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交割日认定是以变更日期为准。股票交割是投资人买卖股票后付清价款与转交股票的活动。投资者在委托购买股票成交后,应在规定日期限内付清价款并领取股票。
一、股权质权是否有优先受偿权
股权质押是可以优先受偿的。
股权质押,是指将股权作为债权的担保,股权质权人在其债权清偿期届满没有受偿时,因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质权人有权转让其所占有的股票、股份,通过股票、股权的转让变现,并从转让价款中优先受偿。
这种优先受偿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质权人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于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受清偿。
2、质权人就出质股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优先受偿。
3、质权人就出质股权所生孳息,有优先受偿权。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净日的区别
除净日在股市指一个特定日期,如果某一上市公司宣布同时派发股息及其它非现金权益(例如红利股份、红利认股权证、以折让价供股等),在除净日之前一日持有它的股票的人士(即股东)可享有全部该等权益,在除净日当日或以后才买入该股票的人则不能享有该等权益。股权登记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受发行公司的委托,将其所有股东持有的股权进行注册登记。股权登记是确定或变更具体股票持有人及其股权的法律行为,是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也是规范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过户的关键所在。
三、退市后股民的股票怎么办
退市后股民的股票处理方法如下:
1、新三板交易,上市公司退出A股市场,重新申请在新三板市场上市的,股东可以在新三板市场进行股票交易;
2、按持股比例清算;
3、卖壳再上市,如果上市公司能让其他有实力的公司注资重新上市,股东持有的股票也可以交易,因为退市只是暂时锁定一年。
四、退市需满足以下条件:
1、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3、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股票退市的后果如下:
1、破产;
2、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3、重新上市;
4、进行交易。
总之,退市后可能会破产,可以向上市公司进行索赔,但是清偿需要按照一定的顺序,普通投资者一般排在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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