促当事人自行履行。催告10日后当事人仍不履行的,方可申请法院(当地有管辖权法院、房地产所在地法院)执行;3、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裁定。行政机关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4、法院应当对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执行裁定;5、法院明显缺乏事实依据。法律法规依据。其他明显违法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在受理后30日内听取双方意见后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对于不执行裁定,行政机关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6、紧急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申请法院立即执行,经院长批准后5日内执行;7、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行政机关不支付申请费。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不得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民法典有效行政合同怎么撤销?1
    2023-08-06
    218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由谁实施执行
    依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由法律制订的,如果尚未制定法律,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的其他强制措施。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是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的,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很多,如限制人身自由、查封财产等。一、暂扣强制措施是否适用听证程序?暂扣强制措施不适用听证程序。《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第十四条,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拟设定行政强制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强制的必要性、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二、怎样才算是侵犯人
    2023-06-26
    106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有何区别
    行政强制措施是在行政措施的基础上,用“强制”一词对行政措施的范围和属性加以限定,与行政措施相比,行政强制措施的范围缩小了,其属性也有了“强制”的限定,但其内涵和实际所指仍然应该是一类具有共同属性的办法或手段。那么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根据行政强制措施权限内容的不同,明确规定了4类行政强制措施,并设定了一个兜底条款,即“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在实践中,行政强制措施手段多种多样,可以分为限制人身自由,处置财物,进入住宅、场所3类。1.限制人身自由。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在特定情形下可以限制行政相对人的人身自由。一是行政相对人处于醉酒、精神病发作等状态,非管制不能避免行政相对人对其本人造成危害或对他人构
    2023-05-06
    67人看过
  •  强制执行措施:行政处罚的实施与执行方法
    行政处罚决定的有效执行是维护当事人权益的重要保障。当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决定时,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加罚、拍卖或划拨抵缴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甚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些措施直接关系到当事人权益的维护,也是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得到有效执行的关键手段。强制执行措施是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得到有效执行的关键手段,这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行政处罚法规定,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强制执行措施:加罚;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每日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可以责令当事人加强管理,避免再次出现违法行为;二是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2023-11-11
    130人看过
  • 被执行人有哪些强制措施
    对被执行人有以下这些强制措施:(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冻结、变实、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4)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和票证;(5)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7)强制被执行人完成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8)强制被执行人交付迟延履行金或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9)继续执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强制措施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应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下列文书:l、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以及台湾法院作出的判决
    2023-08-13
    187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有什么不同?行政强制措施的特点是什么
    一、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有什么不同?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如下: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2.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法定义务;行政强制措施不以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为适用条件。3.动因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起因只能是义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而作为或负有作为义务而不作为的行为;而行政强制措施的起因,既可以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也可以是危害社会的某种事件的发生,甚或是某种状态的出现。4.实施主体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只有行政机关。5.结果不同。二、行政强制措施的特点是什么行政强制措施的特点如下:1.具体性。行政强制措施属于具体行政行为。2.强制性。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在采取其他措施无效果,或没有其
    2024-03-26
    487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强制执行方式有哪些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03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主要有: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等。
    • 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的产生,有什么行政强制措施方式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6
      根据行政强制措施权限内容的不同,明确规定了4类行政强制措施,并设定了一个兜底条款,即“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在实践中,行政强制措施手段多种多样,可以分为限制人身自由,处置财物,进入住宅、场所3类。 1、限制人身自由。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在特定情形下可以限制行政相对人的人身自由。 (1)行政相对人处于醉酒、精神病发作等状态,非管制不能避免行政相对人对其本人造成危害或对他人构成威胁。 (2)行政
    • 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类型,行政强制措施有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07
      行政强制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财产;(三)扣押财产;(四)冻结存款和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坏,避免危害,控制风险扩大,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 行政机关可以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17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才能在诉讼期间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因此,强制执行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期间不能执行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28
      《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