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与投资人之间的差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7:40:14 345 人看过

投资者是指投入现金购买某种资产以期望获取利益或利润的自然人和法人。广义的投资者包括公司股东、债权人和利益相关者。狭义的投资者指的就是股东。投资者和股东的区别如下:

1、投入资金的时间不同。

股东“出资”在公司设立之前必须实际投入并缴足;而投资者“投资”既可以在公司设立之前投入,也可以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分期投入。

2、投入资金的目的不同。

股东“出资”的目的在于缴足注册资本进而设立公司;而投资者“投资”的目的则在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或扩大经营。

3、投入资金的表现形式不同。

股东“出资”一般通过章程约定并由公司出具《公司法》规定的出资证明书作为投入资金的表现;而投资者“投资”则一般通过内部投资协议,由公司出具非正式证明文件作为投入资金的表现。

4、收取回报的表现不同。

股东“出资”作为股份的表现,将通过股东分红的方式实现回报;而投资者“投资”则一般是通过投资协议所约定的利润分配方式实现回报。

隐名投资者能否成为公司股东

[案情]

2003年2月,钟某和柳某开办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但经营一直不景气。2004年3月,两人邀请陈某携资50万元入股。为省麻烦,三人没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也未在公司原始章程上签名,只是出具了一张加盖了公司财务专用章、注明是投资款收条。此后,陈某参与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并领取了利润。转眼到了2005年12月,由于公司的效益大增,钟某和柳某遂提出陈某的交的是借款,要将款还给陈某,并要求陈某退出公司。陈某当然不干,彼此发生争执,陈某便诉请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

[分歧意见]

审理中,就陈某是否有股东资格,有两种意见。

[争议]

第一种意见认为,虽然收条写明是投资款,但由于三人没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也未在公司章程上签名,即缺乏法定程序,故陈某的股东资格不能得到法律认可。

第二种意见则认为,陈某是公司的隐名股东。理由是:

首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不是认定股东资格的最终或唯一依据。公司中的隐名投资是指一方实际出资,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投资人却为他人的法律现象。其中实际出资人为隐名股东,公司章程等材料中记载的股东为显名股东。尽管国务院《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规定,公司有重大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且增加股东、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均属于公司的重大事项发生变更之列。即第三人入股,属于公司股东的内部行为,股东之间应当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签署出资证明书、变更股东登记等。但是,由于该规定在立法上落后于经济的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此作出了必要补充。其第十七条规定记载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公司股东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公司无相反证据证明其请求无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有限责任公司未置备股东名册,或者因股东名册登记管理不规范,未及时将出资人或者受让人记载于股东名册,但以其他形式认可出资人或者受让人股东身份的,出资人或者受让人可以依照前款向公司主张权利。本案中,陈某即属于未及时将出资人或者受让人记载于股东名册的情形。同时,陈某的身份有其他形式认可:加盖了公司财务专用帐收条、收条载明该款系投资款且有数额、已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领取工资还分配了利润。

其次,陈某应当享有股东的权利,承担股东的义务。一方面,公司的全部股东即钟某和柳某明知实际出资人陈某的出资,且当时陈某的目的是要成为公司的股东,钟某和柳某同样要求陈某成为公司的股东,彼此的意思表示是真实、一致的,事后公司也已经认可以其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可以认定实际出资人陈某对公司享有股权;另一方面,在我国,权利与义务是一致的。既然陈某对公司享有股权,那么也必须承担股东的义务。如果在公司出现倒闭或破产时,应与其他一起对公司的资产承担清算责任。当然假如隐名股东故意规避《公司法》、行政管理规定,转嫁风险于他人,也同样必须承担对应的民事责任。

再次,陈某有权通过诉讼确认其股东身份并依法予以登记。其根据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八条,即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之后,公司未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或者未将其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签发记载义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登记条例将出资人或者股权受让人作为公司股东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公司不予申请登记的,出资人或者受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享有公司股权并请求公司履行登记义务。股东向公司主张权利,公司仅以其未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登记抗辩的,人民法院对其抗辩不予支持。

作者:兴国法院颜梅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2: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之间的差异
    一、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之间的差异1、变更方式不同。股权收购因为股东变动须在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而部分资产收购不需要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如果收购的资产属不动产,须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当然,若是收购目标公司全部资产,被收购企业须在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2、承担债务不同。股权收购后,股东应按股权比例承担相应比例的债务,而资产收购后目标公司的原有债务仍由其承担。3、税收不同。股权转让后,由股东缴纳增资部分的个人所得税,而资产转让后,由目标企业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等。4、受影响的第三方不同。股权收购中,影响最大的是目标企业的其他股东,而资产收购中,影响最大的是享有该资产权利的人,如担保人、抵押人、商标权人、专利人等,资产的转让须得到相关权利人的同意。二、资产收购的流程是什么资产收购属于并购的一种形式。其程序和流程大致如下:基础工作阶段:1、制定公司发展规划2、确定并购目标企
    2023-04-16
    210人看过
  • 股权转让与撤回投资之间的纳税差别有哪些
    案例某居民企业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有甲、乙两个企业股东。甲出资600万元,拥有30%股权,乙出资1400万元,拥有70%股权。现甲准备将其拥有的全部股权按公允价800万元转让给丙。已知此时该居民企业所有者权益除实收资本2000万元外,未分配利润为400万元,盈余公积200万元。现有两种方案:方案一,甲按其拥有的全部股权以800万元转让给丙;方案二,甲先撤回投资,然后由丙增资,维持原有股权比例不变。两种方案比较股权转让方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规定,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撤回投资方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五条关于“投资企业撤
    2023-03-16
    207人看过
  • 公司大股东与小股东有何差异
    根据我国《合资企业法》的规定,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因此股权收购可能会受制于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法律咨询:公司大股东与小股东有何差异律师回答:律规定了股东权利一律平等,但是大股东和小股东相比还是有一定的差异的,具体表现在:小股东的劣势主要表现在:1.小股东的收益比较少2.大股东可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而小股东却通常都不可以。3.无法左右股票的走势,当然,小股东联合起来是可以的,但是这种现象的发生时十分渺茫的,所以,只有大股东牵着小股东的鼻子走。4.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小股东无力回天,所作的只有止损,要不然就是等待,换句话说就是套住。不过,事物是辩证的,我们要看到,小股东所要考虑的就是只要存在差价,那就是有利润,小股东比较灵活,随时可以抽出资金,赚了可以及时地刹住,赔了可以及时地止损,但是大股东由于资金过于庞大,有的时候是很难从跌势中回过身来的。相关法律知识
    2023-06-20
    214人看过
  • 公司大股东与小股东有何差异
    根据我国《合资企业法》的规定,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因此股权收购可能会受制于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法律咨询:公司大股东与小股东有何差异律师回答:律规定了股东权利一律平等,但是大股东和小股东相比还是有一定的差异的,具体表现在:小股东的劣势主要表现在:1.小股东的收益比较少2.大股东可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而小股东却通常都不可以。3.无法左右股票的走势,当然,小股东联合起来是可以的,但是这种现象的发生时十分渺茫的,所以,只有大股东牵着小股东的鼻子走。4.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小股东无力回天,所作的只有止损,要不然就是等待,换句话说就是套住。不过,事物是辩证的,我们要看到,小股东所要考虑的就是只要存在差价,那就是有利润,小股东比较灵活,随时可以抽出资金,赚了可以及时地刹住,赔了可以及时地止损,但是大股东由于资金过于庞大,有的时候是很难从跌势中回过身来的。相关法律知识
    2023-06-05
    75人看过
  • 股东和合伙人的差异
    股东是公司也就是法人单位的投资人,合伙人是非法人组织的投资人。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股东不允许劳务出资。普通合伙人对于债务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股东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公司章程可以载明,股东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公司相竞争的业务。董事与股东的区别1.两者在公司的角色不同;股东是股份公司的投资者,董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属公司的管理者,董事主席是董事会的人。不一定每个股东都成为董事,但董事至少是一位。2.两者在公司的地位不同;股东不能成为法人代表,只有董事才有可能成为法人代表。不设董事会的公司由经理担任法人代表。《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第三十八条,合伙
    2023-06-30
    354人看过
  • 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冲突
    (1)股东可能要求经营改变举债资金用途,将其用于风险更高的项目,这会增大偿债风险,债权人的负债价值也必然会降低,造成债权人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2)股东可能未征得现有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要求经营者举借新债,从而使偿债风险相应增大,致使原有债权的价值降低。一、债权人地位剖析1、债权人地位的财务学分析。从筹资角度来看,所有企业的资金都是由权益性资金和债权性资金构成,只是构成比例不一样。一个企业成立之初,可以不需要外部筹资,仅凭权益投资者的投入和企业的内部积累就可以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然而,这种内部筹资额与投资额相互平衡的状态也许只有在没有竞争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条件下才有可能发生,而市场经济中扩大再生产的内在要求与竞争规律的客观作用,必然导致企业内部的积累额不能满足内外投资的需要,从而外部筹资成为一种客观的必然的要求。因此,债权人作为企业资金的主要提供者,其地位和作用不能被忽视,其合法权益不能不
    2023-03-07
    21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投资人与股东之间的协议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28
      股东退出机制也建议在协议中一并约定,除法定退出机制外,各股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还可以采用约定股权回购制度、对赌协议等形式,维护自身权益,降低经营风险
    • 股东与投资人之间的协议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29
      股东退出机制也建议在协议中一并约定,除法定退出机制外,各股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还可以采用约定股权回购制度、对赌协议等形式,维护自身权益,降低经营风险
    • 投资人与股东之间协议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5
      股东退出机制也建议在协议中一并约定,除法定退出机制外,各股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还可以采用约定股权回购制度、对赌协议等形式,维护自身权益,降低经营风险
    • 投资企业与股东之间的债务关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7
      展开全部不是所谓的债务关系,而是合作关系。双方彼此只是在某一项项目中意见一样,见解一样,从而一起共同合作完成它。但是在其他方面的事情毫无关系,譬如在他的公司出现任何事情也不会影响你的公司,两个公司不会绑在一起,只会在某些时候(赚钱分红时)才会在一起、、、很高兴能为你解答,望采纳。
    • 信托投资公司与银行的差异?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2
      信托投资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无论是在其营业范围、经营手段、功能作用等各个方面都有着诸多的联系,同时也存在明显的差异。从我国信托业产生和发展的历程来看,信托投资公司与商业银行有着密切的联系和渊源,在很多西方国家由于实行混业经营的金融体制,其信托业务大都涵盖在银行业之中,同时又严格区分,故在此以商业银行为例,与信托投资公司加以比较,其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一)经济关系不同。信托体现的是委托人、受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