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责任的相关概念及其演变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8 11:15:09 418 人看过

环境污染责任:是指污染者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污染生活环境、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依法不问过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的特点包括:

1、以无过错原则为归责原则;

2、实施因果关系推定;

3、污染者与第三人不承担真正的连带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的承担方式

与一般民事侵权一样,环境污染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由于环境污染导致的后果严重,治理成本极高,且往往具有不可逆性,因此环境侵权一旦发生,仅仅赔偿损失、治理污染、恢复原状、接受处罚并不能消除企业未来的环境污染,因此随着国家对环境利益的强调,停止侵害开始被越来越多地使用,这意味着如果不认真对待环境污染问题,企业可能直接面临关停并转的命运,可以预见这一趋势将进一步强化。

另外,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企业的环境诉讼风险大大增加。何况环境污染往往是若干企业的共同侵权,本来就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尽管从理论上说,污染企业赔偿后可以向其他污染企业或有过错的第三人追偿,但是要回代偿款项的难度很大,特别是当赔偿数额巨大时,很多企业甚至会破产了之。这意味着企业很可能不仅要为自己的环境侵权行为负责,实际上同时还要为其他企业的环境侵权行为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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