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送达司法解释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20:04:32 435 人看过

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纠纷后,若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在书写诉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再人民法院受理诉讼请求后,会尽早安排开庭时间,并按照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送达的规定,向另一方当事人寄送传票。

涉外民事诉讼送达方式的适用对象是

1、根据受送达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

2、委托我国驻外使、领馆代为送达

3、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4、向受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5、向受送达人在我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6、邮寄送达

7、公告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7日 05: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诉讼送达相关文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意大利共和国关于民事司法
    (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1992年7月1日批准,于1995年1月1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意大利共和国,在相互尊重国家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加强两国在司法领域的合作,决定缔结关于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为此目的,缔约双方议定下列各条:[章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民事的定义为适用本条约,“民事”一词也包括由商法、和劳动法调整的事项。第二条司法保护缔约一方的国民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在其人身和财产方面享有与缔约另一方国民同等的权利,有权在与缔约另一方国民同等的条件下,诉诸缔约另一方法院。第三条诉讼费用保证金的免除nbsp;对于在缔约一方境内有住所或居所的缔约一方国民,当其在缔约另一方法院提起诉讼或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时,不得因其外国人身份或因其在缔约另一方境内无住所或居所而令其交纳诉讼费用保证金。第四条司法救助和税费及诉讼费用的免除一、缔约一方的国民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在与缔约另一方国民同等
    2023-04-22
    93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19条司法解释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1、情节特别轻微的;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5、有立功表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司法解释(一)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所规定的殴打他人即为对他人的身体进行殴打的行为,具体的处罚规定包括: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1、情节特别轻微的;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5、有立功表现的。
    2023-07-17
    211人看过
  •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法释[1998]23号【发布日期】1998-09-0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1998年6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9月8日起施行。一九九八年九月二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89次会议通过法释〔1998〕23号)目录一、管辖二、回避三、辩护与代理四、证据五、强制措施六、附带民事诉讼七、期间、送达、审理期限八、审判组织九、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十、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十一、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十二、简易程序十三、第二审程序十四、在法
    2023-06-11
    374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解释原则及实践
    根据中国宪法的规定,对宪法的解释权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宪法解释机关。立法解释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司法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行使。此外,还存在着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等特别设立的主体解释。根据中国宪法的规定,对宪法的解释权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部分:1.立法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的权限,包括对宪法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解释的权力。2.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行使的权限,包括对宪法中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法律进行解释的权力。3.宪法解释机关:1.立法机关解释制度:采用立法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指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宪法进行解释的方式。2.司法机关解释制度:采用法院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指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宪法进行解释的方式。3.特别设立的主体解释: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 宪法
    2023-08-21
    343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解释
    1、自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审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审计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免疫系统”也得到了很大发展审计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运行的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实践证明,1997年《审计法实施条例》是一部成功的行政法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依法行政的深入推进,审计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待解决。2006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了审计法。为进一步推动审计法的实施,完善我国审计监督制度,加强和规范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有必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进行修订。(1)审计法实施条例的修订是正确实施修订后的审计法的需要。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审计法》完善了审计监督机制,完善了审计监督责任,强化了审计监督手段,规范了审计监督行为,对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具有重要意义促进审计事业
    2023-05-02
    387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条款之对照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为方便阅读及记忆,本人将修改前后的条款作如下对比,红色字体为修改后的主要内容。(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王永灵律师)一、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修改为:“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修改前《民诉法》第103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还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二、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修改前《民诉法》第104条为:“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千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三
    2022-11-14
    457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
    二、将第二十条修改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三、将第三十三条修改为:“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司法机关。”四、将第三十四条修改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
    2022-11-02
    150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释义
    第四十九条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释义】本条是对行政许可的变更的规定。行政许可的变更,是指根据被许可人的请求,行政机关对许可事项的具体内容在许可被批准后加以变更的行为。许可证具有确定力。无论是对持证人还是对许可机关,许可证一经颁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但随着情况的发展变化,原先的许可内容可能不再适应被许可人的需要,此时被许可人可以向许可主体申请变更许可内容。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在从事行政许可的有关活动中,如果对行政许可中所列的事项需要变更或者其活动需要超出许可范围的,应当向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提出对原许可事项予以变更的申请。对被许可人而言,未经行政许可机关通过法定程序,持证人不得自行更改许可证内容,或从事超出许可范围的活动。对行政许可机关而言,变更许可证应对变更申请进行认真审
    2023-06-06
    77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依照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执行。第三条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四条民办学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民办学校应当贯彻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第五条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
    2023-06-07
    142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一条为维护法庭秩序,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合议庭的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的审判员主待法庭的审判活动,指挥司法警察维持法庭秩序。第三条法庭正面应当悬挂国徽。第四条出庭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公诉人或者抗诉人、司法警察应当按照规定着装;出庭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衣着整洁。第五条审判人员进入法庭和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宣告法院判决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第六条审判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审判活动,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第七条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第八条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可以旁听;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需要时,持人民法院发出的旁听证进入法庭。下
    2023-06-11
    431人看过
  • 三、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司法解释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哪些劳动争议(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
    2023-07-11
    334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地进行。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
    2023-06-03
    412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著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于1990年9月7日通过,根据2001年和2010年的修正进行不断修订。它保护了文学和艺术作品创作者的权益,维护了社会文化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是由中国国家人大常委会批准的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是我国版权领域的基础法律,旨在保护文学、艺术和科
    2023-10-14
    188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相关条款
    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可依法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有利于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准确有效地惩罚犯罪分子,充分体现和贯彻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政策;有利于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审判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审判工作方法和作风,提高审判人员的素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如下:第二百五十二条,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原审未合法传唤缺席判决,影响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二)追加新的诉讼当事人的;(三)诉讼标的物灭失或者发生变化致使原诉讼请求无法实现的;(四)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提出的反诉,无法通过另诉解决的
    2023-07-10
    56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是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更多>

    #民事诉讼送达
    相关咨询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人身损害程度鉴定司法解释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3
      两高三部制定的为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工作,现将为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工作,现将为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工作,现将为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工作,现将为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工作,现将为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工作,现将为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工作,现将为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
    • 如何理解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送达的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26
      在民事诉讼送达的司法解释中,民事诉讼的送达主要是要遵守三大法则。 1、正当程序原则 2、参与原则 3、充分、合理性原则这是送达诉讼文书的具体标准。也就是说法律规定了适当的送达形式,应被适当地加以利用,依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当事人进行送达以通知其诉讼,以使当事人尽可能地得到诉讼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XXXX选举法的司法解释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9
      请问在村主任进行预选后又出来一个候选人合法不
    • 人民法院民事案件送达司法解释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21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件必须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日期、签字或者盖章。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件的,应当直接送达受送达人。受送达人为公民的,本人不得与同住成人家属签字;受送达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或者法人或者组织负责收据的人签字;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提交代理人签字;受送达人已指定人民法院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签字。
    •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28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