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进城后土地权利是否丧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0 14:12:01 184 人看过

不会丧失,否则就会进行相应的赔偿。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第27条规定,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七条、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16: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进城落户农民还享有土地承包权吗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建立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作出部署。《通知》指出,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本途径,是扩内需、调结构的重要抓手。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创新机制、扩大覆盖,精准施策、促进均衡,强化激励、推动落户,维护权益、消除顾虑”的原则,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通知》提出了十条具体政策措施: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完善并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杂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加快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加快实施统一规范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支持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中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并享受职业指导、介绍、培训
    2023-05-05
    199人看过
  •  农民进入城市后,是否需要退出宅基地?
    农民进城后,如果他们的宅基地不必退出,则可以继续使用土地。若户口已迁出,但农村家庭仍有亲属,则可继续使用土地。若全家一起迁出户口,土地需被收回,由集体经济组织召开会议进行统一讨论和审批,并进行重新分配。农民进城后,如果他们的宅基地不必退出,那么他们可以继续使用土地。如果他们的户口已经迁出,但是他们在农村的家庭中仍有亲属,那么他们可以继续使用土地。如果全家一起迁出户口,那么土地需要被收回,并由集体经济组织召开会议进行统一讨论和审批,然后重新进行分配。 全 家 进 城 , 土 地 分 配 如 何 进 行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全家进城后,土地分配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 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得到维护,农民的土地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应当延长至20年,承包方和发包方应当重新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土地用途、产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等事项。2. 支持引导进城农户依
    2023-09-07
    311人看过
  • 失地农民丧葬费是多少
    法律综合知识
    失地农民若因他人的侵权行为死亡,则可以获得的丧葬费数额应当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失地农民丧葬费是多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022-07-06
    444人看过
  • 进城落户农民承包土地怎么办
    落户城市,并退出了承包地的,或者说已经获得了退出承包地的相关经济赔偿的,将没有资格进行土地确权的依法登记颁证,相当于没有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衡水户籍落户规定(一)全面放开城镇迁移落户完全放开市区、县级市城区、县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乡镇落户限制。有在我市市区、县(市)城区、建制乡镇落户意愿的人员,凭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办理户口迁移。(二)创新户籍管理制度1、改革公安机关人口统计制度。按照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改革完善公安人口统计制度,取消按户口性质划分的“农业”、“非农业”户口统计,按照统计上划分城乡有关规定,建立与统计部门口径一致的人口统计制度,户籍在城镇的统计为城镇户籍人口,户籍在其他区域的统计为农村户籍人口,确保客观准确地体现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2、创立社区公共户口。在城镇以派出所为单位,在具有归属居委会的实体地址上,设立社区公共户口。对在本辖区内租用的保障性住房、其他租赁房屋及尚
    2023-02-14
    258人看过
  • 农民进城后,会被认定空挂户收回土地吗
    一、农民进城后,会被认定空挂户收回土地吗农民到城市居住后,如果户口没有迁移的,还是农村经济组织户口的,是不会形成空挂户的,如果土地长期闲置的,有可能被村委回收。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
    2023-11-25
    328人看过
  • 农民被征收土地后的权利维护
    (一)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二)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预征知情权)(三)预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调查结果确认权)(四)经农户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申请预征听证权)(五)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为各级政府在征地报批时的必备材料;(参与报批权)(六)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批复结果知情权)(七)土地补偿征收公告后45日内,由国土资源局对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土地补偿知情权)(八)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时,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进一步核准。(调查结果核准权)(九)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
    2023-07-02
    408人看过
  • 进城打工的农民是否有权获得征地补偿费
    一是进城务工的人员已经考取了国家公务员,其身份已经不再是农业户口,已经享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及各种社会保障待遇,再参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分配就与我国现行的法律、政策相违背了,因此其不应再参与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二是进城务工的人员被正式招工录用或者称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并具有稳定可观的经济收入及住宅条件,无须依赖土地作为基本生产资料的,在分配征地补偿费时对其也可以不予分配。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款该怎么分配根据《土地管理法》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而在征地补偿过程中,征地单位一般是与村委会或村民组签订征地合同,并将征地补偿款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直接支付给村委会。实践中,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二十六条规定直接支付给失地农民没有异议外,对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2023-04-30
    386人看过
  • 农民是如何失去土地所有权
    一、农民是如何失去土地所有权在我国农村,农民的土地所有权是通过法律形式被确认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往往被削弱或失去。这主要源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多级性和不确定性。1.尽管法律上明确了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这个“农民集体”的定义并不明确,其权利主体和运行原则也未得到具体规定。这使得在实际操作中,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很难得到保障。2.农民的土地所有权还常常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干预,例如政府通过征地拆迁等方式,强制性地剥夺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这种剥夺往往超出了法律的限制,使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受到了严重的侵害。二、所有权与使用权替换在我国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常常代替所有权,成为实际上的权利主体。这是因为在实际操作中,农民往往只有土地的使用权,而没有真正的所有权。1.这种权能替换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土地所有权的法律地位,使土地所有权高度弱化,使用权对所有权的分割程度很高。2.这种情况
    2024-07-19
    150人看过
  • 农民对土地是否有占有权
    1、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农民集体、公民个人依照法定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就是大家熟悉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在法律上赋予了人们对土地使用的权利。个人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在法律允许之内,进行相关的操作。但是在国家对土地有进一步的规划时,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主动配合,确保政策的顺利推进。混宗土地”作了明确释义,是指一宗土地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使用权人使用的,或者一宗土地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土地用途的宗地。并就适用范围、土地用途、出让年限、评估备案地价、土地出让金、出让合同签订和不动产登记等七个方面做了相应规定。2、关于“适用范围”在范围内划拨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转让(或土地使用权人自愿办理出让手续),涉及混宗土地的,除企业改制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以外,其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
    2023-04-04
    122人看过
  • 农民有没有权利卖土地
    没有。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不能买卖土地。根据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一、城镇居民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吗城镇居民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因为农村宅基地只限于农村户口,城镇户口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之外,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二、遗产继承之宅基地继承权问题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
    2023-06-25
    221人看过
  • 失地农民被安置后户藉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
    一、失地农民被安置后户藉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那些尚未完成从农村户口向城镇户口转变的失地农民仍然保留着他们的农业户口属性。而我们所提及的城镇户口,其严格定义则是特指在城市及其附属的配备了公安派出所进行注册登记的户口类型。它被称之为城镇户籍,这个名词在过去计划经济时期以及中国实施二元户籍制度期间具有特殊意义。拥有城镇户籍的人可以享受国家提供的诸如粮油肉等生活用品的配给待遇,同时还包括被纳入招工范围的权利,从而使这类居民被称为城镇定量户口的居民,有的时候他们(尤其是对成年人)亦被简称为“市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二、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政策关于失地农民补偿方式的最新政策规定如下:
    2024-07-19
    277人看过
  • “土地法庭”进县城助农维权效果佳
    7月22日上午,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双方当事人两个多小时的陈述、举证和激烈辩论后,首席仲裁员姜久平当庭裁决,申请人刘家润等2人拥有被申请人唐某所持《建始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共有人资格,被申请人村委会代表和唐某表示服从裁决,并按程序在裁决书上签字。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县共调处土地承包纠纷106起,开庭仲裁土地承包纠纷案件8起。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随着《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法》的实施,我县针对农业产业化建设和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步伐进一步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和承包纠纷越来越突出等问题,县政府成立了由农经、林业、司法、国土局等部门熟悉农村政策、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聘请有资质的土地仲裁员,建立了土地法庭,乡镇还配备了土地纠纷调解员,县乡村三级联动,持证上岗。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制定了仲裁规则,按照公正、快捷、便民的原则,从立案
    2023-04-22
    431人看过
  • 土地租赁后是否还能进行土地确权
    被租赁出去的土地上,承租方建起了两间门面房,让土地确权成了一个难题。对于该土地,土地原承包户徐某想要将土地确权在自己名下,继续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则提供了新办理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并表示该土地已经取得了合法使用手续。太和县大新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的一名负责人表示,该土地的使用性质发生了改变,因此无法进行土地确权。该镇国土资源所的一名负责人表示,对方具备合法的手续,建议徐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被租赁出去的土地上,承租方建起了两间门面房,让土地确权成了一个难题。对于该土地,土地原承包户徐某想要将土地确权在自己名下,继续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则提供了新办理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并表示该土地已经取得了合法使用手续。太和县大新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的一名负责人表示,该土地的使用性质发生了改变,因此无法进行土地确权。该镇国土资源所的一名负责人表示,对方具备合法的手续,建议徐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土地租赁后,遭遇确权
    2023-05-04
    281人看过
  • 农民进城落户以后,农村宅基地和土地按政策将如何处置?
    一、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程序是怎样的?1、在城市买房落户,2、可以跟非农户口的人结婚,通过夫妻投靠来实现。3、如果你是学生,还可以考取大学来实现。4、还可以找个有户口挂靠资质的单位把户口靠挂到单位来实现。5、如果你有亲属在市区,当然也可以通过亲属投靠来实现农转非。二、以在城市买房实现农转非为例(各地户籍政策略有不同,需要提供的资料以当地为准)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对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二、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后,原农村宅基地还可以保留吗?1、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2、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
    2023-04-04
    40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农民进城后土地能进去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9
      可以保留。国务院做出过农转非不得强制收回农民土地指示。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农民落户城镇,是否放弃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必须完全..。
    • 土地承包后农民进城他的土地归属权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1、“户口迁出农村土地经营和使用权还归本人吗”:要看具体情况确定。2、如果你全家的户口只是迁入了小城镇的:(1)你家不愿交回承包地的,村里无权收回。(2)此时你家承包的土地可以流转,即可以转让、出租或是与他人互换。(3)但如果你家让承包地撂荒的,村委会有权回收回承包权。3、如果你全家的户口是转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1)你家应当交回承包地;(2)你家不交的,村委会有权收回。依据是:《土
    • 农民走进城后土地咋处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30
      农民进城以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给种田大户集中耕作,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会发生改变..。
    • 农民进城后的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出让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8
      承包地继续承包,宅基地得保留一段时间,当然群众用不着和政府较真非得弄什么..。
    • 进城落户农民为非农后农村土地还有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8
      如果农村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但未迁入设区的市居住,农村仍可保留承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