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撤销权: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不合理价格交易时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和代位权的区别
1、两者针对的对象不同
(1)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不行使债权的消极行为,通过行使代位权旨在保持债务人的财产;
(2)而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行使撤销权旨在恢复债务人的财产。
2、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
(1)撤销权的行使以债实实施了处分财产逃避债务为构成要件;
(2)代位权行使要求债务人必须怠于行使其列到期债权,且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到期。
3、两者在效果上不同
(1)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以后,如果没有其他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权人可以直接获得财产。
(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以后,第三人向债务区还了财产,该财产不能直接交付给债权人,而应当由法院代为保管,该债务到期后,再交付给债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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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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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概念及适用条件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20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方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撤销权则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危害其债权行为的权利。代位权和撤销权共同构成了债权的保全体系。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民法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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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代位权的适用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0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属于债权的对外效力,突破了债的相对性,涉及第三人的权利。代位权是债权的一种法定权能。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受此权利。二者在案件中如何适用需要看是否满足二者的成立条件。 毛某为与他人合伙经营地板生意,向王某借款2.1万元,约定借期6个月,月息为银行利息的1.5倍,到期本息一起付清。毛某为王某出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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