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罪与逃税罪的差异及实务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0:43:16 421 人看过

一、偷税罪与逃税罪的差异

(一)犯罪手段的规定差异。原规定列举了五类犯罪手段:

1、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

2、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3、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

4、虚假纳税申报;

5、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新规定列举了两类犯罪手段:虚假纳税申报和不申报(以下简称逃税行为),欺骗、隐瞒是虚假纳税申报和不申报的两种表现形式,是用来修饰虚假纳税申报和不申报,虚假纳税申报和不申报本身即具有欺骗性、隐瞒性。

经过对比分析可知,从表述方式上:原规定是属于正列举的方式,新规定属于概括性描述的方式。从内容上:新规定将原规定中第1、2、3、5类情形去掉了,增加了不申报情形。这就是说《修正案(七)》施行(2009年2月28日)后,《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以及扣缴义务人不报送代扣(收)代缴报告表的行为,数额较大时,也构成犯罪,至于税务机关是否通知其申报在所不论,原规定中的第3项情形包括在不申报情形之中。原规定中的第1、2类情形,在实际工作中并不多见,如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主观上想逃避缴纳税款义务,必定通过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的形式表现出来,可以说原规定中第1、2类情形也包括在新规定中的两种情况中。所以说,新规定真正去掉的是第5类情形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

(二)追诉标准中的数额差异。原追诉标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新追诉标准: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数额在五万元以上。

(三)对主动消除违法后果的处理差异。原规定:偷税数额在5万元以下,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前已经足额补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新规定: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二、偷税罪与逃税罪的适用

通过偷税罪与逃税罪差异分析可知,现在的逃税罪刑罚处理上要比原来偷税罪轻。根据从旧兼从轻的刑罚原则,2009年2月28日以前发生的偷税行为,纳税人偷税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偷税数额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按照逃税罪的有关规定处理。2009年2月28日以后发生的逃税行为(包括偷税行为和不申报行为),数额达到以上规定标准的,按照逃税罪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税务机关应当移送的情形

不论是在2009年2月28日以前发生的偷税行为,还是在2009年2月28日以后发生的逃税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

(一)纳税人偷(逃)税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二)纳税人五年内因偷(逃)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偷(逃)税,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三)扣缴义务人采取偷(逃)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四、税务机关在工作中如何把握处理

税务机关在查处涉税违法案件时,发现纳税人偷(逃)税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应当通过国(地)税局、公安部门和纳税人了解最近五年内,纳税人是否因偷(逃)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受过二次以上税务行政处罚的情况。如果没有,符合应当移送的第(一)种情形,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程序下达处理(罚)决定书,纳税人在限期内足额缴纳了税款、纳滞纳金及罚款的,就不需要再移送了;纳税人在限期内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依法办理移送手续。如果有,符合应当移送的第(二)种情形,税务机关不能再下达处理(罚)决定书,应当及时依法办理移送手续。

税务机关在查处涉税违法案件时,发现扣缴义务人采取偷(逃)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符合应当移送的第(三)种情形,税务机关也不能再下达处理(罚)决定书,应当及时依法办理移送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4: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纳税申报相关文章
  • 逃税罪与偷税漏税罪怎么认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2、对单位犯罪的处罚: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
    2023-08-05
    425人看过
  • 套期保值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公允价值套期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在会计处理上,公允价值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套期工具为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为非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账面价值因汇率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后续计量的存货、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也应当按此规定处理。对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组合一部分的利率风险公允价值套期,企业对被套期项目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可按下列方法处理:被套期项目在重新定价期间内是资产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资产项下单列项目反映(列在金融资产后),待终止确认时转销;被套期项目在重新定价期间内是负债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负债项下单列项目反映(列在金融负债后),待终止确认
    2023-06-13
    362人看过
  • 税前与税后的差异
    住房公积金
    劳动者每月应得工资与实发工资的主要差别在于各类扣款和费用。应得工资:指未扣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的所有应发工资总和;实发工资:指实际到手的工资,即已扣税、社保费、公积金等费用。由于用人单位代扣的社会保险费、税费、其它扣款等均为个人劳动所得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只是承担代扣代缴义务。因此,所扣除的部分实际上是劳动者的工资,该部分款项应当计入工资性收入,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当以税前的、未扣社保等费用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一、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这里的工资收入是指,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劳动者每月应得工资与实得工资的主要差别在于各类扣款和费用,包括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金、税费或工会会费等。由于用人单位代扣的社会保险金、税费等均为个人劳动所得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只是承担代缴义务。因此,该部分
    2023-06-20
    374人看过
  •  脱逃罪与逃逸罪在事实认定上的差异
    逃脱罪和脱逃罪是同一种罪名,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照本法与刑事诉讼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逃脱罪和脱逃罪属于同一种罪名,因此它们之间没有区别可言。该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照本法与刑事诉讼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脱 逃 罪 与 逃 逸 罪 的 区 别脱逃罪和逃逸罪是两种不同的罪名,它们的区别在于犯罪主体的不同。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等逃离监禁处、审判场所或者依法被关押的场所,具有明显的非法自由意志表现。而逃逸罪是指自然人逃离自己的住所或者有能力将其从自己的住所中带出后,逃避对其负有特定义务的
    2023-09-02
    397人看过
  • 偷税与偷税罪的概念
    (一)偷税的概念。《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偷税是指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另根据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也视为偷税。(二)偷税罪的概念。按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偷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情节严重的行为。(三)正确区分一般偷税行为与偷税罪的界限。
    2023-05-31
    122人看过
  • 量刑标准:论骗取与逃税罪的刑罚差异
    犯本罪的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要罚金;如果是犯罪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话,犯罪分子会被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是数额特别巨大或其他严重情形的话,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加一定的罚金。骗取出口退税罪与诈骗罪的界限是什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欺骗性是该罪的本质特征。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单位或个人以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为目的,采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搞假货物报关出口骗取货物出口报关单、内外勾结提供出口收汇单证等欺骗手段、非法组织虚假的出口退税凭证,在根本未交纳税款的情况下,从税务机关或出口企业骗取出口退税款的行为。因此、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诈骗的行为。近些年来、诈骗犯罪的手段越来越多,诈骗的对象也越来越广,如信用证诈骗、金融票据诈骗、保险诈骗、合同诈骗、骗取出口退税等,为了有效
    2023-07-17
    327人看过
  • 新刑法“偷税漏税罪”(逃税罪)处罚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2、对单位犯罪的处罚: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
    2023-02-22
    121人看过
  • 偷税罪与逃避税怎么认定界限的
    一、偷税罪与逃避税怎么认定界限的l、主体要件不同。逃避追缴欠税罪的主体只能由纳税人构成;而偷税罪的主体除纳税人外还包括扣缴义务人。2、犯罪目的不同。逃避追缴欠税罪是意图达到逃避税务机关追缴其所欠缴的应纳税款的目的:而偷税罪则是意图通过欺骗、隐瞒税务机关,达到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为目的。3、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逃避追缴欠税罪表现为行为人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的行为;偷税罪则为表现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前者具有公开性,后者具有欺骗性、隐瞒性。4、妨碍追缴税款要求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偷税罪要求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情节严重即包括因偷税被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情况,也包括偷税数额较大的情况,同是由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妨碍追
    2023-04-13
    314人看过
  • 新债务重组准则与税务处理之差异分析_税务研讨
    随着世界各个经济体系的逐渐趋同,各国间的贸易融合不断加剧,国际会计协调化的不断发展与深入,任何国家都为了发展本国经济,不断调整本国的会计标准与国际接轨,以寻求合作机会与经济交融。我国也不例外。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为我国上市公司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鉴于此,笔者就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债务重组事项的会计、税务处理之差异分析入手,希望给读者以新的视野与冲击。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办法》债务重组为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制定了2006年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等38项具体准则。根据新准则(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简称新《会计准则》)关于企业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及国家税务总局令[2003]第6号《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比较、分析,进而通过会计、税务相应法律法规(以
    2022-05-03
    92人看过
  • 视同销售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
    对于视同销售,会计人员在会计处理上通常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不作为视同销售进行会计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直接计入相关成本。例如,企业将购进的商品用于销售时,直接计入销售(经营)费用,不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二是将其作为销售进行会计处理。业务发生时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发出商品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对于第一种会计处理,会计和税法之间会有差异。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国税发[2008]101号),填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对如何填写视同销售额报表存在争议。有纳税人认为,企业已将购买的礼品费计入管理费、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填表时按销售额处理。那么,您还需要填写相应的视同销售成本吗?如果您填写视同销售成本,是否有重复扣除?例如,如果一个企业购买了100元的礼品,它就包含在业务招待费中。按照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税前最高扣除额为60%,即60元。如果按销售处理,就要增加1
    2023-05-08
    250人看过
  • 偷税和逃避缴纳税款罪的异同有哪些
    一、偷税和逃避缴纳税款罪的异同有哪些?我国没有偷税罪和逃避缴纳税款罪,相关的罪名是逃税罪和逃避追缴欠税罪,两者的的相同点是侵犯了税收制度,区别包括:1、犯罪对象不同。逃税罪的犯罪对象是应税事实后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即税收;逃避追缴欠税罪是已经确定的应纳税款额,但因种种原因缴纳应缴税款,即欠税。2、发生的时空条件不同。逃税罪发生在税务机关并不掌握其实际应付税款时;逃避追缴欠税罪发生在税务机关确定其未缴纳税款即欠税后。3、行为手段不同。逃税罪的行为手段是秘密行动致使帐上减少或者免除其税收义务,反映不出来其应缴税额;逃避追缴欠税罪则是隐匿或者转移财产,使其所欠税款无法得到缴纳。二、逃税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1、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
    2023-06-15
    453人看过
  • 逃避缴纳税款罪--偷税罪
    刑法修正案(七)第三条对刑法第二百零一条作了修改,一是对偷税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不再规定具体的数额;二是增加规定,犯偷税罪,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取消偷税具体的数额规定,主要是考虑到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同样的数额,其所反映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不同时期是不同的。不规定具体数额,由司法机关根据实践中的具体情况作出操作性规定并根据随时调整,更能适应实际需要。对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并已受行政处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就通过非犯罪化的处理方式适当缩小了偷税罪的犯罪圈,在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的同时又对偷税行为的犯罪化进行合理的限制,也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在修正案起草过程中一度有意见担心这样规定是否会鼓励纳税人偷税。实际上,所谓“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是有前提的,首先是针对初犯,即“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
    2023-06-14
    418人看过
  • 偷税漏税罪逃税罪怎么判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2、对单位犯罪的处罚: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
    2023-02-09
    351人看过
  • 偷税罪和逃税罪的比较分析。
    偷税罪和逃税罪不一样。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因逃税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又逃税的行为。为什么把偷税罪改为逃税罪?1、摒弃了偷税概念。从通常含义上说,“偷”是指将属于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而在税收问题上,应缴税款原本属于纳税人的合法财产,之所以发生偷逃税行为,是因为纳税人没有依法履行缴纳税款的义务,因此,偷税同为与平常概念中的盗窃行为不同,新刑法采用了“逃避缴纳税款”的表述,从中可以看出立法者对“偷税”概念的认识已出现变化。从本质上讲,税收是国家凭借强制力对纳税人的财产进行的无偿占有;从税收契约论的角度来讲,税收是纳税人换取政府公共服务而提供的对价。从这个意义上说,逃避缴纳税款是纳税人违背一种给付义务。改变罪名的提法,更加符合一般的法理和常识
    2023-07-06
    473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就纳税事项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报的一种法定手续。 税法规定,纳税人不论税务机关采取何种征收方式征收税款,均必须按期向税务机关报送统一格式的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如实填报纳税事项,准确计算应纳税款,税务机关据... 更多>

    #纳税申报
    相关咨询
    • 偷税与逃避缴纳税款罪有何异同?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04
      法律制度中没有偷税罪和逃避缴纳税款罪,偷税情节严重的按照逃税罪定罪,逃避缴纳税款的按照逃避追缴欠税罪定罪,这两种犯罪行为都侵犯了国家的税收制度,但两者的犯罪对象、行为手段以及发生的时空条件都不一样。
    • 偷税罪与偷税罪分别应该如何处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17
      分层次处罚针对偷悦数额的不同,本条分别规定了两个层次的量刑幅度。第一层次是“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第二层次是“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修正案(七)修订)不同层次的数额只能在本层次量刑幅度内判处,不能任意跨越,否则将造成量刑畸轻或畸重的后果。自
    • 逃税罪偷税罪哪年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8
      偷税是指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采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按照新的《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偷税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伪造、变造、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二是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三是不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仍然拒不申报;四是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即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制造虚假情况,比如不如实填写或者提供纳税申报表、财
    • 偷税漏税(逃税罪)是如何处罚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18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 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
    • 偷税逃税犯罪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15
      属于。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 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逃税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法规定不缴或少缴税款的非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