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期间可以退股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4 17:12:45 118 人看过

关于公司设立期间怎么退股,可知可以通过解散或者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而退出需要处理债务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股东的主要分类

按不同的标准,公司股东可以分类如下:

1、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我们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有时也指不实际出资,但接受隐名股东的委托,为隐名股东的利益,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的受托人。

2、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

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3、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

以获得股东资格时间和条件等来分,可分为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创始股东是指为组织、设立公司、签署设立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认缴出资,并对公司设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人。创始股东也叫原始股东。一般股东指因出资、继承、接受赠与而取得公司出资或者股权,并因而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人。

4、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

以股东持股的数量与影响力来分,可分为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又分绝对控股股东与相对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资本总额50%或依其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公司内部清算怎样退股

合伙人要退股的,首先应该根据双方间的合伙协议来处理。

如果合伙协议中对此没有明确约定的,则应该由双方通过协商来处理。原则上可以将对方的出资退回,并参照双方所约定的盈利分配比例来对合伙期间的盈利或亏损进行分割。

另外,合伙人在退出合伙后,对合伙期间报形成的债务仍要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9: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员工在受雇期间开设公司并成为股东可以吗?
    1、员工在受雇期间是否可以开办公司并成为股东取决于具体情况。国有企业职工有正式编制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二是国有企业职工没有公务员编制,在法律层面上是可以经商的,但通常每家公司都会在合同中注明,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不得在公司经营范围外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到处罚或者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三)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四)因犯罪被判处刑事处罚的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不满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不满五年的(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对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企业破产清算之日起未满三年的(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
    2023-05-07
    373人看过
  • 公司可以不设立法人吗
    一、公司可以不设立法人吗一人公司是不可以不设法人的,法人是一个组织。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种组织既可以是人的结合团体,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二、公司的章程是什么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作为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三、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由谁制定由发起设立公司的投资者制定的。公司章程是指公司必须具备的由发起设立公司的投资者制定
    2023-06-15
    327人看过
  •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上市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条件,主要包括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等。一、中小企业贷款的申请条件1、符合国家的产业、行业政策,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业;2、企业在各家商业银行信誉状况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持有人民银行核发并正常年检的贷款卡;4、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据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5、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为正常类或非财务因素影响的关注类;6、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从业经历在3年以上,素质良好、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7、企业经营情况稳定,成立年限原则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个及以上会计年度财务报告,且连续2年销售收入增长、毛利润为正值;8、符合建立与小企业业务相关
    2023-04-05
    139人看过
  • 未经股东允许可以私自设立分公司吗
    不可以私自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属于公司的重大事项,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表决程序进行表决通过后才能设立,私自设立分公司是违法的。值得注意的是,法定代表人是无法单方面决定设立分公司。一、公司有权撤销分公司撤销分公司是怎么样的法律撤销分公司的决定有效。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被总公司撤销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提交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二、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什么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
    2023-04-03
    231人看过
  • 股东会可以设立吗
    股东会不是必须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不用设立股东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一、公司增资基本流程是什么公司增资基本流程是:召开股东会议、形成书面的股东会议决议、拟定章程修正案、在银行设立专项的验资帐户、新增股东去银行缴款、进行验资、所有资料准备齐全后交给相关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完成变更登记后注销增资验资账户,将增资资本转入基本账户。二、监事的职责有哪些?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规定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
    2023-04-02
    85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章程只有公司名称才可以吗?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需要制定公司的章程,公司的章程是公司的重要制度,是公司必要的公司组织和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所必需的规定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是指以书面形式固定的所有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股东是实物出资的,应当明确实物转移的方式、期限、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上三种出资转让登记事宜做出规定;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七、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九、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十、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十一、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十二、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
    2023-08-06
    40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公司入股可以退股吗,公司入股可以退股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9
      可以,但是一般来说股东不可以退股,但是股东的股权可以转让,公司也可以注销。《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五十一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
    • 股份公司可以怎样设立?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09
      股份公司可以怎样设立?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法律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度,设立方式有无最高额规定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两种方式比较,发起设立筹资渠道较窄,仅限于由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但是设立程序比较简便;而募集设立则筹资渠道广泛,适宜于规模较大的公司,但设立程序比较复杂。那么关于这两种方式是如何规定的?请看下文
    • 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再增设分公司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08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分公司不具备股东,由总公司承担债务。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 股份公司可以怎样设立?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5
      股份公司可以怎样设立?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法律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度,设立方式有无最高额规定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两种方式比较,发起设立筹资渠道较窄,仅限于由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但是设立程序比较简便;而募集设立则筹资渠道广泛,适宜于规模较大的公司,但设立程序比较复杂。那么关于这两种方式是如何规定的?请看下文
    • 公司设立股权可以作为质押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2-30
      可以。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风险提示:股权质押需要注意的如下: 1、严格审查出质人的资格,公司章程对股权出质和