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期间禁止从事第二职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21:20:19 339 人看过

1998年5月,吴某患接触性皮炎,休息治疗。医疗期间,单位发现他在从事第二职业,通知上班未果。于是,10月15日,单位以旷工为由,将吴某除名。对此,吴某不服,遂起诉至当地劳动仲裁委。经查,今年5月23日,郑州某机械厂职工吴某到某职业病医院诊断,结果为“患接触性皮炎,需休息治疗半年观察”。厂方同意其休息。3个月后,吴某到弟弟开办的一家公司做推销,被厂方发现后,遂停止了吴某的病假工资,并通知他回厂上班,吴某以患病为由拒绝上班。厂方遂派人将吴某送到某医院检查,诊断结果为“均正常”。于是,厂方书面通知吴某回厂上班,吴某仍不服从。厂方按规定程序,以吴某连续旷工超过15天为由,将其除名。

劳动部等五部发劳险字〔1992〕14号文规定:“伤病休假职工不得从事有收入的活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不得聘用伤病休假职工。对利用伤病假从事有收入活动的职工,要停其伤病保险待遇,不予报销医药费,并限期返回单位复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可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辞退违约职工的规定处理。”吴某凭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厂方批准后休假,本是他的权利,但他利用休假从事有收入的活动,形成新的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自然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厂方合理合法安排他工作时,他却无理拒绝,造成旷工事实,厂方对其除名当然是合法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6: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病假相关文章
  •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一、女工孕期劳动保护的规定有哪些女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其他禁忌劳动;2、经期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高、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3、孕期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孕期禁忌劳动。对于怀孕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4、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8个产假;5、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一岁以下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哺乳期禁忌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二、员工流产有几天假期员工流产有多少天假期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女职工是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流
    2023-03-22
    242人看过
  • 禁止公务员从事民间借贷的规定
    公民参与民间借贷行为,是现代社会人们认可的一种财产增值方式和途径,公务员将自己的合法资金出借给他人并收取合理利息,目前法律还没有禁止性规定。因此,公务员将自己的合法收入进行合法的投资理财或民间借贷,于法于理都应当予以保护。结合本案情况,对李某某的诉请,应将复利和超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借款基准利率4倍的部分利率不予支持,其他正常利率应依法予以支持。外资企业的禁止性规定外资企业有以下行为的,不予批准:1、有损中国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2、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3、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4、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5、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同时,外资企业投资的对象需符合我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内容,对于禁止外商投资的项目,外资企业不能触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
    2023-07-05
    415人看过
  • 从事第二职业员工要不要缴社会保险
    问:在用人单位从事第二职业的员工是否应签订劳动合同?应如何为这类员工上缴社会保险?答: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北京市招聘职工暂行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所以说单位招用从事第二职业人员是不符合现有政策规定的,也就不存在与此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了。有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从业人员在每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均不超过4小时的,可以在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分别与之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按小时支付工资,其工资中已包含了用人单位应为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风险补偿金,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应按自由职业者的缴费标准向社会保险代办机构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
    2023-06-09
    338人看过
  •  女性在产假期间能否从事兼职?
    根据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可以兼职工作,但同时需要保证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如果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过用人单位提出并拒绝改正,用人单位可以采取过失性辞退措施。但是,除过失性辞退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在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在处理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就业问题时需要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女职工处于产假期间,如果她们能够兼职工作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同时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过用人单位提出并拒绝改正,用人单位可以采取过失性辞退措施。除过失性辞退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在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产 假 兼 职 是 否 违 法 ?产假兼职是否违法,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和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有生育或者被扶养人子女的情况下,可以享受产
    2023-09-08
    407人看过
  • 有哪些工作是禁止女职工从事的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一)矿山井下作业:主要包括煤矿、野外露天采矿、井下采矿、井下通风作业、井下爆破、开凿隧道、修地铁、地下工程建筑等。当然,此处指女职工不宜常年在矿山井下从事劳动,临时性的工作,譬如医务工作人员进入矿山井下,抢救伤员,并不属于法律禁止范围。(二)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按照国家标准GB3869-8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确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三)负重超过法定比例作业: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四)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作业:达到相应标准的冷水、低温、体力劳动、高处作业,均被法律禁止;值得一提的,女职工怀孕时,禁止在密闭空间、高压
    2023-06-02
    400人看过
  • 病假期间为何不能另谋职业?
    张师傅是一家面粉厂的电工,4个月前,在一次作业中从梯子上滑落,致使脊椎受伤。企业按照医院的诊断,同意他休假6个月,并按规定向他发放工资。经过几个月的治疗,他身体基本恢复,便悄悄地来到一家装修公司从事电器安装、电路改造等方面的工作,每天能赚50元。面粉厂得知张师傅在休病假期间另谋职业后,便通知他到指定医院复查。复查结果为伤情基本痊愈。该厂要求他立即回厂上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他以病假没有休完为由拒绝,企业劳资人员严肃地通知他,休病假期间是不能另谋职业的,他如果不回厂上班就停发工资,并按旷工处理。从常理上讲,张师傅是因为有病不能从事工作才休假的,既然是休假,就要好好休息,加强治疗,及时康复,争取早日重返工作岗位。如果说,张师傅身体健康状况已经基本恢复,能够到外边干活赚外快了,那么也就应该能够回厂上班了。从有关规定来看,休病假期间另谋职业也是被禁止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职工获得劳动报酬是
    2023-06-05
    151人看过
  • 病假期间事业单位职工薪资计算规则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连续工龄满三十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五发给。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二十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职工请病假工资怎么算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
    2023-07-08
    94人看过
  •  劳动部门对于职工从事第二职业纠纷的处理
    该段内容指出,当职工从事第二职业产生劳动争议时,包括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有关的争议,以及与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有关的争议,都可以被受理。职工从事第二职业产生劳动争议时,这些争议将会被受理:1.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有关的争议;2.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有关的争议;3.和确认劳动关系有关的争议等。 劳 动 部 门 因 工 从 事 第 二 职 业 纠 纷 能 否 受 理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避免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从事第二职业。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能会允许劳动者从事第二职业。对于劳动部门是否能够受理劳动纠纷,需要具体分析情况。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允许劳动者从事第二职业的,应当事先将第二职业纳入劳动合同,并通过劳动合同书面告知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
    2023-09-10
    465人看过
  • 因职工从事第二职业发生劳动争议受理标准
    职工因从事第二职业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属于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以受理。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外派劳务企业与劳务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受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与劳动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切实加强保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通知》([1994]外经贸合发第654号)规定:“外派劳务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这就是说,外派劳务企业与劳务人员之间是一种劳动关系,因此两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只要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
    2023-07-27
    72人看过
  •  事业单位职工医疗期与病假期间的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事业单位职工因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可以享受一定的病假待遇。具体规定如下:1. 如果事业单位职工属于合同工,那么他们可以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享受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病假。2. 如果事业单位职工属于国家工作人员,那么他们的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可以发给原工资。3. 对于其他情况下的职工,则需要根据具体规定来确定病假的天数和待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事业单位职工因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可以享受一定的病假待遇。具体规定如下:1.如果事业单位职工属于合同工,那么他们可以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享受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病假。2.如果事业单位职工属于国家工作人员,那么他们的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可以发给原工资。3.对于其他情况下的职工,则需要根据具体规定来确定病假的天数和待遇。 依据劳动法规定,事业单位病假待遇如何
    2023-08-20
    81人看过
  •  第二年能否在休假期间休假?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用人单位因生产或工作特点需要跨年度安排员工休假时,员工本人愿意的情况下,未休的年假可以留到下一年再休。而如果职工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单位则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因为生产或工作特点确实需要跨年度安排员工休假,而且员工本人也愿意,那么员工未休的年假可以留到下一年再休。职工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 如 果 员 工 愿 意 , 年 假 是 否 可 以 留 到 下 一 年 再 休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有年休假,且年休假可以累积到下一年使用。但是,员工在累积满后仍需遵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公司规定享受年休假。因此,如果员工愿意,将年假累积到下一年再休是合法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员工在享受年
    2023-09-04
    174人看过
  • 职工从事第二职业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案情介绍]刘某从1996年开始与某宾馆签订了五年的劳动合同,自1998年被该宾馆聘用从事厨师工作,业余时间刘某到单位附近的一家餐厅做兼职厨师,宾馆领导知道后,多次与刘某谈话,要求其不要再去该餐厅工作,刘某一直没有同意,宾馆领导认为刘某从事第二职业与单位的利益发生了最直接的冲突,于是以此为由将刘某调到客户部工作。刘某不服单位的处理决定,连续3天不到新部门报到上班,而是找单位领导理论。宾馆根据员工纪律处罚条件中的“连续两次犯有重大过失将予以辞退”的规定,将刘某予以辞退。[案件焦点]1.职工从事第二职业是否属重大过失;2.用人单位对职工的工作岗位可不可以直接变更。[争议解析]1.对职工从事第二职业《劳动法》没有做禁止性规定。宾馆的规章制度中对职工从事第二职业是否属重大过失也没有进行规定。在事情发生后,单位直接对其处理,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刘某作为宾馆的厨师在宾馆附近的餐厅做兼职,客观上可能对宾馆
    2023-06-09
    282人看过
  • 事业编能干第二职业吗
    事业编是不允许干第二职业的,事业编人员参照的是公务员的管理方式,是不允许兼职的,因为可能会滋生权利滥用和腐败现象的产生。根据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各行业事业编也会有相关的条例制约第二职业,如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在编教师不可以在校外进行有偿补课以及其他兼职。事业编差额拨款和全额拨款的区别事业编差额拨款和全额拨款的区别如下:1、两者在含义上不同:(1)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财政承担部分,由财政列入预算;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在税前列支,如医院等;(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称为全供事业单位,也就是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其所需的事业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的一种管理形式;2、两者在稳定性上不同:(1)差额事业单位存在的变
    2023-08-04
    435人看过
  • 从事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劳动合同的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从事解除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此款规定虽然没有排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安排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是其法定义务,该项义务并不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而当然免除。违规安排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怎么处罚1、用人单位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等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给
    2023-08-13
    326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病假
    词条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更多>

    #病假
    相关咨询
    • 事业单位病假期间可以干第二职业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9
      1、不可以,伤病休假职工不得从事有收入的活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不得聘用伤病休假职工。 2、伤病职工需要转入长休的,根据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由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作出鉴定,经企业行政批准。
    • 劳动者在病假期间与用人单位发生事故而使职工在此期间从事第二职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3
      职工休病假期间,不可以在外工作。病假期间,是劳动者因病按医嘱休养的期间,是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治疗劳动者的疾病,使其恢复健康而继续从事工作的期间,如劳动者在此期间从事第二职业,与劳动法立法原旨相悖,极大的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根据劳动部、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劳险字〔1992〕14号)规定,劳动者不得在病假期间从事第
    • 在职期间可以竞业禁止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03
      广义的竞业禁止,作为法律上的一项制度,并不仅限于商业秘密的保护,它是指对特定的营业行为具有竞争性的特定行为予以禁止的制度。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从竞业禁止的概念来看,竞业禁止的作用主要在于雇员离开雇主后的一段时间内,雇主禁止雇员从事某项业务或工作。竞业禁止要求雇员在职人员不得在与本企业有同类竞争业务的企业中兼职,不得为自己或他人利益抢夺本企业的客户,不得引诱其他职工与自己一起离职。
    • 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冷水作业属于禁止劳动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2
      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冷水作业属于禁止劳动。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矿山井下作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 女职工经期禁止从事多少米以上的高处作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13
      根据《劳动法》第60条的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关于具体的禁止范围,根据《劳动法条文说明》第51条的规定,《劳动法》第60条中的“高处作业”是指二级高处作业,即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5米以上(含5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低温作业”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其工作地点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冷水作业”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