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刑事案件允许调解吗
刑事案件可以调解,但只适用于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而公诉部分是不得调解的。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二、刑事案件办案流程是什么
刑事案件程序如下:
1、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3、人民检察院对嫌疑人提起公诉,并向法院提交相应证据;
4、法院根据证据做出相应的判决,判决过后,将犯人移交相关部门执行。
三、刑事案件中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8.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四、刑事犯罪的四大构成要件是什么
(1)犯罪的主体方面。
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此,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2)犯罪的主观方面。
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犯罪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有两种,即故意和过失。比如犯盗窃罪,犯罪人希望将他人财物窃为己有;犯故意伤害罪,犯罪人希望造成他人身体受到损伤的结果。有的犯罪是过失性质的,如失火罪,犯罪人就具有疏忽大意的心理状态。在单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该单位对犯罪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也同样具有主观心理状态;
(3)犯罪的客观方面。
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比如犯诈骗罪,犯罪人具有虚构事实、欺骗他人的行为,贩毒罪具有贩卖毒品的行为,等等;
(4)犯罪的客体方面。
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是不同的,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所直接针对的对象,如杀人罪、伤害罪,犯罪对象是具体的被害人,而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害的这种社会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n(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n(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n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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