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工伤认定结论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8 10:24:00 180 人看过

一、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该如何处理

当事人对认定为工伤的结论不服的,可以去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的复议申请,也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依法再去起诉也是可行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领取工伤赔偿金需要的材料

领取工伤赔偿金需要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2.劳动能力结论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市职工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审批表2份;

4.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拨付审批表2份;

5.市工伤保险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审批表2份;

6.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清单明细2份;

7.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收据原件;

8.病情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2份;

9.住院费用清单、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收据原件。

三、工伤赔偿要纳税吗

工伤赔偿金不需要纳税。下列事项免征个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等。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n(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n(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n(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n(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n(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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