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案件受理标准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9 21:02:22 78 人看过

(一)当事人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举报;(二)填写登记表;(三)提交证据材料;(四)当事人按要求补正举报、投诉材料;(五)调查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处罚,撤案、移送等决定;(六)在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处罚决定送达被举报(投诉)单位。

劳动监察与劳动监督

劳动监督是指法定监督主体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服务主体遵守劳动法的情况实行检查、督促、纠偏、处罚等一系列监督活动。劳动监督是保障劳动法得以切实贯彻执行的重要手段,具有监督主体的广泛性、监督对象的特定性、监督内容的全面性、监督性质的多样性等特征。本章从广义上研究劳动监督及法律责任,涵盖但不仅限于劳动监督制度。劳动监督与劳动监察是保障劳动法切实执行的主要环节。

劳动法的监督检查制度

劳动法的监督检查制度是由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制度。执行监督检查任务的主要是劳动行政部门及工会组织,监督检查的对象只是用人单位,监督检查的内容是指用人单位对劳动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第十条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举报人反映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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