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时遇阻,车主拒绝接受接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08:43:25 189 人看过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以吊销驾驶证的处罚。该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怎么处罚

这个情况是两个违法行为:

一、无证驾驶

《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至于驾驶距离100米还是1000米都是无关的。

上述违法行为还要看造成的后果,如果没有什么大的后果,一般是6个月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3: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价格承诺的接受与拒绝
    价格承诺是一种反倾销措施,是征收反倾销税的替代措施。所以,只有在对倾销和由倾销造成的损害作出肯定性初裁后才能提出价格承诺,WTO《反倾销协议》第8条第5款规定,价格承诺可由进口成员的主管机关提出建议,但不得强迫出口商作出此类承诺。出口商不提出此类承诺或不接受这样做的邀请的事实,决不能有损于对该案的审查;对于进口成员的反倾销调查机关是否拒绝价格承诺,WTO《反倾销协议》第8条第3款规定,如主管机关认为接受价格承诺不可行,则不必接受所提承诺,例如由于实际或潜在的出口商数量过大,或由于其他原因,包括一般政策原因。如发生此种情况且在可行的情况下,主管机关应向出口商提供其认为不宜接受承诺的理由,并应在可能的限度内给予出口商就此发表意见的机会。从实际情况看,进口成员的反倾销调查机关有较广泛的自由裁量权。根据欧盟的相关规定,欧盟委员会可以在下面两种情况下不接受价格承诺:第一种情况是,接受价格承诺是不切实
    2023-06-05
    126人看过
  • 拒绝要约后能再接受吗
    受要约人对要约拒绝后,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接受要约,也为新要约。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后才表示承诺的,不为承诺,而为新要约。新要约是受约人在接到要约通知以后向要约人发出的新的提议或建议。受约人表示对原要约的条款作某些变更为条件订立合同,这种变更条件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向原要约人发出的新要约。一、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部分的内容可否进行修改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部分的内容可以进行修改。合同是双方合意,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可,双方可以根据施工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条款。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要约被拒绝;2、要约被依法撤销;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
    2023-03-08
    327人看过
  • 如果你拒绝接受判决呢
    具体的上诉程序规定,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对判决的上诉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对裁定的上诉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日。但是,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令的上诉期限仅为7天。该期间从收到判决或裁定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当事人在不同日期收到判决、裁定的,上诉期限自收到判决、裁定次日起计算。如果期限届满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则法定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之日如果双方在法定期限内不上诉,则一审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一方在上诉期间提出上诉,则无效如果您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意,请决定上诉。那么,不管对方是否上诉,他们都应该上诉。如果你认为对方已经上诉,我不需要上诉。不管怎样,我必须再次进行审判。我可以告诉法官关于一审判决的意见。那你错了。因为《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第二审诉讼中,被上诉人要求变更第一审判决内容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复核。换句话说,只要没有上诉,法院就会认为你同意原判决,你在二审中的主张可
    2023-05-07
    440人看过
  • 合同提前履行可以拒绝接受吗
    合同提前履行可以拒绝接受,具体规定如下:1.看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损于债权人的利益。2.原则上,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间履行债务。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的履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应当接受债务人的履行。3.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负担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一、合同履行的原则1.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即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当事人一方在履行中对合同约定义务的任何一个环节的违反,都是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
    2023-03-31
    379人看过
  • 开发商违规交房,业主可以拒绝接受
    是的。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业主有权拒绝接受房屋
    2023-05-07
    445人看过
  • 拒绝接受传票会影响开庭时间吗
    一、拒绝接受传票会影响开庭时间吗被告没有收到传票会开庭。被告如果下落不明,法院会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如果被告是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那么法院可以延期开庭。二、传票送达后多久开庭,不去可以吗?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一般需要去,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三、被告不接传票能开庭吗人们处理民事纠纷的办法很多,其中就包括诉讼。原告提交诉讼申请,法院立案后,会择期开庭审理,在此之前,法院会用传票的方式通知被告出庭时间及地点。有时候,被告为了逃避法律制裁,会选择拒绝接受传票。那么,被告不接传票能否开庭?不接法院传票不违法。但即使不接传票,法院可以留置在被传唤人的住处,在法律上视为已经送达,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
    2023-06-08
    22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驾驶员拒绝接受处罚车辆还能放行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4
      驾驶员拒绝处罚,不能放行;交警要暂扣车辆,并且将驾驶员带离现场到交警大队。
    • 商家拒绝接待违法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18
      商家拒绝接待,一般不违法。原则上商家是不能拒绝顾客消费的,但如果是为了大多数顾客安全的情形时,有权拒绝个别消费者消费。另外如果顾客与商家在价格上有分歧,商家是可以拒绝接待的。并且买卖是双方意思自治的行为,任何一方都不得强买强卖,上述这些情况通常都不属于违法行为。
    • 夫妻一方拒绝接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9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 工伤职工拒绝接受治疗的会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11
      拒绝接受治疗会停止享受保险待遇。职工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有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也有积极配合医疗救治的义务。如果无正当理由拒绝治疗,有悖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条“促进职业康复”的宗旨。规定拒绝治疗的工伤职工不得再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就是为了促使工伤职工积极接受治疗,尽可能地恢复劳动能力,以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而不是一味地消极依靠社会救助。但是,如果确有事实和证据证明这种治疗有害于工伤职工
    • 工伤职工拒绝接受治疗的会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26
      拒绝接受治疗会停止享受保险待遇。职工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有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也有积极配合医疗救治的义务。如果无正当理由拒绝治疗,有悖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条“促进职业康复”的宗旨。规定拒绝治疗的工伤职工不得再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就是为了促使工伤职工积极接受治疗,尽可能地恢复劳动能力,以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而不是一味地消极依靠社会救助。但是,如果确有事实和证据证明这种治疗有害于工伤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