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国家赔偿要寄什么材料,不予受理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4:15:24 262 人看过

一、刑事国家赔偿要寄什么材料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条:赔偿请求人申请国家赔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赔偿申请书,载明受害人的基本情况、赔偿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日期,并由赔偿请求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2、赔偿请求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提供与受害人关系的证明;赔偿请求人委托他人代理赔偿请求事项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同时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介绍函;

3、证明赔偿请求涉及的刑事拘留、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或者相关处理情况的通知书、决定书、释放证明书等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材料;

4、证明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及其程度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材料。赔偿请求人不能提交前款第三项、第四项所列法律文书或者材料的,可以说明情况,接收申请的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应当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赔偿请求人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提出口头申请。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应当制作《国家赔偿口头申请笔录》,经赔偿请求人确认无误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收到书面赔偿申请的,应当予以登记。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书面赔偿申请的,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应当出具《国家赔偿申请接收凭证》,并注明日期,加盖公安机关印章或者国家赔偿专用印章。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收到书面赔偿申请的,应当登记并于二十四小时内转送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或者口头提出赔偿申请的,应当当场告知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法制部门递交或者提出。赔偿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应当经本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负责人批准,当场或者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制作《国家赔偿申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说明的全部内容。收到申请的时间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二、不予受理情况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赔偿申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受理:

1、赔偿请求人不具备主体资格的;

2、本机关不是赔偿义务机关的;

3、赔偿请求事项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

4、超过请求时效且无正当理由的;

5、办理赔偿案件时无法确定公安机关是否存在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6、对赔偿请求已经依法作出不予受理、驳回、终止或者是否予以赔偿决定,赔偿请求人无正当理由基于同一事实再次提出赔偿请求的。除前款规定外的赔偿申请,经本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负责人批准,予以受理。受理后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驳回。决定受理、不予受理、驳回赔偿申请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制作《国家赔偿申请受理通知书》、《国家赔偿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国家赔偿申请驳回通知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22: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拘留相关文章
  • 解析国家赔偿不予受理的相关法规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制也越来越健全,更多受到各种损失的受害人能够追回损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其中也明确规定了对于久拖未果的案件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的相关规定(一)按照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二)具体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三)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四)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五)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
    2023-07-05
    33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要国家赔偿,行政赔偿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什么情况下要国家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时,行政机关应负赔偿责任,受害人有权申请行政赔偿:(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二、行政赔偿的赔偿范围是什么行政赔偿范围一般在两个意义上使用:一个意义是导致行政赔偿责任的原因行为的范围,即国家对哪些事项承担赔偿责任;另一个意义是赔偿损害的范围,即国家赔偿哪些损害,不赔偿哪些损害。西方国
    2023-06-21
    299人看过
  • 不予受理伤情鉴定的情况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1、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2、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3、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4、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5、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伤情鉴定程序违法是指哪些情形1、鉴定人或鉴定机构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2、鉴定人或鉴定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3、鉴定人或鉴定机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拒绝出庭作证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从而使得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者司法鉴定结构主动撤销违法的鉴定结论。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
    2023-07-09
    434人看过
  • 国家赔偿的执行情况是什么
    依据国家赔偿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作出国家赔偿的判决后,赔偿由义务机关负责执行,如果义务机关不执行的,被赔偿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七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赔偿费用预算与支付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行政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国家赔偿法》第
    2023-06-03
    441人看过
  • 盗抢险不予赔偿的情况是什么?
    第一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二)自然灾害造成保险车辆的灭失;(三)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或驾驶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四)驾驶人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五)保险车辆被诈骗、扣押、罚没、查封或政府征用;(六)因民事、经济纠纷导致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第二条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二)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提供机动车停驶手续或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三)保险车辆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被扣押、征用、没收期间;(四)保险车辆转让他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保险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十五条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
    2023-07-06
    326人看过
  • 法院什么情形下不予受理刑事自诉
    法院不予受理刑事自诉案件的情形有:过了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被告人已经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不属于自诉案件的。只有下列案件才属于自诉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刑事自诉的范围包括哪些自诉案件要求属于本院管辖;由被害人告诉;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二、什么是自诉自诉案件有哪些自诉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
    2023-03-19
    127人看过
  • 国家赔偿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是怎样的?国家赔偿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赔偿请求人:王xx,男,1952年3月29日生。赔偿请求人王xx于20xx年5月12日以无故拘留为由,向本院申请国家赔偿。经审查,本院认为,赔偿请求人王xx的申请不属于国家赔偿的受案范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对赔偿请求人王xx的国家赔偿申请不予受理。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年××月××日(院印)二、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程序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规定明确,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可组织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协商。最高法赔偿办负责人称,实践中,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之间通过协商解决赔偿争议,或
    2023-06-03
    327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不予赔偿行政赔偿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刑事赔偿: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其实在我国对于国家赔偿的问题有着专门的法律进行规定,在国家赔偿法里,对于哪些情况能够得到相应的国家赔偿,而哪些情况不能得到国家赔偿都做了具体的规定,同时还规定了国家赔偿机关发放国家赔偿的时间限
    2023-06-25
    57人看过
  • 国家赔偿以什么为主要方式,国家赔偿的受理程序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以什么为主要方式国家赔偿以金钱赔偿为主,以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等其他方式为辅。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金钱作为一般等价物,采用其作为赔偿方式便捷易行。而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的赔偿方式只有在必要和可能的时候采用。所谓“必要”是指损害不可用其他物代替,如损害的是特定物,无法用其他物来替代等;所谓“可能”是指原物存在,有可能归还,如果原物已经灭失或毁坏以至于性能基本丧失,则根本不可能恢复原状或返还。二、国家赔偿的受理程序(一)、受理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二)、申请书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时,应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
    2023-05-03
    318人看过
  • 迁户口要寄回老家的什么材料
    一、迁户口要寄回老家的什么材料当事人想迁移户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二、户口如何迁回原籍所在地的不同政策第一种情况,毕业之后直接迁回户口原籍所在地如果您读大学时户口迁至大学所在地,那么大学毕业之后,只要没
    2023-03-24
    75人看过
  • 国家赔偿定额:刑事拘留错误的情况下
    违法的刑事拘留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包括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或程序或符合条件和程序但是超过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错误刑事拘留属于违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每天的赔偿金是依照国家上年度职工的日平均工资进行赔偿,2020年违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是每日346.75元。被错误取保候审,能否要求国家赔偿?问:柴某某涉嫌贪污,刑事拘留7天后,被检察机关决定取保候审达4个月。但检察机关经过细致查证后,认定柴某某不构成贪污罪。为此柴某某欲提出请求国家赔偿,但检察院说取保候审不在国家赔偿的范围,他只能请求刑事拘留7天的国家赔偿。请问:检察院这种说法对吗答:目前只能赔偿错误刑事拘留部分,取保候审的赔偿无法律依据。虽然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也和刑拘、逮捕一样,都属于刑侦过程中的强制措施之一,但是所强制的程度是不同的。按照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只有像刑拘、逮捕等,被全部限制人身自由的才能给予
    2023-06-30
    9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劳动纠纷法律不予受理?
    1.未经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的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超过了“十五天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应当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当事人在规定的十五日之内未提起诉讼,超过十五日诉讼时效的规定,仲裁裁定已生效,对诉讼请求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不予受理。3.诉讼请求人提起的劳动争议诉讼,不属于该受诉法院管辖;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管辖,应当由发生劳动争议的县、市辖区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劳动争议诉讼请求超越了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受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4.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提起诉讼的条件。一、劳动争议案件申诉时效是多久?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终局裁决以外的
    2023-03-31
    413人看过
  • 离婚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是什么情况
    存在下列情形的离婚,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1、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2、婚姻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3、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一、离婚的方式有哪几种根据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1)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带的材料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未签署离婚协议,则即使已对财产、子女等问题达成一致也不能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是否确属自愿离婚,是否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进行审查,审查确属自愿并签署离婚协议的,应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2)诉讼离婚。我国诉讼离婚适用于以下几类情形:①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②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③夫妻双方虽然都自愿离婚并对子
    2023-04-11
    187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附条件逮捕要国家赔偿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审讯或羁押过程中有侵权行为存在的,当事人就可申请国家赔偿。一、取保候审错了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取保候审不能申请国家赔偿。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由于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并没有被实际羁押,即使违法也不能申请国家赔偿。二、请问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为: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三、超期羁押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超期羁押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超期羁押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
    2023-03-29
    488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而非刑事处罚手段。... 更多>

    #刑事拘留
    相关咨询
    • 国家赔偿在哪些情况下会不予受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20
      赔偿申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受理: 1、赔偿请求人不具备主体资格的; 2、本机关不是赔偿义务机关的; 3、赔偿请求事项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 4、超过请求时效且无正当理由的; 5、办理赔偿案件时无法确定公安机关是否存在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6、对赔偿请求已经依法作出不予受理、驳回、终止或者是否予以赔偿决
    • 受害人在什么情况下有权获得国家赔偿和刑事赔偿,哪些情况不予赔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7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中行使职权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一)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二)违法收取或者不依法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的;(三)以连续拘传、传唤方式限制人身自由,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四)以监视居住变相羁押限制人身自由或者违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其后决定
    • 哪些情形下国家赔偿不予受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0
      赔偿申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受理: 1、赔偿请求人不具备主体资格的; 2、本机关不是赔偿义务机关的; 3、赔偿请求事项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 4、超过请求时效且无正当理由的; 5、办理赔偿案件时无法确定公安机关是否存在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6、对赔偿请求已经依法作出不予受理、驳回、终止或者是否予以赔偿决
    • 国家赔偿不予受理异议期限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30
      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赔偿请求人补充有关证明材料的,赔偿申请的时间应当自材料补充齐全后起算。 经审查,认为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依法不属于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应当告知赔偿请求人向有关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转请有关部门处理,并通知赔偿请求人。 赔偿请求人依法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的被侵权事项,应当先经过依法确认。被要求确认的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赔偿委员
    • 在什么特殊情况下国家赔偿受理法院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6
      想要知道在什么特殊情况下国家赔偿受理法院这一问题,要清楚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诉讼或者执行过程中,以殴打或者唆使他人以暴力行为,或者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死亡的,比照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出现上述情形,当事人要求国家赔偿的。应当首先向侵权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依法确认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经依法确认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赔偿请求人可依法向侵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人民法院在受理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