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法庭上两被告谁先答辩
应该分别答辩,谁先答辩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根据原告的举证、质证、辩证进行答辩。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代位权提起需要知道的事项
274人看过
-
向法院起诉,被告大概多久能知道
365人看过
-
哪些人可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知识产权民事诉讼
52人看过
-
公司欠款,你需要知道的提起诉讼的事项
307人看过
-
民事诉讼需要知道被告什么信息?
57人看过
-
在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要了解哪些法律知识?
228人看过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
原告起诉离婚被告被告同意通知被告开庭需要多久才能知道被告被告呢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9等法院通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
-
被羁押的人在法律上需要知道哪些事项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24被羁押的人申请律师的方式: 1、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被羁押之日起,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申请委托辩护律师,或者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律师; 2、被告人被羁押的,其本人或其监护人、近亲属可以在立案后随时申请律师。
-
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人不知道被告的详细信息, 法院会怎么处理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9立案时,需要原告明确被告信息。法院只负责断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递交起诉状。起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书状。起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联系方式,法人写明法人全称、住所地、法人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职务、地址,律师则写明所在律师事务所即可
-
诉讼原告撤诉后,被告需要多久才能起诉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9被告随时可以起诉离婚案件,只有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原告再起诉需要超过六个月。对被告没有时间限制,原告撤诉,或者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都可以随时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办理哪些案件才需要向当事人告知?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3(1)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3)虐待案(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4)侵占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