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自动投案行为的情况具体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1:50:18 184 人看过

一、投案行为必须是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这是自动投案的时间规定。

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是指:1、犯罪事实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之前;2、犯罪事实已被司法机关发现,但犯罪分子本人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之前;3、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以被司法机关发现,但司法机关尚未对犯罪分子采取讯问或强制措施之前;4、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尚示被司法机关发现,仅因犯罪分子形迹可疑而被审查、教育主动交待的,也符合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的情形。

二、投案行为是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这是自动投案是否成立的关键。

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是指犯罪分子在前述的时间规定内,由犯罪分子自己的意志决定投案行为,他有以下几种表现:1、真诚的认罪、悔罪、争取从宽处罚;2、经家长、亲朋好友规劝而投案;3、社会力量迫使其投案。

三、必须是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这是投案自首的实质性条件。这里所指的司法机关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个人是指犯罪分子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其他有关负责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11: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自首相关文章
  • 哪些情形可认定为自动投案?
    可认定为自动投案的情形如下:1、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现,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2、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并未主动投案,但经亲友劝说陪同投案;3、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送犯罪嫌疑人投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一、故意杀人后自首可以减轻处罚吗故意杀人后自首可以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自首是指
    2023-04-10
    397人看过
  • 遗嘱执行的具体情况有哪些?
    可订立口头遗嘱的情形有遗嘱人因病危濒临死亡时,在病榻上所立的口头遗嘱或者因自然灾害致使遗嘱人处于生命危险时,在遇难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执行制度有哪些口头遗嘱执行制度有: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可以以书面或录音录像的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以下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他无见证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
    2023-08-18
    449人看过
  • 关于自动投案的具体认定
    《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七种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体现了犯罪嫌疑人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根据《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1.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2.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3.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4.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5.其他符合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罪行未被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但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在其身上、随身携带的物品、驾乘的交通工具等处发现与犯罪有关的物品的,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交通肇
    2023-03-23
    162人看过
  • 自动投案及其具体投案方式的认定
    《刑法》第67条对自首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在其后关于自首的最高法两个主要文件《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及《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中也作了类似的规定。根据上述规定,自首构成需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立自首,只具备其中一个的,不成立自首。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犯罪事实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以前,
    2023-06-11
    219人看过
  • 贪污罪行为具体包括了哪些情况
    一、贪污罪行为具体包括了哪些情况侵吞财物,是指行为人将自已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归自己或他人所有的行为。概括起来侵吞的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将自己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加以隐匿、扣留,应上交的不上交,应支付的不支付,应入帐的不入帐。二是将自己管理、使用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卖或擅自赠送他人;三是将追缴的赃款赃物或罚没款物私自用掉或非法据为私有。窃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将自己管理的公共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监守自盗。如果出纳员仅是利用对本单位情况熟悉的条件,盗窃由其他出纳员经管的财物,则构成盗窃罪。骗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例如出差人员用涂改或伪造单据的方法虚报或谎报支出冒领公款,工程负责人多报工时或伪造工资表冒领工资,收购人员谎报收购物资等级从中骗取公款等其他方法,是指除了侵吞、盗窃、
    2023-04-19
    257人看过
  • 侦查的具体情况有哪些
    (一)侦查阶段: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6.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自接到补充侦查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1个月。(二)审查起诉阶段: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4.退回管辖的,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诉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三)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的案件,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
    2023-03-17
    297人看过
  • 什么情况视为交通肇事自动投案
    下列情况视为自动投案:1、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2、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3、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交通肇事后如何认定是自动投案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关于自首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交通肇事自首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方面是交通肇事后需自动投案,另一方面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于自动投案需表现出肇事者的主动性和自愿性,如下情形可认定为自动投案:1、交通肇事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即是作案人,但未逃离现场,当司法机关询问时则交代了自己的罪行;2、明知他人报案仍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3、在司法机关尚未确定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
    2023-07-23
    127人看过
  • 复议机关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情况有哪些
    复议机关作出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的情况包括: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适用依据错误的,应当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一、醉驾复议结果是什么如果被交警查到为醉驾的,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找到自己不是醉驾的证据,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公安机关不能驳回,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二、如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复议申请
    2023-06-25
    443人看过
  •  自动投案行为的定义
    刑事责任年龄
    本文介绍了自动投案的要求和自首的刑法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在被警方未归案前自愿向司法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罪行。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自动投案的要求如下:1.投案行为应该在犯罪分子未被警方归案之前发生;2.投案是由犯罪分子自身意愿决定的;3.投案者必须向司法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犯有罪行,这是自首的必要条件;4.投案者需要在相关司法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下等待犯罪事实的进一步说明。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自动投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并非受到追诉压力或司法工作人员的追诉而自行向司法机关报案或到司法机关接受司法机关的询问。那么,自动投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被追诉前,自行向司法机关报案或者到司法机关接受司法机关的询问。因此
    2023-08-21
    351人看过
  • 哪些情况是属于自动投案,自首应如何量刑
    哪些情况属于自动投案第一、投案行为必须是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这是自动投案的时间规定。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是指:1、犯罪事实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之前;2、犯罪事实已被司法机关发现,但犯罪分子本人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之前;3、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以被司法机关发现,但司法机关尚未对犯罪分子采取讯问或强制措施之前;4、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尚示被司法机关发现,仅因犯罪分子形迹可疑而被审查、教育主动交待的,也符合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的情形。第二、投案行为是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这是自动投案是否成立的关键。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是指犯罪分子在前述的时间规定内,由犯罪分子自己的意志决定投案行为,他有以下几种表现:1、真诚的认罪、悔罪、争取从宽处罚;2、经家长、亲朋好友规劝而投案;3、社会力量迫使其投案。第三、必须是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这是投案自首的实质性条件。这里所指的司法机关是指
    2023-04-26
    115人看过
  • 法定自动投案等情形有哪些
    属于自动投案的情形有:(1)一般应是犯罪人向公安、检察、或者审判机关投案;对于犯罪人向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也应视为投案。(2)一般应是犯罪人直接向有关机关投案,但犯罪人因病、因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电信投案的,也应视为投案。(3)在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行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待自己的罪行的,也应认为是自动投案。(4)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也应视为自动投案。(5)公安、检察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同样是为自动投案。(6)自动投案不要求出于特定动机与目的。一、投案与自首有什么区别投案与自首的区别:1、自首不仅要主动自愿投案,还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2、投案是法院量刑考虑的情节,自首属于法定从轻情节或者减轻情节。下列情形视为自
    2023-03-11
    302人看过
  • 民事案件移交法院执行情况具体有哪些
    第一,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劳动报酬内容的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调解书;第二,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第三,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财产内容民事制裁决定书;第四,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中关于诉讼费用的部分;第五,人民法院制作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书。一、移送执行的法定条件是什么?1、执行根据必须是由人民法院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仲裁机构和公证机构制作的法律文书不能移送执行。2、具有移送执行的必要性。所谓“必要性”,是指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所规定的权利涉及国家利益、集体的重大利益,或者权利人因处于极其困难中而急需实现其权利,由此而产生法律文书须尽快实现的必要。法律文书生效后,如果没有移送执行的必要,则不移送执行,而由当事人自觉履行或申请人民法院执行。3、填写移送执行书。移送执行书中要写明移送执行的
    2023-03-25
    498人看过
  • 具体情形下哪些案件可以转为自诉进行起诉?
    公诉转自诉案件的具体情形: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公诉转自诉案件为什么不能调解和反诉公诉转自诉案件其实是对公安机关,检察院行为的一种审查,是一种监督纠错机制,本质上仍是公诉案件,不可以反诉。只不过赋予了被害人自诉的救济权利,因此是不允许调解的,除了民事赔偿部分。但是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可以进行和解。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
    2023-07-06
    447人看过
  • 自动投案行为应该遵守哪些规则?
    应符合自动投案行为的情况:第一,投案行为必须发生在犯罪人归案前,这是自动投案的时间规定;第二、投案是由犯罪分子的意志决定的,这是自动投案是否成立的关键;第三,必须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犯了罪,这是自首的实质性条件;第四,必须自愿在相关司法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下,等待犯罪事实进一步说明。犯罪后滞留现场是否视为自动投案行为实践中,有的行为人犯罪后未逃离而是滞留在作案现场,由此被公安机关捕获。作案后未逃离现场,亦未对抗警方的抓捕,在客观上便于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到案后亦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故基本符合自首的立法意图。同时,从另一角度来看,与逃离现场后主动投案供述者属典型的自首相比较,未逃离现场并配合、服从警方要求就擒者,其主动接受审判的倾向性更明显,自然不影响自首性质的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3-07-02
    31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首
    词条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自首
    相关咨询
    • 犯罪嫌疑人具有哪些情况时可以被视为自动投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0
      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1)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 (2)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3)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4)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
    • 什么是自动投案,自动投案情形有哪些,自动投案情形的情形有哪几种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6
      自动投案是犯罪人在其犯罪行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虽被发觉但司法机关尚未对其传讯、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以及正被追捕、通缉期间,主动投案的行为。那么自动投案情形有哪些? 自动投案情形: 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 2、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 3、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
    • 什么是投案自首投案自首的情况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30
      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1、在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没有被发现的情况下自动投案。 2、在犯罪事实已被发现但不知犯罪人是谁的情况下自动投案。 3、在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已经被发现而司法机关还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自动投案。
    • 投案自首要符合哪些条,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30
      投案自首要符合的条件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人尚未被发现,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主动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首的目的是向司法机关坦白自己的罪行。犯罪人必须接受国家的审判。
    • 主动投案有哪些情况?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8
      1、在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未被发觉的情况下投案; 2、在犯罪事实已被发现,但尚未查清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投案; 3、在犯罪事实还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查询、教育后,自动投案; 4、在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被发觉,而司法机关尚未对犯罪分子进行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以前,自动投案; 5、犯罪分子在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自动投案 6、犯罪分子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去投案的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