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市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二、南京市公积金提取资料(出境定居)
1、出境定居签证或户籍注销证明。
2、身份证件。
3、监护人身份证件及监护人证明。
4、受托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
5、银行借记卡(存折)。
三、南京市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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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未提取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余额在什么时候可以再次提取公积金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11、购房时未提取住房公积金,且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以后任一时间办理提取购房时账户内公积金余额。提取材料按购房提取材料提供。2、购房时未提取住房公积金,且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以后任一时间办理购房提取,提取额度为购房时账户内公积金扣除用于计算贷款额度后的余额。提取材料按购房提取材料提供。3、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房的,可按购房提取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额度为扣除用于计算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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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应该如何提取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13公积金怎么提取:①手续由职工本人办理。确需由他人代办的,除职工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外,代办人还应当提供其原件及其复印件。②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当提供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交所在单位核实,单位核实后在《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加盖预留印鉴并出具《现金(转账)支票》。③职工持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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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在提取的时候,连云港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242015年10月8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作出相应调整。 公积金异地贷款2015年10月8日起全面推行>>>查看详情 (一)全面推行异地贷款,取消省内户籍地限制。 (二)职工在缴存地以外的省内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向住房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三)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 (四)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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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怎样快速提取公积金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3《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8、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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